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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跟了高俅,但公孙胜的日子反倒比往日更惬意了几分,因为,他找到了高明这个和自己臭味相投的狐朋狗友。只要高俅没事吩咐,两个人便整日里在成都府中闲晃,还美其名曰是替高俅探察民情。几次下来。倒也是被他们打听到了不少情况,上至成都府内一众富商豪族地动静,下至小民百姓如何议论这位初来乍到的蜀帅,总而言之,根本没人把这两个和邻家大叔一样的男人当作官府中人。于是乎,两人便变本加厉地在外头厮混,除了花街柳巷还稍有节制之外,那些大大小小的酒楼时常可见他们买醉地身影。
“听说了么,前几天有人到衙门告状,胡家把他们下人侵占的那块地还回去了。”
“吃到肚子里的骨头哪还有吐出来的道理,这胡家什么时候转性了?”
“谁说不是。你没发觉么,这些时日城里那些豺狼虎豹全都收敛了,听说是高帅敲山震虎吓唬了他们一通!”
“胡说八道,敲山震虎那也得有个替罪羊,你们谁听说有人被官府处置了么?”
“嘿,你们那是不领世面,听我给你们说……”
听到这里,公孙胜和高明不由相视莞尔,同时举起了酒碗一饮而尽。他们两个管武不管文。所以府中幕僚和高俅商量什么,他们从来就不去理会,所以对豪族和高俅的那点勾当,他们也就知道一点皮毛而已。
“咳,这种事情背后的水深着呢,普通百姓最多也就知道一点皮毛。”囊中宽裕,公孙胜自然觉得心怀大畅,说话的口气也和往日不尽相同。“话说回来,高老哥。你跟着那一位的时间也不短了,有什么话要告诫小弟么?”
噗!高明的第一反应就是差点把一口酒喷出来,他手忙脚乱地擦拭着衣襟,这才没好气地答道:“说话那么拐弯抹角做什么!跟着那一位注意一条就行了,多听少说,不该问地不问……不过说实话,就算我不问,有的时候他也会主动说的。咳,我说公孙老弟,你别顾虑这么多,像你这种孑然一身的,跟着那一位是最好不过的,不论是架子还是为人,他比朝中那些规矩多多地大佬要好伺候多了。”
“嘿嘿……”公孙胜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如今将那把浓密的胡子剃了,又把许久没有管过的头发整理了一下,整个人顿时精神爽利了不少,看上去竟年轻了不少。先头东躲西藏的那会,几乎没人能看出他才三十出头。
两人正在这里闲聊,楼梯口突然噔噔噔地跑上来一个年轻汉子,只见他四处张望了一会方才朝楼下招呼了一声,下头随之上来了三五个人。这些人看上去虽然身着汉装,但神气中却总有一股迥异于普通汉人的意味。
“咦?”公孙胜突然放下了酒碗,轻轻咦了一声,脸上掠过一丝异色,随后眉头紧皱冥思苦想了起来,最后才恍然大悟似的嘀咕了一句。“怎么会是他?”
高明不经意地瞟了靠近墙角的那桌人,压低了声音问道:“怎么,你认识他们么?看起来不像是好路道啊。”
“我在巴蜀一向就是东窜西跑地,认识的全都是干没本钱营生的家伙,哪里还会有什么好人家出生的人?”公孙胜自嘲似的摇摇头,伸手撩起了左袖,露出一个深深的疤痕,“看到没有,这就是给其中那个鹰钩鼻的年轻人砍的。好家伙,别看他年纪轻轻,劫道不算还要杀人,手底下功夫可真狠,我费了老大功夫才把人收拾,最后收了个便宜徒弟!”
“什么?”要不是早有准备,高明铁定又是一口酒喷出来。他虽然也在各地漂泊了许久,但因为生得干瘦,一看就是没多少油水的,就算有劫道地也大多看不上他。他打斗的本事不行,逃跑的功夫却一流,自然也就很少遇到这样离奇的事。“公孙老弟你可真大度!”
