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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枭在唐-第1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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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事!”水柔儿劈手将披帛夺过,恶狠狠地瞪了李怀唐一眼。
  裴小娘不置可否,只是道了一声谢便拿着披帛默默地走向属于她的马车。
  壮汉耸耸肩摊摊手,饶有兴趣地看着裴小娘远去的娇俏身影。
  “你这动作好生熟悉,我在哪里见过?”走了两步的水柔儿忽然回过头来紧紧地盯着壮汉,她努力去想,却想不出个结果,红着脸吩咐:“先去把衣服穿上。记住,跟上来,别偷跑。”
  水柔儿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回头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壮汉挠挠脑袋,茫然地摇摇头。有好心的士兵将壮汉入水前脱下的衣服捡了过来,壮汉接过穿上然后跟随着那名士兵入列。
  “真是怪人一个!可惜了。”望着壮汉的健硕身影和破烂的服饰,水柔儿多情地叹息一声。
  和亲大军随后出发,跟随出发的还有胡商的商队,他刚刚获得一车丝绸,这一车丝绸比起他所携带要去长安卖的葡萄酒要值钱得多,当下就将葡萄酒贱卖与龙武军骑士,将累赘沉重的葡萄酒处理完毕,他兴匆匆地押着一车丝绸向着宁远城方向进发。
  
  
  


 第343章 希望在龟兹

  第347章 希望在龟兹
  龟兹,以其高超的舞乐水平而闻名于世,其代表作为龟兹大曲,龟兹城内的居民对舞蹈乐曲有特殊的偏好,每逢节日喜事他们都要大肆歌舞庆祝一番。每年的夏季,龟兹城都会有一场舞乐盛事,城内的居民在这个节日会拿出自己最拿手的歌舞,或者是最值得炫耀的物品,向人们展示其能耐,当然,这个目的主要还是为了吸引漂亮的异性。
  木姆卡是龟兹的富商,与所有的城内的居民一样,他也很喜好音乐,只不过他的水平平庸,要引起美娇娘的注目就只有通过炫耀财富这唯一手段。
  节日当天的一大早,木姆卡神采奕奕地骑在神骏的宝马上,腰间系着一把弯刀,在一片音乐的海洋中招摇过市,接受人们的惊羡目光。
  今年的运气对木姆卡来说似乎特别的好,大约月余前,他通过一名胡商买到了一匹罕有的宝马和一把锋利无比的大马士革弯刀。今天这个龟兹城盛事简直就是为他举行,人群中发出的啧啧称赞声,几乎将他捧上了云端。
  载歌载舞的人群里,出现了一伙很不合时宜的骑士,他们来自城西,个个脸带憔悴,目光焦灼,最怪异的是,领头一骑的马背上还坐着一头凶恶丑陋的猎犬。
  突然,猎犬竖起了耳朵,警惕地看向远处最热闹的之处。
  “饿狼,是不是发现了什么?”与猎犬同乘一骑的骑士也随着猎犬的异样而两眼放光。
  猎犬大声狂吠不止,还跳下了战马,奔向前方。前方人群最多的地方,有一骑高头大马缓行于人群中。
  “上将军,肯定是上将军!”乌鸦感觉到了什么,抑制不住兴奋地大叫,跟随他身后的百余骑顿时来了精神。
  “让开,闪开!”骑士们不顾一切地在人群中推搡出一条通道。
  结果虽然与骑士们的期望有所出入,却点燃了他们的希望。
  “是上将军的战马,还有,上将军的弯刀!天啊,终于让我们找到线索了。”乌鸦摸着汗血宝马和从胡商腰间抢过来的弯刀喜极而泣。
  木姆卡很不爽,居然有人光天化日之下对属于他的宝马弯刀露出了占有**。
  “你们是什么人?快将宝刀还与我,否则就别怪我不客气!”
  乌鸦回过神来,盯着木姆卡问道:“你这匹马,还有你腰间的弯刀是从哪里得来?”
  “来人啊,给我把宝刀抢回来!”木姆卡招呼他身后的随从。
  数名欺软怕硬的随从硬着头皮上前,可他们哪里是将军骑士兵的对手,眨眼间便倒地不起。乌鸦一把将木姆卡给拖下马,弯刀架在他的脖子上,恶狠狠地问道:“听好了,我再问一次,你的宝马弯刀究竟从何而来?”
