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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看到了!”
士兵们对卜答赤还是很有好感的,要没有他,不知道多少人的亲人会饿死,其实不管哪的老百姓,都盯着吃喝那点事。
卜答赤威严地扫视过所有人,大声说道:“伯要儿和黄把都儿两个畜生,胁迫汗王,谋夺军队,挑衅强邻,罪不容诛。从此以后,炒花部的一切事务都由我处理,你们马上收拾行囊,撤回驻地!”
几句话就天翻地覆,在场的几乎都傻了。
“台吉大人,那,那两位台吉呢?”
卜答赤犹豫一下,说道:“他们被汉人袭击了,生死不知……”
还没等说完,远处张恪领着人马跑了过来,在他的队伍后面,两匹战马上驮着的就是伯要儿和黄把都儿!
岳父想要借刀杀人,张恪可不当这个冤大头,你的兄弟你自己杀!谁让你拿着两个孩子威胁老子,活该,这就是报应。
张恪睚眦必报的本性又显露出来,大声喊道:“岳父大人,您的妙计成功了,两个混球都抓回来了!”
第三百零二章 媳妇真好
草原上的争夺历来比中原要残酷血腥直接,胜利者拥有一切,部民、财富、地位,也包括女人,弟娶其嫂,兄纳其妹,叔叔侄女,屡见不鲜……
不过和外人联手杀死自己的兄弟,绝对是好说不好听,哪怕“外人”是自己的女婿也一样!
卜答赤的老脸通红,盯着张恪的眼睛,几乎喷出火来。
张恪倒是没怎么在乎,你是老子的岳父又如何,大事上必须老子说了算,要是因为儿女私情就网开一面,也太小看人了!
“卜答赤台吉,这两个背信弃义的无耻之徒我已经抓来了,他们罪该万死,一刀刀剐了也不多,不过咱们是盟友,我的敬着您,该怎么处理,您看着办吧!”
老子还能怎么办?
这俩货好歹也是我的兄弟,大庭广众之下就给杀了,会让别人怎么看我!你个混小子,在乱军中杀了就完事了,什么麻烦都没有,何必来问我!
连这么点事都办不好,傻丫头怎么就看上你了?
卜答赤在心中疯狂呐喊,这时候伯要儿和黄把都儿被扔到了卜答赤的面前,嘴里塞得东西也拿了出去。
说起来他们两个也够倒霉的,伯要儿遭到火铳偷袭,从战马摔下去,虽然没有丧命,可是一条腿被压断了,当场疼晕了。
黄把都儿见兄长遭了难,他急忙逃跑,结果遇上了几十个夜不收。一顿乱枪,护卫被干掉了一半,剩下的全都不顾黄把都儿的安全,四散奔逃,这位台吉也成了俘虏。
他们被扔到了卜答赤的面前,伯要儿疼得满头冷汗,他昂着头,死死盯着卜答赤,突然一张口,带着血丝的浓痰吐向了卜答赤。
“无耻。懦夫,蒙古人的败类……”一连串的谩骂脱口而出,勾结汉人,对付自己的兄弟,卜答赤就是蒙古人当中的恶狼,最没有良心的狼!
他破口大骂,可把一旁的黄把都儿吓坏了,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找死也不能这么干啊!
“卜答赤兄弟,我错了!我真的错了!看在父汗的面子上,你饶我一条狗命吧!从此往后,我就伺候着父汗。为奴为婢,再也不敢添乱了!”
一个骂,一个哭,两种声音就像是魔咒一般。折磨着卜答赤的脑袋,让他头疼欲裂。
还不想做决定啊!
这个岳父太优柔寡断了,张恪无奈催马到了卜答赤的身边。
“岳父。恕我直言,你距离汗位差的就是狠辣,不杀人立威,一味任恩,哪能当得上草原霸主?”
卜答赤深深吸了口气,目光不善地瞪着张恪,低声咆哮道:“他们是我的兄弟,后面还有那么多人看着呢!”
“哈哈哈,那又如何,您读过汉人的历史吧,唐太宗可是杀了自己的兄长和弟弟的,不照样建功立业,为后世称颂。您只管杀人就是,有什么后果我担着!”
