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看着大家伙士气充足,张恪满意地大笑起来。
“好,这才是汉家男儿的本色!汤兄,你们先去休息治伤。该轮到我们大显身手,痛击鞑子了!”
“哈哈哈,侯爷,您可要手下留情,给我们留几个建奴才行啊!”
有人带着汤辉他们下去休整,张恪表面上虽然气势十足,仿佛胜利唾手可得,可是他心里清楚,这绝对是最难的一战。
建奴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准备,战力绝对不可轻忽。更何况手下的士兵都是菜鸟,能不能撑住心里没底。
当然张恪也下了调令,从锦州和义州抽调五千援军,又给大哥张峰送信,让他率领一万骑兵救急。另外又给金州等地下令,趁着建奴大军攻击广宁,他们会趁机出动,牵制皇太极。
说起来他手上的牌还不少,可是远水不解近渴,从命令下达,到集结兵力,再到赶过来救援。前后少说要半个多月时间,也就是说,这段时间要靠着自己的本事才行……
正在思索之间,突然外面枪声隆隆。
“开打了!”
张恪急匆匆加快了脚步,冲到了城墙上面。
“侯爷,请看!”
杜擎急忙用手一指,只见从东北两面,出现了无数的旗号。每一面大旗的下面都有百十几个建奴,多得有三百来人,差不多就是一个牛录的样子。粗略数一数,大约有二三十个牛录。
张恪和鞑子交战多次,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排兵布阵的,不由得心就提了起来。
“侯爷,建奴难不成想一鼓作气,拿下广宁不成?”
“不,建奴没有那么自大,等着看!”
张恪话音没落,建奴的骑兵纷纷跑动起来,荡起的尘土遮天蔽日,好像一道道土龙。从天边卷地而来,马蹄声惊天动地,让人不由得心脏紧缩,血脉紧张。
终于,一队建奴骑兵快速向着明军阵地冲来。
广宁的城外,按照张恪的吩咐,已经修造了大量的矮墙,宛如八卦阵一般。在矮墙后面,藏着明军的火铳手,早就严阵以待,等着给建奴致命一击。
“来了!”
列兵胡庆低呼了一声,手指不由得收缩,只听轰的一声,一枚子弹射了出去。正中前面的一匹战马,只见血光迸溅,马头碎裂,上面的鞑子滚落战马。
“太好了,我射中了!”
他正要欢呼,什长飞起一脚,踢在他的大腿上。
“兔崽子,谁让你射击的?”什长骂了一声,急忙招呼着其他弟兄往旁边撤退。
作为一个老兵,什长有着异乎寻常的敏锐,他虽然看不透建奴的打算,但是他清楚,这种时候,谁先出手谁就要倒霉。
果然,几个士兵跌跌撞撞的往旁边跑,建奴的弓箭就落了下来,一支箭贴着胡庆的脸划过,细腻的血珠从皮肤里浸出。
“傻小子,还不过来!”
胡庆侥幸逃脱了小命,可是有不少明军却失去了生命,死在了建奴的弓箭之下。
经过几次的战斗,建奴已经总结了经验,明军的火器只有集中起来,才威力惊人。因此他们分散出击,绝不硬碰,看到哪里有还击,立刻集中弓箭手,猛烈攻击。
这一招果然奏效,明军一下子死了二三十个,还有更多人受伤。
“鞑子是在试探虚实!”张恪一拳打在了垛墙上,如果手上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就绝对不会吃亏。
“传我的命令,让前面的弟兄先撤退回来,集中兵力,狙杀建奴。”
事实证明,张恪的命令太及时了,就在建奴试探之后,紧接着就推出了几十架盾车,不同以往,这些盾车都加装了撞击用的硬木,那些精心构筑的矮墙不断倒塌,尘土遮蔽了天空!(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一章 小堡拒敌
战争永远都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互相不断进步。若是皇太极没有足够应付的手段,他也不敢攻击广宁。
结实的盾车除了要有强大的防御能力,足以挡住犀利的火铳,还要可以进攻。比腰还粗的硬木削减,安装在盾车上面,后面由几十人推着,足以撞开城墙,矮墙更是不在话下。
建奴疯狂推动着,轰的一声,矮墙撞开,盾车后面的弓箭手拼命射击,阻挡明军杀过来。至于其他的鞑子辅兵,推着独轮车,上面装着两大袋子砂石,快速填平壕沟。
他们甚至学了一些明军的手段,提前制作了大量的木板,覆在壕沟上面,冲车就能更轻松通过。
由于使用了木板,有些触发式地雷就失去了作用,即便是用火绳引爆的地雷,杀伤力大大降低。
建奴终于能够长驱直入,从来都没有这么畅快过,终于出了一口怨气。他们格外的卖力气,冲杀的比以往疯狂无数倍。就连那些汉军旗和蒙古兵也是一样,嗷嗷怪叫,大有一举拿下广宁的气势。
在后面督战的代善和岳托脸上都是喜色,尤其是岳托,他刚刚被义州兵轻取了盖州,肚子里都是气,看到快速推进,别提多高兴了。
“阿玛,明军不过如此,等奴才们冲到城下,孩儿亲自领兵,杀上城头,砍了张恪的脑袋!”