  冰冷刚硬的刀锋在木姆卡的脖子上印出了一条血痕,从来养尊处优的木姆卡哪里遇过如此阵势,被吓得脸色煞白双腿发软,两股战战尿意频频。
  见到城内来了马匪,刚刚还在歌舞的人群顿时惊呼作鸟兽散。街道上,在乌鸦身边的数百步内忽然变得冷冷清清,只剩下百余骑骑士在欺负倒霉的木姆卡大叔。
  “说!”乌鸦迫不及待,凶巴巴地大喝一声,几乎吓破了木姆卡的胆魄。
  “我,我,我说,”木姆卡哭丧着脸,他怎么也想不通,大白天的在城内的街道上怎么会有马匪,“不,不关我的事,这马与刀是,是一名胡商卖给我的,既然好汉喜欢尽管拿去好了。饶命啊,好汉饶命……”
  “胡商?是谁,在哪里?”乌鸦将瘫软的木姆卡提了起来,继续逼问。
  可怜的木姆卡如同落入虎狼爪下的肥羊,毫无反抗之力,不过他倒很识相,乌鸦问啥他就老老实实地答啥,俊杰得不能再俊杰。
  乌鸦终于得到了他想的答案。上天保佑,上将军还活着,奇迹地活着,据这位木姆卡大叔所描述,卖宝马与宝刀给他的胡商是突厥人,他的商队中间有一名很特别的壮汉,衣衫褴褛却穿有丝绸里衣,样貌的描述基本与上将军的特征吻合。只是不知究竟什么原因,上将军居然与胡商为伍,跟着他们向东而去,听说是要贩酒到长安。
  “什么?奴隶?”乌鸦瞠目结舌,疑似上将军的人在木姆卡的口中成了奴隶。
  木姆卡担心说错了什么激怒强盗,赶紧解释:“不关我的事啊,我本来是想买那名壮奴的,可是突厥人不让,说到长安才卖。他说了,他缺人手,想让这名壮奴帮他运货到长安,然后再将他卖掉。打的是一举两得的算计。”
  “该死!”乌鸦怒道,“走,带我们找那个突厥商人去!”
  乌鸦恶狠狠地挥舞着手中的弯刀,不留丝毫的机会给木姆卡反驳。
  在唐军闻讯赶到前,乌鸦挟持着木姆卡回头冲出了西门,绕城继续向东追赶李怀唐的踪迹。
  出了龟兹城,乌鸦又详细地询问了一番木姆卡,得知那名胡商曾酒后得意向木姆卡炫耀他的运气,洪水改变了他的行程,却让他在沙漠边缘捡到了一名壮奴,顺带还收获了壮奴的宝马和宝刀。听了木姆卡所言,乌鸦更确定无疑胡商所救之人必定是他的上将军。
  乌鸦考虑了片刻,便命令铁牛带上李怀唐的汗血马和宝刀回宁远城,将李怀唐还活着的好消息告知上将军的夫人们和整个宁远城的十数万军民。
  一个多月的时间,足够商队走出很远的距离了,乌鸦心急如焚,不管木姆卡的痛苦,毫无商量地将他硬绑上战马,朝着东方昼夜狂奔而去。木姆卡还来不及庆幸所遇非盗匪,心中隐隐的不安就变成了现实,这群蛮横不讲理的骑士在找着一名对他们来说很重要的人,那人应该就是胡商捡到的壮奴,倒霉的是,只有他才认识那名胡商。可木姆卡没有意识到,天将降富贵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一场大富大贵在向他悄悄地招手……
  
  
  


 第344章 我叫李郎

  安西地广人稀,大部份地区都是干旱的荒漠,行走在期间的商旅有时候不得不夜宿野外,以野生动物的眼光来看,他们的领地内,在夜间里经常会出现可怕的跳跃篝火,虽然那里时不时会传来香喷喷的肉香,可也只有等天亮了,它们才有机会接近一饱口福,尽管所剩的大部份是骨头。
  从玉门关出发,走了千余里地,碎叶公主的仪驾终于到达安西四镇之一的焉耆镇,休整了两天,他们再向龟兹进发,从焉耆到龟兹还有将近千里路程,这一路上都是荒漠。
  又是一野外露宿夜,夏日的夜空深邃宽广,繁星点点于其中。夜空之下,数百人燃起了数十堆篝火,一时之间油脂在火中的炸响不绝于耳,肉香飘忽。
  在一堆篝火前,一名壮汉默默地烤着两条羊腿,羊腿被他架在火焰之上,不时用手去转动架子,让羊腿换个部位继续受热。而他的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注视在羊腿上,似有所思。
  “真香!”自过玉门关后,水柔儿总是情不自禁地关注那名新来的护卫,可那护卫却傻乎乎的,很少说话,总是呆在龙武军中,对水柔儿多情的目光视若无睹,每次最多只是报以一个灿烂的笑容而已,让水柔儿既羞又愤,恨不得去敲醒他那颗榆木脑袋。
  终于,水柔儿忍不住了,寻着一个借口来到了孤独的身影庞,刚刚靠近,便闻到了一股香味。
  “看不出啊,你这个怪人不但会水,还会烤肉。”
  回应水柔儿的依然是一个傻乎乎的笑脸。
  “你个怪人,除了笑,难道不会说些什么吗?”水柔儿不满地坐在他身边。
  壮汉道:“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如何说?”