就算让卜答赤重活一万次,也没机会成为李世民,张恪的话重点在后半句,他分明就是逼着卜答赤交投名状,只要把这两个人杀了,张恪就会毫无保留地支持他!
卜答赤当然听懂了,自己的这个女婿果然是枭雄的坯子,本以为他会对自己有所不同呢!看来也是痴心妄想了。卜答赤仰望着天空,突然猛地一回身,催马冲进了大营中,四周早就围满了张望的蒙古士兵,他们都有点懵。卜答赤台吉怎么和明军搅在一起了,到底谁是朋友,谁才是敌人?
“勇士们,你们都听着,炒花部要想在狼犬遍地的草原生存下去,我们必须和汉人合作。用我们的羊毛土产,换来粮食布匹,让小崽子吃饱肚子,让老人穿暖衣服。我们能抢掠过别人吗?广宁一战,我们败给了张少保,张少保不计前嫌,给我们一条活路。试问,如果是林丹汗,或者女真老酋,他们会给我们机会吗?绝对不会!他们肯定会吞并炒花,让我们成为卑贱的奴隶,勇士们,眼下的局面再清楚不过了,和汉人闹翻了,我们连这个冬天都过不去!”
卜答赤用最简单的话,给这些蒙古人上了一堂课,当然他不指望所有人都能听懂。
“伯要儿和黄把都儿,他们为了自己的私欲,竟然痴心妄想和噶尔图合作,那条老狗就是最凶残的恶魔,最无耻的骗子!这两个人为了和骗子合作,蒙蔽自己的父汗,夺取兄弟的兵权,软禁侄女,他们是无情无义的恶狼,长生天一定会降下惩罚!”
“杀!”
“杀!”
“用他们的脑袋和鲜血,补偿他们的罪恶!”
卜答赤疯狂地大喊,他的亲卫立刻冲上去,把两个台吉抓了起来,押到了营门口,跪在地上。
这两个人也知道性命难保,扯着嗓子大骂。
“无耻,混蛋,卜答赤,你和你的女儿一样下贱卑鄙,你是一条狗,不配做成吉思汗的子孙……”
“还让他们喷粪吗?”卜答赤横眉立目,大声喝道:“杀!”
弯刀闪着寒光,两颗人头落地。所有蒙古士兵重新认识了卜答赤,这位台吉不光是有捞钱的本事,也有杀人的能耐——尽管很残酷,可是草原需要的就是狠辣的人物,突然之间,欢呼声四起,震动天地……
“岳父,你回去照看满达日娃,还,还有孩子们!”张恪脸上也有些惭愧,毕竟摆了老岳父一道,实在不够意思。
“等着大战打完,我一定好好补偿!”
卜答赤光棍得很,既然走到了这一步,就容不得他回头了。
“你小子多加小心,噶尔图的十几万人马不是吃素的,我可不想女儿没了丈夫,孩子没了爹!”
“放心吧!”
张恪和卜答赤拱手而别。北边的隐患已经消除了,现在的任务就是用最快速的速度,赶到营州,给大哥解围。虽然对大哥很有信心,可是毕竟兵力太悬殊了,张恪深知那种被无边无际的人海包围的滋味,他一刻也不敢耽误。
营州城外,又一轮的攻击结束了,好多士兵身体一歪,栽倒在城头。酣然大睡。连续七八天的战斗,已经消耗光了所有人的体力,包括张峰也是一样。
人毕竟不是机器,就算是机器,也需要保养。
靠在墙角的张峰根本不敢闭眼,他怕自己也睡过去。
“十二次,足足十二次!”
一天攻上城墙的次数比前几天都多,鞑子完全拼命了,尤其是林丹汗的部下。似乎是为了蒙古大汗的荣耀,他们攻击的格外卖力气。
城下的尸体几乎填平了城墙,只要攀着同伴的尸体,就能冲上来。
城中火药足够。粮食也有,可是唯独一样,那就是士兵太疲惫了,必须休息!
张峰亲眼看到。好多优秀的士兵就因为疲惫,火铳打不准了,反应迟钝了。刀剑无力了,惨死在鞑子的手里!
