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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大科学家-第3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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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子振荡有三种模式,之前已经找到两种,第三种却一直未被发现。为了寻找中微子的第三种振荡。早在2003年左右就有7个国家先后提出8种实验方案,最终进入建设阶段的共有3个,除了中国的大亚湾实验外,还有法国的DoubleChooz实验和韩国的RENO实验。大亚湾实验最新得出结果之后,法、韩两国的实验只能望洋兴叹,与荣誉无份。故而有韩国媒体称:“到手的诺贝尔奖飞了!”

最坏的情况还不是被人捷足先登。所谓“英雄所见略同”,天下英雄那么多,idea雷同的事情自然在所难免,被人捷足先登只能怪自己的手不够快。还有一种情况是自己想到了一个新奇想法,急忙向导师汇报,结果导师瞟了几眼后告诉你:你的想法非常荒谬。因为它和某某大牛的某某理论冲突。当然,如果真的是自己错了,自然无话可说;最怕的是你的想法是对的,老师的判断或者大牛的理论出了错误。那时候只怕恨不得杀人和自杀!

好比倒霉的克罗尼格,他曾率先提出“电子自旋假设”,十分不幸的是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那个时代公认最聪明的物理学家泡利。泡利确实非常聪明,洞察力也非常惊人。但更著名的是他的尖酸刻薄,埃伦费斯特称他为“上帝的鞭子”。西方科学界流传着这样一个有趣的小故事:据说泡利去世后灵魂升天遇到了上帝,他想到上帝是无所不能的,而在自己学术生涯中正好有个问题一直困扰着自己,便问上帝道:“帝哥,你知道精细结构常数α为什么等于1/137吗?”上帝听完后写了几页纸交给了泡利:“答案就是这样。”泡利接过去看了几眼,马上不屑地撇撇:“纯属胡扯!”

你看,上帝都逃不过泡利的打神鞭,何况是区区的克罗尼格?

泡利匆匆看完论文,便尖刻地批评:“如果按照你的理论。电子表面的速度将是光速的十倍,这明显与相对论不符,所以电子自旋是一种毫无根据的假设,你就不要在这方面耗费精力了。年青人有想象力是好的,也难免犯错。但决不能干这种愚蠢的傻事!”

克罗尼格尴尬万分,只好掩面而逃。谁知泡利平生多智,唯独反对错了两件最重要的事情,一个是萨拉姆的宇称不守恒,前面已经提及;另一个便是克罗尼格的电子自旋。这两个都是诺贝尔奖级别的重要科学发现。

之后的科学证明,自旋和静质量、电荷等物理量一样,都是描述微观粒子固有属性的物理量,不仅电子存在自旋,中子、质子、光子等所有微观粒子都存在自旋,只不过取值不同。你说克罗尼格知道结果之后,他的心情会是如何?是不是将泡利活剐了的心都有了?

比二十世纪初的科学家多经历了一百年,这期间的知识大爆炸让孙元起丝毫不担心这个时代会有人和自己“英雄所见略同”,更不用担心没有东西剿袭,因为很多后世写进教科书的著名理论和粗浅知识,现在都还没有人提出,比如大陆漂移说、三圈环流理论、维生素及其作用、放射性碳年代测定等。

至于发表,那就更不算难事。一来现在发表论文没有什么版面费之说,像日本、美国、法国等报刊杂志为了吸引读者,甚至开出高价请求孙元起赐稿;二来凭借着孙元起的赫赫名声,姑且不说嫡系的《经世大学学报》,便是《Science》、《Nature》、《JACS》等国际知名刊物,对来稿也是万分欢迎的。

但具体应该写些什么,却让孙元起大费踌躇。

在孙元起看来,写出来的东西首先应该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能在国际科学界产生重大影响。否则小打小闹写些不入流的文章,不仅于事无补,还会平白坠了自己之前赚得的偌大名头。