  水柔儿奇怪道:“你不知道自己是谁?这,这怎么可能?”
  “嗯,那救我的胡商是我第一个见到的人,他说我是他的奴隶,就这样,除了这些,我啥都不知道。”
  “你,你忘记了从前?”水柔儿捂着可爱的小嘴巴不可思议地望着他。
  “忘记?”壮汉皱皱眉头,“或许吧。”
  水柔儿再次注意到了壮汉身上的破烂衣服,那是一件丝质的里衣,破烂不堪,汗臭味浓烈,幸亏她不是坐在下风口,否则必定要掩鼻而走。
  “给,把这个换上。”水柔儿羞涩地递上了一件圆领袍子。
  壮汉眨着眼睛问道:“你送我的?”
  “想得美!”跳跃的火光掩盖了她脸上的红晕,“我们公主的护卫有哪一个像你这样穿得破破烂烂的?尽给我们公主丢脸!”
  “谢谢了!”壮汉大方地接过小美人的礼物,“帮我拿着,我试试看。”
  壮汉毫不知羞地脱下了他的破烂里衣,露出一身健硕的肌肉,直看得水柔儿砰然心跳,迷离的目光在看与避之间艰难地挣扎着。
  “紫紫?月月?叶啥?”水柔儿拿起壮汉换下的破烂差点就扔进了火堆里,不经意间却发现破衣上竟然有数处在闪闪反光,仔细一看,是几个被金丝绣出的小字。
  “她们是谁?是你什么人”水柔儿警惕地望着壮汉,俨然正妻发现了夫郎在外包养小妾的样子。
  壮汉茫然地摇摇头,默默地取回换下的破衣,摸了摸丝绸上的几个小字似有所思。
  “哎呀,腿,我的腿!”壮汉突然大叫,被遗忘的羊腿差点就要烤焦。
  “哈哈,刚刚好!”壮汉忘记了不快,发出舒心的笑容。
  “喏,这个给公主送去!”壮汉将一条散发着诱人香气的羊腿递给水柔儿。
  水柔儿失望地接过叉着羊腿的棍子,泛着酸气说道:“你喜欢我家小娘?”
  壮汉毫不掩饰地点点头,目光看向了一辆马车,车厢内有一位绝色的美人儿,可惜的是,这位公主美人老是躲在车厢内甚少露面。
  “自作多情!”也不知道是嘲笑壮汉,还是嘲笑自己,水柔儿悻悻地吐了一句。“你别痴心妄想,小娘不喜膻味,非常讨厌膻味,连羊肉都讨厌,尤其厌恶你这样的胡人!”水柔儿越说越生气。
  “不喜膻味?”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从壮汉的脑海飞速闪过,一个人名脱口而出:“紫紫?”
  “什么紫紫?”水柔儿惊疑地看着发呆的他。
  壮汉道:“我,我好像想起来了,我不是胡人,我叫,叫李,李什么?”
  “李啥?”