“大度个屁!这小子贼狡猾,看我杀志不坚,三言两语打消了我的杀心不算,还哄得我传授了他一套刀法,否则你以为我会‘谈笑泯恩仇’?”公孙胜毕竟曾经读过书,一句脏话过后又来了一套文绉绉的词。“不过我听说他跑到大理混日子去了,看今天这样子似乎还是他们中间领头的,想不到这小子倒出头了。”
“大理?”高明本能地心中一紧,再看那些人表面看上去似乎都没带兵器,腰里却很有些鼓鼓囊囊的,不由愈加警惕。他稍稍向公孙胜挪近了些,见周围乱哄哄的无人注意,这才低声提醒道,“公孙老弟,你应该听说过大理使节如今正住在府衙里头。这些人看上去也不像是本地人,如果不怀好意……”
“你是说——”
公孙胜虽然不管这种外务,但身在官府至少也听说过此事,此时也收起了玩笑之心。他仔细打量着那桌人,目光从每个人地身上一一扫过,末了才点了点头。“绑腿里头都有匕首,腰间应该也有大理铁铺中常常出卖的小玩意,一个不小心中一两下也不是好玩的。高老哥,要不我去套套近乎?”
“不用,打草惊蛇就不好了。你在这里看着,我回去问一声。”高明一脸若无其事地站了起来,摇摇晃晃地下了楼,像极了一个醉醺醺的醉汉,当然,没有任何人注意到貌不惊人的他。
少了一个酒伴,公孙胜顿时觉得有些无聊,不过想想往日有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他还是心满意足地大快朵颐了起来。不一会的功夫,桌上的酒菜就被一扫而空,可此时高明依旧没有回来,这不由让他有些着急。可对面那些家伙却不等人,酒足饭饱之际,一群人便呼啦啦地下了楼。见此情景,他只得对那伙计吆喝了一句记账便紧跟而去。要知道,四川之地用的向来是铁钱和交子,铁钱价值极贱,而交子又向来只用于大额支付,所以酒馆的熟客之中大多是用记账的。公孙胜虽然还只是初来成都,到期会账却极为爽快,掌柜自然不来盘问。
眼看着那些人进了一家不起眼的小客栈,他才远远停住了步子,思量片刻便钻进了旁边的一条小巷,七拐八绕地便摸到了客栈的后门。果不其然,一个脑袋探出来张望了一阵之后,其他人便又从后门匆匆离开。
公孙胜低声嘀咕了一句,暗暗又缀在了后头,也不知走了多少冤枉路,那些人终于停在了一座民宅的后门,有节奏地敲了好一阵子之后,那扇紧闭的大门方才徐徐打开,一群人悄无声息地鱼贯而入,至此再也没了动静。
虽然早年见惯了这种神秘勾当,但在成都这样的大府看到这样的情形,公孙胜仍旧是心下疑惑。看那人家高门大户的光景,明显是殷实之家,怎么会和这些看上去就不是好人的家伙勾搭在一起?沉吟之下他又转到了前门,只见门极上头赫然写着一个“胡”字。
第五卷 剑指西南 第三十章 劫国宝上下震怒
更新时间:2008…10…25 19:49:07 本章字数:3303
高明并非有意让公孙胜在那里久等,而是他一回到府衙就被一件大事拖住了。原来,就在高明清和高俅见面的当口,守城的兵卒将三个浑身浴血的人送到了衙门,此事说来就话长了。
在高明清奉父命来成都府之后,相国高泰明随后又派了一拨人上路。大理虽然信奉佛教,但在知道大宋崇信道教之后,高泰明还是暗地里吩咐人用最好的于阗美玉雕刻了三尊玉三清。在外人看来,这个拍马屁的举动无疑要笑掉了人家的大牙,未必能够讨得了好,可是,旁人却是一片好心,东西既然已成,高泰明便打发人上路了。
也不知是谁泄露了风声,一路上,这支装扮成商队的护送人马连连遭人劫杀,损兵折将暂且不提,就连那包裹在布匹之中的宝物最后也没有幸免于难。离开大理的时候统共五十人,到了成都府之后竟只剩遍体鳞伤的三个人,而且两个已经重伤不起,其中一个也是被人砍掉了一条手臂,形状及其凄惨。如此一来,对于治疗外伤很有一手的高明自然脱不开身。
“简直是胆大包天!”
