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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我的祖母不在。”苏阳笑嘻嘻的说:“要不您老慢慢打着,我先进去喝点?”
红杏花居然一仰头:“不行,你们三个一起滚。”
苏阳道:“我又不是你孙子,难道来照顾你生意的客人你都朝外赶?”
红杏花用眼色往里面一瞟,道:“就应为你是我孙子的朋友,所以我才叫你们滚,你们最好赶快滚。”
苏阳眼珠子转了转,道:“看样子里面一定有个很麻烦的人,所以你才这么关心我们,让我们滚。”
红杏花道:“不是人,里面连一个人也没有。”
苏阳道:“不是人?难道是枪?”
红杏花眼光一闪,望着苏阳道:“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苏阳说了一句废话,就已经和小马丁喜一起走了进去。
枪,百兵之祖。
霸王,力拔山河今气盖世。
枪也有很多种,有红缨枪、有钩镰枪、有长枪、有短枪,还有高立的双枪。
但这杆枪是霸王枪。
霸王枪长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重七十三斤七两三钱。
霸王枪的枪尖是纯钢,枪杆也是纯钢。
霸王枪的枪尖若是刺在人身上,固然必死无疑,就算枪杆打在人身上,也得呕血五斗。
江湖中其至很少有人能亲眼见到这霸王枪。
可是江湖中每个人都知道,世上最霸道的七种兵器,就有一种是霸王枪。
普天之下,独一无二的霸王枪。
大堂里面已经做了十七八个江湖人,但最中央的地方却是空的。三张桌子已拼了起来,上面铺着红毯,垫着锦墩,还缀着有鲜花。
这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大铁枪,正摆在上面,就象是人们供奉的神祗。
它的枪尖虽锐利,线条却是优美丽柔和的,经常被擦拭的枪杆闪耀着缎子般的光泽,显得既尊贵.又美丽,又象是个美丽而骄傲的女神,正躺在那里等着接受人们的膜拜。
“看来这杆枪曰子过得简直比人还舒服。”丁喜抚摸着枪身,摇头晃脑的说。
红杏花瞪着他,冷冷道:“因为它的确比大多数人都有用。”
丁喜瞪了瞪眼,笑道:“你的意思是说,它也比我有用?”
红杏花道:“哼。”哼的意思就是是。
丁喜道:“它会不会替你捶背,会不会替你端茶倒酒?”红杏花虽然还想板着脸,却还是忍不住笑了。
她笑的时候,一双远山般迷朦的眼睛,忽然变得令人无法想象的明亮和年青。
在这一瞬间,所有人都几乎忘记了她是个六七十岁的女人。
苏阳却自己倒了一杯酒,悠悠的道:“无论它曰子过得多么舒服,我们也不必羡慕,它至少没法子自己站起来自己倒杯酒喝。”
红杏花忽瞪了丁喜和苏阳一眼,又叹了口气,道:“所以它也不会为了一杯酒就做出比猪还蠢的事。我警告过你们,叫你不要进来的。”
“难道王万武会来?”丁喜问道。
霸王枪的主人姓王,也就是大王镖局的主人,一枪擎天王万武,据说这个人不但脾气刚烈,而且是姜桂之姓,老而弥辣,这次联营镖局成立,他说不加入,就是不加入,甚至不惜跟他的老朋友百里长青翻脸。他甚至还拍着桌子,叫百里长青滚出去。他的坏脾气,和他的霸王枪一样天下闻名。
“就算王万武来了也关系。”苏阳道:“据说你和他的关系还不错。”
“当然不错。”丁喜像是想起了什么有意思的往事,笑道:“他以前常骂我小兔崽子。他既然要来,只怕我们今天要喝死在这里了。”
苏阳也笑了,小兔崽子这四个字有时候只有很亲近的人才会去骂,譬如自己也经常会骂赵小龙小兔崽子。
“不过来的人,却一定不是王万武。”苏阳摇头道。
“为什么?”