其次,写的东西要没有多大危害性。像坦克、原子弹、凝固汽油弹、沙林、火箭、雷达等可用于战争的发明,几乎无一不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发表出来确实能取得石破天惊的效果。可是这些大杀器如果被英法俄日等列强研究出来,谁能保证中国不会成为受害者之一?当然,如果一战爆发,双方鏖战正酣无暇东顾,中国又率先研制出来能够对付小日本的话,孙元起倒不介意卖些到欧洲。

第三,写的东西最好具有一定的欺骗性,好比1904年在英国提到的正电子和反物质,惹得世界各国无数科学家利用各种仪器“上穷碧落下黄泉”地寻找,结果大家在云室里不止一次看到正电子的轨迹,却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孙元起所说的“反物质”。

尽管是“两处茫茫皆不见”,但大家本着对孙元起一直以来言无不中的迷信,很少有人质疑反物质理论的正确与否,反倒以为是自己的探测方法不对。——看看人家马丁教授!人家就是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发明数件具有重要价值的实验仪器,才成功地完成了约翰逊设计的实验,证明光是一种粒子,把自己的名字写进了大学物理教科书。既然他都可以成功,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如果我们没有成功,那也是仪器或者方法的不对!

为了根据欺骗性,孙元起也不是没有考虑过使用“伪科学”。

在科学发展过程中,科学与伪科学从来都是只有一步之遥的,我们现在许多认为是真理的科学理论,当年就是以伪科学的面目出现的;而当年认为是真理的学问,现在很有可能被证明是伪科学。其实,验证伪科学的过程也就是科学发展的过程。

比如“以太”,这是古希腊哲学家阿那克萨戈拉所设想的一种物质,认为它是五元素之一。17世纪被誉为“近代科学的始祖”的笛卡尔将它首先引入科学,认为空间中充满以太,虽然它不能为人的感官所感知,但却能传递力的作用。甚至牛顿也承认以太的存在。到了19世纪,物理学家又认为以太是电磁波的传播媒质。后来的实验和理论表明“以太”就是个伪科学,但在此过程,人们对于引力、电磁力、电磁波的认识却逐步得以纠正和提升。

在二十世纪的最后二十年里,中国尽管在前沿科学上取得的成绩寥寥,伪科学却是百花齐放推陈出新,什么水变油技术、大自然疗法、超感视觉、辟谷绝食试验等等,不一而足,而且上当的人不少,除了平民百姓,其中不乏高官、大科学家。要是在二十世纪初借用其中的一两项绝技,是不是也可以唬倒全球一大片?

孙元起认真想了想,觉得使用“伪科学”这种禁忌招数实在危害太大,弄不好就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太不划算,还是另寻他途吧!

就在他苦思冥想之际,突然收到经世大学来电,电文称在十月初公布的诺贝尔奖获奖名单中,经世大学的卢瑟福教授因为“发现中子、核裂变和链式反应”而获得本年度诺贝尔化学奖,赵景惠则因“发现青霉素、磺胺等一系列药物及其临床效用”而获得生理学或医学奖。

第三九一章又向空庭夜听泉

孙元起看到电文中的颁奖词有些哭笑不得:诺贝尔奖评选委员会是怕经世大学师生霸占随后二十年的诺贝尔奖吗,所以决定一次性全部打包处理完?