  “对,李郎,她们都这么叫我的!”壮汉有点兴奋,为找回了一点记忆而兴奋。
  “李郎?”水柔儿轻轻地唤了声。
  “诶。啥事?”壮汉顺口应道。
  水柔儿目含娇嗔,低声啐了口:“呸!坏蛋!占我便宜。”笑骂之声听不出任何的怒意,反而多了一丝幽怨的味道。
  “不理你这个坏蛋!你是阿牛,李阿牛。”水柔儿站起身逃离了自称李郎之人,逃向公主专用的马车。壮汉莫名其妙地看着水柔儿扭着娇俏的身段钻入了马车车厢内。
  “我就是叫李郎嘛!紫紫?”壮汉又陷入了苦苦的思索之中。
  马车车厢内,裴若兮审贼似的看着水柔儿,俏声打趣:“袍子穿到情郎身上了吧?看来水柔儿要出阁了。”
  “小娘胡说什么呢?”水柔儿涨红着脸,神情扭捏。
  “唉,傻妹妹。”裴小娘幽幽说道,“跟着我去碎叶只会苦了你一辈子,难得你有喜欢的郎君,等到了拔焕城,我就放他自由,你跟他走。此人孔武有力,心地善良,只要钟情于你,不失为一个好归宿。”
  水柔儿抓住裴小娘,哭道:“不,水柔儿一辈子也不离开小娘,就算再苦再累,水柔儿也认了!”
  水柔儿自幼陪伴着裴小娘长大,两人感情笃厚,在她的心里,理所当然地认为,裴小娘以后的夫郎便是她的归宿。
  泪水感染了裴小娘,她强忍痛苦,道:“别瞎说,与讨厌之人生活在一起是何其痛苦的事情,能与喜欢之人相处终生,那必定是得到了上天的垂怜。唉,对了,他叫什么?”
  “李郎,”水柔儿脱口而出,“啊?不,李阿牛,他叫李阿牛。”
  “还说不愿意,李郎都叫了。好好跟着你的李郎过吧。”裴小娘轻拍着水柔儿的小手,嫁给突厥人是一个噩梦,她甚至不敢想像会有多可怕,她不愿水柔儿与她一起去承受那种苦难。
  透过车窗,可以看见李阿牛的健硕背影,他正与突厥商人对饮喝酒,旁边还陪着皇甫惟明。
  “李阿牛?此人倒是有些傲骨,”想起曾经身为突厥商人奴隶的李阿牛居然让奴隶主头疼不已,裴小娘不禁莞尔。“只是颇有点可惜,取了这么一个名字。如果多读点诗书,以他的能力去投军,来日成为将军也未必不可。”
  李阿牛不知道被漂亮小娘关心了,他找到随行的救命恩人,突厥商哥舒利,希望通过他了解到更多关于自己的情况。
  哥舒利坦诚,他是在沙漠边缘被捡到的,随身还有一把锋利的弯刀和一匹罕见宝马,不过都被哥舒利给卖了换钱。
  “那都是我救你的奖赏,你别想让我赔给你。没有我,你早就渴死沙漠里了。”哥舒利是商人,言必称利,救人获赏他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李阿牛没有介意,问道:“我怎么会在沙漠里?”
  哥舒利道:“怕是被洪水冲来的吧,我看见你之时,你的附近还有水淹过的痕迹。那几天阿克河决堤,洪水滔天,将拔焕城以南变成一片汪洋,我差点就丢了命。”
  “拔焕城?我从拔焕城来?”
  一直在听的皇甫惟明道:“李兄不必担忧,等我们到达拔焕城再打听打听。像李兄这样器宇轩昂的人物,拥有宝马与宝刀之人,岂是等闲之辈,到时只要稍加详问,李兄的身世自然水落石出。”
  被李阿牛从湖水里救起,皇甫惟明一直心存感激,虽然他多次向对方致谢,可这个名字怪怪的李阿牛却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淡泊得很。李阿牛愈是如此,皇甫惟明就越觉得他是谦谦君子,心中敬重的份量不断升级。
  此言一出,李阿牛感觉被拨开了重重云雾,看到了希望的光芒,笑道:“有道理!来,我敬皇甫兄一杯。”
  哥舒利贱卖的葡萄酒便宜了龙武军上下将士,喝酒吃肉称兄道弟何其爽也。
  说完,李阿牛仰头尽饮,潇洒地空杯示人。
  “好!”受到敬重,皇甫惟明很高兴也满饮一杯。他刚刚喝完,却发现李阿牛的脸色有变,心中疑云骤起。
  “有快骑向我们接近!”李阿牛语出惊人,他一边说,一边伏地倾听。
  “快骑?”皇甫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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