可是哪里有休息的机会!鞑子像是潮水一样,稍微不慎,就会被攻上城头。
要是老二在,他会怎么办!
张峰自言自语地说道,伸出手痛苦地拍着脑袋。
突然扯动了肩窝的伤口,疼得他一咧嘴,准是刚刚和鞑子拼杀留下的伤口,他竟然没有察觉,急忙叫过来军医,处理伤口,他可不能倒下去,不然全都完了。
军医帮着他剪开伤口,突然一个大红的锦囊掉了出来,张峰顿时一惊。
这个锦囊可不一般,是熊秀兰临行的时候交给他的护身符,说特别请了神佛保佑,到了危难的时候,一定能逢凶化吉。
天可怜见,张大少爷平生第一次收到女孩的礼物,激动地不知所以,贴身带着,片刻不离,就跟揣着热乎乎的小苹果一样,睡觉都能笑醒。
可是猛地发现,鲜血竟然浸透了锦囊的一角,张峰顿时心疼起来,这要是让秀兰知道,会不会以为根本不在乎她!
迫不及待的打开锦囊,里面是几页经文,全都是熊秀兰亲手抄写的,很明显沾染了血污,张峰心疼地抽出来,可是突然他愣了一下,在经文中间竟然夹杂着一封信。
打开一看,张峰顿时傻眼了!
原来上面除了熊秀兰的关心情话之外,还透露了一件事情,原来为了让鞑子认定营州是明军的粮仓,张恪让熊若光调动大量的粮草过去,由于缺少官吏人手,熊若光把女儿也叫上了,一起处理。
后来熊秀兰知道张峰要去营州,她顿时吓坏了,充当诱饵简直是九死一生。她知道张峰倔强的脾气,劝肯定不行。
这个聪明而大胆的丫头竟然偷偷改了公文,要求各个村镇的民兵亲自护送粮草去营州。要知道民兵可是保护村镇的,谁知道鞑子会不会杀来,这个丫头竟然全都调走了,她也知道事关重大,就算张峰知道也未必会同意,因此就来了个先斩后奏!
“怪不得说在危急的时候能逢凶化吉呢,敢情秀兰给我准备了一支部队!”
张峰惊得一跃而起,撒腿跑到城下,他只把运粮的民夫当成了普通的力巴,让他们负责搬运军需,照看伤员而已。要真是按照熊秀兰所说,这帮人都经过三个月的训练,那作用可就太大了!
张峰迎面正好撞见几个搬运石头的民夫,立刻拦住他们,强压着心头的激动,问道:“你们原来是干什么的?”
“种地的。”
“我问你们接受过军训没?”
“没有。”
张峰顿时就失望了,难道秀兰搞错了,他摆手让几个人离开,突然有个小子喃喃说道:“俺们练过几个月枪,就会一招刺,也不知道有什么用!”
第三百零三章 生力军
“你说什么?”张峰吃惊地瞪大了眼睛。
民夫被灼热的目光盯得浑身发抖,难道这位大人有什么特殊爱好,听说军中倒是挺常见的……
“启禀大人,都怪小的多嘴,小的这就干活去了!”
“慢着!”张峰怒喝,几个人立刻停下脚步,茫然不知所措。
张峰从部下手里接过一条长枪,扔给了年轻的民夫。
“拿着,就照着墙角的木桩刺一枪,让我看看!”
民夫不敢违抗命令,急忙点头,或许过于紧张,手心都是汗水,他在衣服上用力搓了好几下。
重新握住了长枪,几个月的训练显示出了成果,他身体微倾,突然爆喝一声,猛地向前冲去。
快速跑出五六步,手中的长枪举起,枪尖如同一条怪蟒,张牙舞爪地刺了出去。一枪正中木桩的中心,足有两寸多深。
张峰可是大行家,一下就看出了端倪,这个民夫脚步稳健,出枪迅捷有力,尤其是相当有准头。他的水平不比一般的老兵差太多,欠缺的就是战场的经验。
一个老兵在战场上能发挥出七八成的本事,至于这样的菜鸟,恐怕能有三成就不错了。按照义州兵的传统,新兵要先参加剿匪,见过血,然后让老兵带一段时间,才能真正上战场。
但是眼下哪有这个时间,鞑子随时会攻上来,多个猴多三分力气,就算是普通丁壮都要上城。更何况一帮经过训练的民兵!