“你见过一个脾气很大,很暴躁固执的老爷子,会把他的兵器放在鲜艳的花丛中吗?”苏阳指着桌上的鲜花,摇头道:“只有娘们才能干出来这种事。”
“难道来的是个娘们?”丁喜道。
“据说王万武有个女儿,长得不错,枪法也不错,脾气却不小。”苏阳道:“可是脾气再大的娘们也是娘们。”
话音未落,门帘被人掀起,果然有娘们从外面走进来。
还不止一个。(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四章 王大小姐
两个娘们。
两个又年轻又漂亮的小娘们。
这种小娘们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吸引一大片眼光,现在也不例外,从她们两进门开始,酒馆大唐里几十只眼睛就朝她们身上移过去。
她们两只能装作没有看到这些眼神,找了张桌子坐下来,一个在喝茶,一个在喝酒。
喝茶的是个很文静的女孩子,很美、很害羞,只要有男人多看她几眼,她就会脸红。
有些女人就象是精美的瓷器一样,只能远远地欣赏,轻轻地捧着,只要有一点儿粗心大意,她就会碎了。
这女孩就正是属于这一类的。
而喝酒的女孩子看起来也很文静,也很美,甚至可以说出她的同伴更美。
只不过她的美是另一种美,若说她的同伴美如新月,那么她的美就像是阳光,美得令人全身发热,美得令人心跳。
她们穿的都是一身雪白的衣服,既没有打扮,也没有首饰,出奇的朴素。
喝酒的女孩子脸色好象有点苍白,喝茶的女孩子却一直红着脸。
“这里有两个漂亮女人,你却一直只盯着一个看。”丁喜问苏阳。
“你居然还能有心思看我在看谁,真实佩服。”苏阳笑道:“但是你应该知道,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所以我要把有限的精力,专注在最值得看的那个身上。”
“你是说那个喝茶的女孩子更好看一些?”丁喜问。
“更值得看。”苏阳纠正道。
喝茶的女孩子似乎也听到了他们说话,头低的更低了,脸也更红了,像是熟透了的水蜜桃。
熟透了的水蜜桃不仅仅让人想看,更让人想扑上去咬两口,她越是这样,看她的人就越多。
丁喜道忽然笑了,他低声道:“你发现没有,她俩一个喝起茶来象喝酒,一个喝起酒来却象喝茶。”
“难道是因为喝茶的那个,平时喝的是酒,当着别人面的时候却喜欢装成淑女,而喝酒的那个,却恰恰相反?”苏阳笑了。
原剧情里,这个喝茶的女孩子和小马之间似乎发生了一段奇怪的感情,虽然不知道这种感情的由来和原因,但苏阳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种利用。
因为如果这个女人真的爱小马,就不会一次次的让他陷入几乎要死的局面。
喝茶的女孩子头垂得很低,喝酒的女孩子却抬起头狠狠瞪了他们一眼。
丁喜震了一下,赶快埋头喝酒。
苏阳还是笑嘻嘻的盯着那个喝茶的女孩子,全然不顾人家已经几乎要把头埋进胸脯里。
也许苏阳看的就是胸口,一对能把头埋进去的胸脯,当然也很有看头。
“难道说,这两个小姑娘其中之一,就是霸王枪?”丁喜又重新把话题牵引回正题上。
“如果不是霸王枪,她为什么明明不会喝酒,却非要喝酒。”苏阳道:“霸王枪的精髓,就是霸道两个字,女孩子功夫如果不到家,在战前喝的醉醺醺的,也多少能显得霸道一些。”
“你是说,霸王枪在这里,要和人动手?”丁喜问。
“难不成你以为她们两来这里就是专门给我们看的?”苏阳反问。
丁喜笑了,又问:“和谁动手?”
“据说是金枪徐。”苏阳说。
“金枪徐?”丁喜皱了皱眉。
“不错,正是金枪徐。”苏阳问:“你估计金枪战霸王枪谁能赢?”