像卢瑟福的研究成果,除开他自己因“研究元素的蜕变和放射化学”而获得的1908年诺贝尔化学奖不说,至少还包含了查德威克“发现中子”(1935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费米“用中子辐射产生人工放射性元素”(1938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哈恩“发现重原子核的裂变”(1944年诺贝尔化学奖)、沃尔顿和科克劳夫特“加速粒子使原子核嬗变”(1951年诺贝尔物理学奖)等四五个诺贝尔奖级的伟大发现。

赵景惠的业绩虽然没有卢瑟福那么夸张,但除去呼声颇高的黄花蒿素外,同样包含多马克“发现磺胺的抗菌作用”(1939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钱恩、弗洛里、弗莱明“发现青霉素及其临床效用”(194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瓦克斯曼“发现链霉素”(1952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等三四项诺贝尔奖级的成就,绝对远远超出侪辈,当得上是“医药界的孙元起”。

就凭卢瑟福、赵景惠两人的研究成果,每人至少可以获得两次以上的诺贝尔奖。谁知瑞典科学院(颁发物理奖和化学奖的机构)和卡罗琳医学院(颁发医学或生理学奖的结构)居然沆瀣一气,来个“挥泪大甩卖”、“跳楼价处理”,决定用一次获奖将两人之前所取得的业绩全部清零。这可真是麻子不叫麻子——叫坑人啊!

在感慨之馀,孙元起突然想起1910年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科塞尔,他的贡献是“通过对包括细胞核物质在内的蛋白质的研究。为了解细胞化学做出的贡献”。在二十世纪初很长一段时间里,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主要是颁给在重大疾病和人类生理方面做出重要成就的科学家,很少关注生物技术,所以科塞尔得奖显得非常扎眼。正因为扎眼,所以让孙元起记住了科塞尔的名字和他的业绩。

想起科塞尔。孙元起顿时觉得灵感迸发:要说挖坑,还有比生物学更坑的么?尤其是生物技术,那才是真正的巨坑!

从二十世纪中叶,就有人大肆鼓吹二十世纪下半叶是生物学的时代。到了世纪之交,又有人高喊二十一世纪是生物学(生命科学)的世纪。在这个口号感召下,很多高分考生都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生物系。生物系招生也越来越火爆,甚至各省的高考状元许多都分布在北大、清华的生物系(现在叫生命科学学院)或生物医学工程系。——生物医学工程属于工科类,很多学校设在医学院下面;生物学属于理学类,两者大为不同,可普通高中生哪分得清?

可是“二十一世纪是生物学的世纪”的口号喊了几十年,光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学生物的筒子们就像一只趴在玻璃上的苍蝇——前途光明,出路没有。什么生物技术、生物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之类的专业,每年都在失业排行榜上高居不下。以至于很多高中老师都谆谆教诲道:大学千万别学与生物沾边的专业,一旦名字里面有“生物”二字,找工作的时候你就等着哭去吧!

与一地鸡毛的就业惨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学术界的一片喧嚣,尤其是生物技术方面。国家年年都要往里面投入几十亿元,学者炮制的论文更是汗牛充栋。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似乎对此也情有独钟。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前,平均十年才能有一项颁给生物技术。从五十年代后期风头开始突然转变,几乎每隔三四年就要颁发一次;到了二十一世纪之交,如果连着两年不颁给生物技术,必定是舆论界一片哗然。

当然,孙元起并不是要否认这些学科存在的重要价值和伟大意义,相反,他觉得在并不遥远的将来生物技术和生命科学必然会大放异彩,影响人类的发展方向和生存方式。之所以认为生物学尤其是生物技术是个巨坑。原因在于这将耗费西方科学界的大量精力和无数资金,但研究出来的结果却很难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也不会危害到他国的国家安全。

物理学是不是与生物学距离太远?难免会有人产生这样的疑惑。

其实物理学与生物学并不遥远,生物物理学就是物理学与生物学相结合的一门交叉学科,它是生命科学的重要分支学科和领域之一。而且物理学家并都不是一直固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也喜欢干些越界的私活,有时候甚至还干得像模像样。比如生物学中最基本的“cell”(细胞)一词,就是英国著名物理学家胡克用自制的显微镜观察植物组织,于1665年发现植物细胞(实际上他看到的是细胞壁)而命名的,至今仍在使用;量子物理学大拿薛定谔也曾在1944年发表《什么是生命?》一书,使得众多物理学家进入生命科学的研究领域,促进了遗传学的迅猛发展。