“嗯,有志气,很好!”代善微微点头,笑道:“岳托,不要着急,张恪没有这么容易对付,不然咱们也不会吃这么多亏了。”
岳托强压着激动,举着千里眼,不放过战场上的每一点动静。
明军遇到建奴的冲车之后。开始不断退却,集结足够的兵力,开始猛烈的还击,火铳不断打在冲车上面,后面的建奴不时受伤。
可是终究火铳力道有限,打不穿冲车,而后面的鞑子弓箭手十足厉害,射得又准又恨,对射之中,不断有明军受伤倒地。
虽然医官会迅速抬走他们。可是明军的气势还是严重受影响。尤其是新兵,不自觉的手心冒汗,呼吸急促,眼神之中满是恐惧。
“怕了吗?”
“怕,也不怕!”胡庆咬着牙说道:“刚刚我打死了一个鞑子斥候,一命换一命,够本了!”
什长一听,哈哈大笑:“好小子,是快料。要是这场大战能不死,以后有你飞黄腾达的时候!”
“以后?”胡庆开了一枪,趁着装弹的功夫,低声问道:“还有以后吗?”
什长稍微一愣。随即爽朗的一笑:“放心吧,我跟着侯爷打过多少次仗了,哪一回……”
嘭!
还没等说完,一支箭穿透了头盔。射掉了一块头皮。
“啊?”胡庆忍不住惊叫出来。
“嚎丧什么,老子还没死呢!”什长骂骂咧咧,扣动了手里的扳机。
他这一枪打得非常精准。正好射在露头的弓箭手脑袋上,人头炸得像是烂西瓜,血肉满地都是。
“哈哈哈,老子的枪法不错吧?鞑子就是渣,废物!”
“是,什长枪法无敌!”胡庆低声喃喃道:“就是刚才中箭的时候,脸都绿了……”
“咳咳,不用夸我了!”什长生怕破坏英明神武的形象,急忙制止他。
……
战斗越发激烈,苦心经营的工事被建奴填平了三分之一,前锋已经推到了距离广宁城墙一百步的地方。
这里有一片十分奇怪的小堡垒,每一个有十几丈方圆,墙是七扭八歪的,从空中看去,好像是八爪章鱼。高度只有一丈出头,怪模怪样,挡住了前进的道路,让建奴大摇其头。
“卑贱的尼堪,就会这些无耻的手段。勇士们,不用怕,给我冲!”
一个牛录章京指挥着,建奴推动冲车,快速向前,距离城堡越来越近,还没有什么动静,他们不明所以。
“给我撞!”
建奴吭吭哧哧,用尽浑身力气,只听轰的一声。
尖锐的木头只在墙上撞出了一个小坑,可是巨大的反弹力道已经震得好几个建奴虎口出血,手腕肿痛。
“还挺结实的,再给我……”
撞字还没有出口,突然在小堡的上层探出一排黑黝黝的窟窿。
“射击!”