在得知了此事之后,高俅自然暴跳如雷,可是,事情都已经出了,他如今要做的就是给大理人一个交待,另外则是处理善后事宜。他和高明清先前的谈话相当顺利,但却万万没有想到,在事情已经初步议定了的时候,突然会来了这么一出,要知道,那可是贡给皇帝的宝物,竟然半道被人劫了,那和小说里头的劫皇纲有什么两样!
“那两个人都没救了。”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高明的语气有一种说不出地萧索,有一句话叫做刀头舔血,说的无非是小兵和强盗,虽然一个白一个黑。却全都是一条贱命,死了也不值什么,他早就看得多了。“他们只不过凭着一口气才能撑到这里,至于那个断臂的,精心调养之后还能够恢复,只是这只手臂……唉!”
“高帅,东西是送给上朝皇帝陛下的,还请你能够为我们做主!”高明清年轻地脸上写满了狰狞之色,显得格外可怖。”他们走的是大理商人进出蜀中惯走的那条路。而且其中有好几个都是常常来往大宋的生意人,所以肯定是有人蓄意所为!”
“高公子放心,本帅尽力还你一个公道!”虽然心里百念云集,但高俅还是重重点了点头。就在刚才,高明清允诺暂不张扬此事。这就给了他相当的时间来查案。话说回来,在四川能够有这么大的胆量公然杀人越货的势力终归有限,要真的惹恼了他,他也不介意渝州那边的事动一回大地!幸好外头只当是几个倒霉的商人遇到了强盗,事情也容易遮掩。
事出突然,三个幕僚又要忙公事又要整理有关大理的情况,自然是匆匆辞去。高明清身为外人,此时也不好多呆,一拱手也就顺势离开了。转眼间,大厅中便只剩下了高俅和高明两个人。
“高帅,依我看,这件事很可能和大理的政争有关。”
听到这句石破天惊的话,高俅立刻眼睛大亮。他早就设想过这个可能,刚才当着高明清地面不好胡乱揣测,此时却没了这个顾忌。“你说说看!”
“首先。大理要求朝廷册封的是大理王,即便再加上一个国公,其实高氏还是位于段氏之下,那么,他们那么热衷于这件事干什么?于阗玉向来是首贡辽国,其次才轮到我们大宋,流入大理的并不多,用这些极其珍贵的玉石来讨好我大宋君王,只为了替他人求一个册封?高氏原本就受大理国民拥戴。高升泰当初明明已经坐上了王位,为什么临死前还要让他儿子重新迎立段氏?”
一口气提出这么多问题,高明也觉得有些口干舌燥,一抬头见高俅死死盯着自己,立时笑道,“你别看我,这些东西我是想不出来,就是前两天和小焦闲聊的时候听来的。这小子虽然年轻,也有些好高鹜远,但他毕竟在大理待过一段时日,对于其中的分析却相当不错,所以我就倒手转卖一下。总之,大理国内看似安定,其实立国时地三十七部早就和高层貌合神离屡屡发生矛盾,高氏让位固然有段氏仍旧未失所有人望的原因,也有西方佛教的影响,领完一点则是为了让段氏站在前面抵挡风雨,自己则安享美名而已。”
“你是说这是大理内讧?”高俅却依旧沉着脸,“你认为我这句话扔出去,那个高泰明会认帐么?”
“内讧是肯定有的,至于动手的说不定就是大宋境内的强人,这么几尊价值连城的东西,那些做惯了没本钱买卖的人又怎么会放过?”高明耸了耸肩,突然又补充了几句,“说起来,事情如果是那些蛮夷做的反而好办,只要给钱够狠,他们绝对不会抱着那种不能吃地玩意过日子,可如果是那些汉人,哼哼……”说到这里,他突然狠狠一拍脑袋道,“胜之那里可能有一点线索,哎呀,我都忘了去了他会合!”他见高俅脸色古怪,连忙把刚刚在酒楼中的那一幕分说了一遍。
高俅闻言立时起了疑心,但更多的却是把自己入蜀之后的所有事都联系在了一起。这些看似没有关联的事情,实则从深处流露出一股诡异的意味。这究竟是一个个连环局,还是对方在不小心的情况下泄露出来的一根根线索?