“听我的命令,召集所有丁壮集合!”
一声令下,手下人急忙行动起来,不多时足有七八百名民夫被召集过来,他们衣衫纷乱,气喘吁吁,显然是刚刚放下手里的活计。
张峰锐利的目光扫过每个人,果然这些民夫不同寻常,一个个身体强壮,站得如同笔直的松柏。不像寻常百姓那样散漫自由。
张峰真想仰天大笑,要是熊秀兰在面前,他肯定毫不犹豫抱起来,转三圈!
媳妇实在是太好了,竟然给自己留下了一支生力军!
别看不到一千人,他们足以替换那些疲惫不堪的战士,只要休息一天,士兵们又能恢复大半的体力,鞑子就等着倒霉吧!
张峰强压住心头的激动。大声说道:“弟兄们,我知道你们很多人都是从辽东逃过来的,曾经的家园落到了建奴的手里,背井离乡。大家肯定有无数的委屈和辛酸……”
杨龙是张峰的副手,他一直以为老大就是个鲁莽的汉子,最善于的手段就是拿起武器,在前面带头冲锋。没想到他竟然有细腻的一面。和民夫们说起了乡情。
这一招果然奏效,不少人被说的涨红了脸,眼圈之中有泪花闪动。显然触及大家最敏感的神经。
“你们辛苦屯田,好不容易又有了一个家,难道眼睁睁看着鞑子杀进城中,把家园毁掉,把你们变成奴隶吗?你们愿意吗?”
张峰用尽力气大吼,民夫们沉默半晌,突然大声嘶吼起来。
“不愿意!不愿意!不愿意!”
“杀鞑子!杀鞑子!杀鞑子!”
民夫们的仇恨和恐惧成功被激发出来,建奴抢占家园,他们千里逃奔,一路上死了多少人,好不容易逃出了魔掌。靠着义州兵的帮助,他们又有了家园。
脚下的沃土就是他们生息繁衍的指望,丰富的物产,只有一成的田租,简直就是梦想中的天堂。
如今天堂就要毁在一群强盗的手里,谁能甘心!
“启禀大人,鞑子攻城了!”
张峰哈哈大笑:“来得好!弟兄们,随我上城杀鞑子!”
张峰迈着大步,领头冲上去,后面的民夫全都跟着。他们除了一杆长枪,一个火热的心,一无所有。鞑子凶悍的传说不断在脑海中浮现,谁都不知道结果会如何。可是他们不得不冲上去,这就是使命!
顺着石阶跑上城墙,一股浓烈的血腥气直刺鼻孔,秦汉只觉得喉头发痒,一股苦水涌了上来,他用力咽下去,小脸格外的难看。
城头上笼罩着一层淡淡的硝烟,透过硝烟能看到鞑子正攀着云梯,拼命涌上来。明军不停的开枪射击,将鞑子击毙。
突然,有个拿着斧头的鞑子从一边冲上来,正好来到了一队五名火铳手的侧面。
由于火绳枪复杂的结构,加装刺刀会带来更多的麻烦,尤其是冶金技术也不过关,因此火铳兵除了远程打击之外,几乎没有多少近战的能力。
鞑子凶悍地扑来,最外面的火铳手顿时脸色就变了,他急忙双手抓着枪杆,准备抵挡斧头,大声对其他人喊道:“快,快往后退!”
话还没喊完,鞑子的斧头已经劈了下来。
一刹那,火铳手的眼睛闭了起来,他从大清堡的时候就跟着张恪,立下不少功劳,就在这几天的战斗当中,死在手里的鞑子就有二十几个!
真应了老人常说的那句话,瓦罐难离井口破,大将不免阵前亡。
好在杀了那么多鞑子,都够本了!
火铳手闭着眼睛,可是预想之中的斧头并没有落到身上,他猛地睁开眼睛。只见鞑子的咽喉被一杆枪刺穿,鲜血汩汩流淌,鞑子挤眉弄眼,拼命抓着枪尖,还在垂死挣扎。
而另一面,穿着破烂棉袄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