尽管已经打定主意在生物学方向上大展拳脚,可是生物学如此广阔,选择一个合适的题目无疑更为重要。而且孙元起只是穿越众,并不是异能者,对于生物学的了解仅限于中学阶段的教科书以及在浏览网页、观看电视上获知的一鳞半爪,能写的东西本来也不多。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孙元起一边到各省视察演讲,积极拉票,一边抽空搜集资料,思考撰写文章的内容。数周之后,孙元起终于敲定自己的主攻方向:遗传学。遗传学主要是研究遗传物质的结构与功能以及遗传信息的传递与表达,是生命科学领域的核心学科,它既古老,又崭新。

说它古老,是因为人们很久以前就对遗传非常感兴趣,中国“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的古老谚语,就生动体现了什么是遗传。而在西方,早在公元前5世纪,被西方尊为“医学之父”的古希腊著名医生希波克拉底就提出第一个为人所知的遗传理论,即子代之所以具有亲代的特性,是因为在精液或胚胎里集中了来自身体各部分的微小代表元素,也就是说,后天获得的性状相貌是遗传的。

说它崭新,是因为埋没在旧纸堆长达35年之久的孟德尔《植物杂交试验》论文1900年才被荷兰的狄夫瑞斯、德国的科伦斯和奥地利的切尔玛克挖坟出来重见天日,经过一番激烈论战,孟德尔分离定律和自由组合定律得到科学界广泛认可;学科名称genetics随后由英国遗传学家贝特森在1909年刚刚提出来的。这才标志着遗传学作为一门新的学科终于诞生。

尽管在1912年的时候,美国著名生物学家摩尔根带领着他的三大弟子根据黑腹果蝇的研究已在两年前提出了连锁和交换定律,这和孟德尔分离定律和自由组合定律合称为“遗传学三大定律”,标志着经典遗传学已经初步建立,但是在孙元起看来,遗传学还是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比如基因学说。——在真实的科学史中,1926年摩尔根出版了他的皇皇巨著《基因论》,才建立了著名的基因学说。

比如遗传物质是脱氧核糖核酸(DNA),而不是蛋白。——对于接受过中学生物教育的人来说,DNA是生物遗传信息的载体,这似乎已是一种常识。然而艾弗里及其同事于1944年发表这一理论时,却引起了遗传学界的极大惊讶和怀疑。直到50年代中期,这一理论才为遗传学界普遍接受。年迈的Avery没能等到这一天就驾鹤西去,从而失去了荣获诺贝尔奖的机会,成为二十世纪科学史上的一大憾事。

比如DNA双螺旋结构模型。——这是1953年美国科学家沃森和克里克提出的,从而开启了分子生物学时代,使遗传的研究深入到分子层次。他们俩也因此荣获了1962年的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比如克隆(clone)技术。——这个术语是霍尔丹在1963年在题为“人类种族在未来二万年的生物可能性”的演讲上首先采用,但为全世界公众所知,却是因为1996年英国罗斯林研究所利用体细胞克隆成功的那只绵羊“多利”。

……

而且遗传学具有发展快、应用性强、多学科交叉融合等特点,即便孙元起那时候接触的粗浅知识,在二十世纪初也算得上是最顶尖的理论。孙元起选择遗传学更主要的原因还在于,遗传学是一门推理性的学科,而不是描述性。研究遗传学的方法很像物理学,都是根据自然现象或实验数据推理出一种假说,然后再通过实验加以验证。这无疑最适合孙元起闭门造车,将来也可以省却无数麻烦。

一旦确定了方向,孙元起迅速开始了码字大计。

第三九二章诸葛大名垂宇宙

孙元起在穿梭于各省官场的间隙,绞尽脑汁尽力回忆前世的零碎记忆。因为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多年,旧时的记忆就像宿醉后的迷梦、洇水的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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