“如果是真正的霸王枪,就不需要估计。但她只是一个女孩子,就算有霸王枪在手,也不是霸王枪。”丁喜摇头道。
“不错,任何武器最终都要靠人来使用。”苏阳点头笑道:“我有一个朋友,如果他能明白这个道理的话我就省心了。”
“秋凤梧?”丁喜问。
“你也知道?”
“孔雀山庄最近发生的事谁都知道。”丁喜摇头叹道:“其实秋家的家传剑法如果练得好了,未必会比长生剑差。”
“你见过?”苏阳问。
丁喜摇摇头,道:“我既没有见过长生剑,也没有见过孔雀山庄的人,但是我一向认为,如果一个家族仅仅凭着一种神奇的兵器就想要在江湖里屹立几百年不倒,恐怕是完全不可能的。再厉害的兵器也要靠人来使用,若是人不行,对手完全可以让这个兵器成为摆设,连发都发不出来。所以如果孔雀山庄能挺过这一关,也许是件好事。”
苏阳笑了,丁喜就是丁喜,没有让自己失望。小武原本也不应该王自己失望,只是他是局中人,难免当局者迷,世上的道理说起来都很简单,但做起来却没有一件容易的。
“话说回来,王万武倒是有个女儿,但怎么会允许她带着霸王枪来挑战金枪徐?”丁喜又道。
苏阳忽然问了一个看起来跟他们的话题没有一毛钱关系的问题:“你说王万武算不算有钱?”
“大王镖局虽然比不上联营镖局,但是在关内也是一流的镖局,王万武祖上本来就是大财主,就算不如张金鼎,也差不多了多少。”丁喜说。
“那你再看看,这两个女人,她们穿的是不是太素了一点,衣服纯白不说,连一件首饰都没有戴。”苏阳沉声道:“女孩子没有不爱美的,就算来打架,发钗之类的不方便,但至少耳环戒指什么的也该有一件。”
丁喜意外道:“你是说,王万武死了!”
话音未落,门帘又一次被人掀开了,一个瘦削长头高颧鹰鼻,穿着很讲究气派很大的中年人,背负着双手,施施然走进来,顾盼之间,棱棱有威。
两个劲装急服的彪形大汉,扛着个很长很长的布袋,站在他身后。
“金枪徐三爷来了。”
大堂里顿时有不少人站了起来,朝进来的中年人拱手为礼。
金枪徐成名多年,称霸一方,凭掌中一杆金枪,囊中一袋银梭,也曾会过不少高人,一向很少遇过敌手。
在大堂里这些江湖豪杰心目中,他一向是个很受尊敬的人物。
金枪徐朝众人微微点头,算是回礼,却也多看他们一眼,而是径直走到了苏阳和丁喜的面前,朝他们一报拳,道:“想不到能在这里看到你。”
丁喜道:“我也想不到你会来应这场约会。”
金枪徐道:“也许你会认为我根本不值得霸王枪出手,我自己也自知不敌,可是他既已找上我,我就万无退缩之理。”他脸上露出种奇怪的表情,接着道:“使枪的人,能死在霸王枪下,岂非也是人生一快!”
丁喜立即拢起拇指,道:“好,好汉子。”
金枪徐看着他,冷酷的眼睛里已有了温暖之意,缓缓道:“像我们这种在江湖中混的人,岂非本就该死在刀枪之下,以草席裹尸。”
苏阳微笑道:“你若是死了,我一定送你一条最好的席子。”
金枪徐哈哈大笑,道:“好!”
“可是你今天却死不掉。”苏阳说。
金枪徐看了苏阳一眼,又看看丁喜和小马,若有深意的摇头道:“这是一对一的公平决斗,就算我老子在这里,眼睁睁的看着我被捅死,也不能插手。”他眼神又飘到了桌上的霸王枪上,眉头渐渐的皱了起来,有些疑惑的样子。
“你是不是很奇怪为什么霸王枪还没来?”苏阳问。
“不错,我已迟到了半个时辰.因为。。。”他脸上又露出那种奇怪的表情,慢慢的接着道:“因为我还有些后事要料理清楚,我来得干净,去得也要干净。”
一个人明知必死,却还是要来应约,这种勇气绝不是那些高高在上的人可以理解的。
能活着固然好,死了也只不过脖子上多了个碗大的疤口而已。那又算得了什么?