“老高你是怎么回事,幸好我没在那里一直等着,你……?
公孙胜一路冲进来才发觉情形不对,进了府衙之后,他便发觉人人的神情都是怪怪地,却也没往深处思量,如今看到高俅和高明两个大眼瞪小眼的样子,他就是再迟钝也知道出了大事。
高明一见公孙胜回来自然是大喜过望,连忙上前把事情来由说了一遍,这才把人拉了过来。“你快说,有没有找到那伙人的落脚点?”
“咳,那帮人谨慎得很,一路上也不知道绕了多少圈子,最后我看到他们进了一座大宅,门口写着胡府两个字。我悄悄向一个路人打听了一下,原来这里是胡家老三胡宪水的住处。这个胡老三是庶出,分到不少家产后就从来不管胡家的事,为人非常低调,不显山不露水的。”公孙胜一边说一边摇头,他也没想到,一次无心的发现竟有可能关系重大。
“胡家?”高俅眼皮子一跳,立马想到了上次去胡府赴宴的情景。虽然自己只是虚与委蛇,但赴宴的其他人还是卯足了劲和他套近乎,从中他也了解到,这些豪族只不过想立足于一方,并没有十足的野心。那么,只是胡家之中出了败类?
另一边的渝州城却显得风平浪静,赵庭臣的病倒在一般人看来不过是很平常的事。不少人都认为,赵老爷子年纪也大了,在这种乍暖还寒的季节染上风寒再正常不过,几个平日往来甚好的朋友也就差人问候一声,旁的举动就再也没有了。
话虽如此,头一次管事的赵谂还是感到如坐针毡,他的妻子只不过一尊泥菩萨,从来不过问他的事,至于他的弟弟赵谦则是最不安分的,早就被陈克韫的花言巧语诓骗了过去,所以他已经完全没了退路。他唯一一件没有照着陈克韫的话去办的就是白玲,左思右想,他终究还是没有去唐突佳人,这究竟是谁的福分就很难说了。
只是,这一日的赵府却多了一个不速之客,若是旁人,赵府仆役自然会将其拒之于门外,可来者不是别人,正是最近名声大噪的徐守真。自从赵府那一手广为人知之后,他完完全全被渝州城内的百姓当成了活神仙,那些往日看他不顺眼的道士在发觉自己的道观香火比平时鼎盛了好几倍之后,谁也不敢再多说半个字,观主更是把他当作了祖宗一般礼敬。
“徐……徐真人!”管家一惊之后立刻反应了过来。“不好意思,主人身染风寒,少主忙于侍疾不见外客,您看……”由于赵谂下了严令,他即便再想一睹神翁神技,此时也不得不打消了这个念头。
“贫道正是听说赵大人染疾,所以才前来看看。”看到赵府仆役的态度,徐守真本能地感到一阵不对劲,联想到他不久前和赵庭臣交谈时这位老者的长吁短叹,再回忆起燕青话里藏刀的机锋,他立马猜到了其中的文章,所以语气更加客气。“赵公子既为人子,忧心父疾也是应当的,贫道和赵大人虽然相识不久,也愿意为贵府解忧。”
“啊……”管家恍然大悟地叫了一声,而后连连点头,拉过一个仆役吩咐了几句之后,自己立马急急忙忙地朝内院奔去。在他看来,赵谂应该会爽快地答应此事才对。
“你说什么,那个神翁……徐真人说要替爹治病?”
赵谂好容易才拿捏住了手中的茶杯,脸色却已经难以抑制地变得煞白。别说是他,就连一旁的陈克韫脸色也好不到哪里去,只要是看到那一次枯木逢春似的神技,任是谁都会对徐守真生出一股敬畏。此时此刻,竟是答应也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