枪声响起,子弹如飞。
这些子弹是从离地一丈左右的地方斜射下来,轻松避开冲车前面的盾牌,全都落在了鞑子的上半身。
伴随着惨烈的痛叫,有的人被射穿了脑袋,有的人被击碎了胸膛,尸体横七竖八,倒在血泊之中。建奴完全被打傻了,失去了盾车的保护,他们不过是明军的一盘菜而已。
枪声隆隆,建奴不断倒地,甚至来不及逃跑。牛录章京绝望地举起弓箭,向着堡垒射去。可是射击方孔不过半尺见方,惶急之下,如何能够射中。
反倒是明军轻松射击,他的身体迸溅出无数的血花,倒毙在地上。
整个战场上都在上演这种场景,奇形怪状的小堡拦住了鞑子的去路,正面硬拼,他们冲不过去。想从旁边绕过去,小堡的侧面也有无数的射击孔,形成要命的交叉火力,轻而易举将建奴轰炸渣滓。
枪声隆隆,血水横流,硝烟和血腥汇聚在一起,刺鼻的味道传到城上,刚刚上城的崔呈秀吸了一口,差点昏厥过去。
老天啊,分明是到了修罗地狱啊!
崔部堂心中不停的呐喊,他接下了粮草后勤的工作,按照道理是不用上城冒险的。可是转念一想,万一打了胜仗,他也是有功劳的,皇上和魏公公要是问起来,是怎么打仗的。难道说在后面做饭照顾病人,根本不知道情况。
好说不好听啊!
崔部堂也是要脸的人,正好借着送饭的机会,上城看看。
崔呈秀发誓,要知道城下打成了这个样子,宁可丢人到家。他也不来。
吐得胆汁都出来了,崔部堂总算是冷静了一些,既然来了,就涨点见识吧,看看张恪究竟有什么本事,能总打胜仗。
他趴在垛口,向城外看去,渐渐的崔呈秀竟然看出了一点门道。
那些像是八爪鱼一般的城堡称得起是匠心独具的神器。每一只“爪子”都充满了射击孔,明军躲在后面,就可以轻易向鞑子射出致命的子弹。而有着墙壁保护。他们却几乎毫发无损。
而且城堡探出去的地方,全都用粗大的木头,一半插在地里,一半露在外面,用粘性十足的黄泥石子覆盖起来。就算是建奴用冲车撞,也没有丝毫用处。还没等他们毁坏小堡,就被明军射成了烂肉。
更令人叫绝的是城堡之间,还能互相配合,不管建奴从哪个角度冲击。都会遇到交叉火力。强悍的火铳秋风扫落叶,不管来多少鞑子,都会变成一地的尸体,讨不到丝毫的便宜。
“娘啊。这些其貌不扬的小玩意,怎么如此厉害?”
“哈哈哈,崔部堂,这是侯爷研究出来的。叫做菱形城堡。您注意没有,不论建奴如何攻击,我们的火力都比他们猛烈。”杜擎脸上充满了自豪。
崔呈秀苦笑着摇摇头。叹道:“真是邪门啊,我看着建奴少说死了好几百人了,怎么就奈何不了小小的城堡呢!”
“部堂大人,您还盼着鞑子攻上来吗?”
“当然不是!”崔呈秀慌忙摆手,自嘲地笑道:“我就是想不明白,怎么你们总能弄出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偏偏把鞑子吃得死死的。其他的领兵大将都是草包饭桶,除了丧师丢城,一点用处都没有!”
这话不太好回答,说实话肯定伤人,杜擎只能苦笑道:“或许侯爷更用心吧!”