金枪徐又道:“我只不过在奇怪.既然是他约我的,他自己为什么还不来?”
“所以我说你今天死不了。因为根本不是霸王枪约你来的。”苏阳说,
刚说话,就有个人冷冷道:“谁说不是霸王枪约他的?”
说话的声音虽然很冷.却又很娇脆、很好听,就是那个喝酒的女人。
金枪徐皱了皱眉,道;“这位姑娘莫非是在开玩笑?”
喝酒的女孩子板着脸,脸如秋霜,谁都能看得出她不是在开玩笑。
金枪徐看了看摆在桌上的大铁枪,道;“霸王枪不是王万武王老爷子吗。。。。。”
喝酒的女孩子打断了他的话,一字一字道:“我就是霸王枪!”
金枪徐简直不敢相信这个女孩子就是霸王枪,他试探着问:“姑娘贵姓芳名?”
喝酒的女孩子板着脸道:“你用不着知道我的名字,你只要记住霸王枪王大小姐这七个字就行了。”
金枪徐道:“这七个字倒很容易记得住。”
王大小姐道:“就算你现在还记不住,你身上多了个伤口后,就一定永远也忘不了。”
说完,她忽然扭转身,抄起了桌上的霸王枪。
她的手指纤纤,柔若无骨,可是这杆七十三斤重的霸王枪.竟被她一伸手就抄了起来。
她抄枪的动作不但干净利落,而且姿势优美,大枪在她的手里看起来比一根筷子重不了多少。
金枪徐大笑,道:“你约战比枪,莫非就要我记住这七个字?”
王大小姐道:“不但要你记住,也要江湖中人人都知道,霸王枪并没有绝后。”
金徐枪惊道:“王老爷子呢?”
王大小姐咬着嘴唇,脸色更苍白,过了很久,才大声道:“我爸爸已经死了,他老人家虽然没有儿子,却还有个女儿。”她说话的声音就像是呐喊。
也许这句话并不是说给屋子里的人听的,她呐喊,只是她生怕她远在天上的父亲听不见。
女儿并不比儿子差。这件事她一定要证明给她父亲看。
丁喜和苏阳相视对望一眼,一枪擎天王万武真的死了?像那么样一个比石头还硬朗的人,怎么会忽然就死了?
苏阳摇头,对王大小姐叹道:“你这双手无论做些什么,都要比打打杀杀来的要好,何必去举那七十三斤七两三钱的霸王枪?”
“如果你是用枪的,就凭你刚才的话,你的身上已经多了一个洞。”王大小姐恶狠狠的瞪了苏阳一眼。
“难道你要挑战所有用枪的人?”苏阳问。
王大小姐道:“不错,从这里开始,每个使枪的人我都要会会。”
“若姑娘在这里就已败了呢?”
王大小姐连想都不想,立刻大声道;“那么我就死在这里。”
为了这一点儿虚名,就不措用生命来拼,这也未免太过份了,丁喜刚要说话,苏阳却拦住了他,而是对王大小姐道:“请把。”
“请什么?”王大小姐一愣。
“你不是要打架吗?难道你准备在这个房间里打?”苏阳笑道。
王大小姐好像很喜欢瞪别人,又重重的瞪了苏阳一眼,转身问金枪徐:“外面?”
金枪徐脱口道:“好!”
王大小姐道:“走!”
她的腰轻轻一扭,一个箭步就窜了出去。
金枪徐看着她窜到外面的院子里,忽然长长的叹了口气。
丁喜道:“你看她的身手如何?”
金枪徐道:“很好。”
“你是不是有点后悔,不该急着料理后事?”苏阳问。
金枪徐什么也没有说,又微微的摇了摇头,脸上浮现出一种无奈的表情,也跟进了院子里。
大堂里的人已经呼啦全部出去到了院子里,谁也不想错过这场精彩的比武,大堂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