“嗯!”崔呈秀默默点头,突然之间他并不是那么恐惧了,或许有张恪在,多少鞑子都不用害怕了。
战场上突然又出现了变化,遭到了明军菱形城堡的阻挡,建奴寸步难行。停顿下来的建奴成了火铳手最好的靶子。
尤其是那些刚刚上战场的菜鸟,不管平时训练的多好,他们都会紧张,严重失常。光是战斗之初,就有好几个人因为装了两份火药,而引起炸膛,把自己炸伤了,甚至有人丢了一只眼睛。
越是紧张,这样的错误就越多,可是总算是把建奴挡住了,菜鸟们第一次明白,虽然他们是小菜鸟,但是对方就是虫子,吃起来还是容易的。
枪声越发整齐,射击越来越精准,建奴成片地倒下去,尸体堆满了小堡的前面,宛如一个个山丘。那些冲车盾车也不断被摧毁,变成一堆木屑。
“哈哈哈,什长说得对,建奴不过如此啊!”胡庆兴奋地开枪。啪的一声,他仿佛能听见碎裂声音一般,一个建奴小官被他打碎了脑壳。
“又是一个!”枪托上画下了第三道清晰的痕迹,退入菱形碉堡之后,他不费力气,就杀了两个鞑子。
正在大家得意洋洋,记录自己功勋的时候,突然一股刺鼻的味道传来。
“怎么回事?”
什长趴在瞭望口,向外面看去,一阵风吹来,辣眼的黄烟无情地袭击过来,瞬间鼻涕眼泪一起流淌。什长连滚带爬,从上面下来,趴在地上,不停咳嗽,恨不得把肺叶都咳出来。
“娘的,鞑子缺德带冒烟了,他们燃烧大粪,还往里面放了辣椒,呛死了!”
“这,这可怎么办啊?”胡庆傻傻问道、
这时又是一阵烟吹进来,大家都咳嗽起来。
“还能怎么办!”什长厉声吼道:“把里面的衣服扯了,用尿弄湿,堵上口鼻,给老子射击,打死那帮龟孙!”(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二章 血战开启
莽莽苍苍的原野,一眼望不到头尽头。几年前,长城以外还是绿油油的草场,蒙古人的马群不时掠过。
可是自从大宁都司建立之后,草原开始多了汉人的身影,他们建造房舍城池,开辟田地,养殖牲畜。
水源丰沛的地方种上了小麦大麦,稍微差一些的种耐寒耐旱的玉米,即便是最差的土地也不会空着,不是种地瓜土豆,就是种植牧草。
甚至在汉民的带动之下,游牧的草原部落也学着停下了脚步,改用圈养的方式,经营着自己的牧场。
圈养当然养不出能征战的好马,可是又有什么关系呢!
商队带着精美的生活物品,换走大批的牛羊,羊毛被纺成了精致的呢绒,肉类都进了军民百姓的肚子。
而草原也迎来了难得的安宁,不用在为了锅碗瓢盆去抢劫,不用担心冻死在漫天风雪当中。面对草原的骤变,有些骨子里还残存着成吉思汗基因的家伙惶恐不安,他们担心曾经的狼群变成无用的绵羊,凶厉的勇士变成斤斤计较,精明强干的商人和牧民。
或许他们的担忧是有道理的,但是却没有人想重新变回去。
全新的文明方式在草原快速蔓延,当然新生的文明都是脆弱的,一股强悍的力量正想摧毁一切……
炒花部落!衰老的炒花放弃了权力,专心颐养天年。继承他的地位的是声名不显的卜答赤。新任的汗王很快得到了部民的拥戴,他靠的不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强悍,而是另一样武器,那就是羊毛!
光是去年,炒花部就卖了七十万两银子的羊毛,靠着这笔巨款,每个牧民都吃得饱饱的,穿得暖暖的。随便生儿育女,哪怕数量再多,都养得起。
卜答赤的怀里抱着两个粉琢玉砌的小娃娃,狠狠亲了两口。胡茬扎得小家伙哇哇大叫,手舞足蹈,伸着胖嘟嘟的小手,向对面的年轻女人求救。
满达日娃白了老爹一眼,伸手把儿子和女儿接过来,抱在怀里。
“父王,你要是再欺负我们。我就带着他们俩找他们的爹去!”
听到“爹”这个字,两个小娃娃突然都瞪大了眼睛,奶声奶气地说道:“去,现在就去!”
“哼,到底是外姓人,当姥爷的再亲也不顶用。”卜答赤故意黑着脸说道:“去吧去吧!我听说那小子封了定辽侯,也算能配得上我们草原的明主了。准备点礼物,你们娘仨明天动身。”
“这么快?”满达日娃失声叫出来:“父王,女儿还想多孝敬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