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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姓额卓,我们是从长白山过来的。”
“哪里冷不冷?”
“不冷,这里才潮,湿乎乎的,真讨厌。”
要不说,作小孩好呢,一听他不是我的仇敌,自然就对他亲近几分,这么着两小屁孩聊上几句就混熟了。
其实,我还真没想到能遇到一个世居长白山的老姓满族子弟,他家就在叶赫,没准……哈哈,我心里诡笑着……
反正改名这件事,爹从西北回来,大发雷霆。娘怎么劝也不成,我还被罚跪祠堂。真是!我不过是个小女子,以后嫁了人,不过是个某氏。有必要这么紧张吗?
多亏我这多愁多病的身,和邋遢大王他那豪爽的爹爹,老爹最后被我们说的不成了,也就同意了。自此,本姑娘正式改名……习素筠。还好不叫席慕蓉,呵呵。
第一卷 第三章 顽童
更新时间:2008…8…5 1:01:09 本章字数:2254
不过,额卓家的小屁孩,绝对是衰神送来为我挡祸的。啊,伟大的衰神,以后我一定给你盖座庙宇,为你重塑金身。有了你,我那暴躁的爹爹,终于开始愤恨的决定,一定要让我那可爱的娘,生个温文尔雅的儿子,为老习家争口气。又不是馒头,争这个干嘛?再说,只要有那个邋遢大王在,老爹你就别想安生了。
其实,我淘气的时候也挺后怕的,不是别的,就是我娘那梨花带雨般的面容,还有一想就过激的大脑,总之,自从我醒来后,我家的天气状况一直是电闪雷鸣加阴雨连绵。
看着娘和小兔子一般的红眼睛,我真有些心疼。
“娘,是不是筠儿不乖了?”
“你啊,还是个小孩子。只是如此这般淘气,长大了什么样的夫君才可以真心疼爱你啊!”
“娘,我若是乖乖的,我未来的夫君就一定疼我吗?”我看着我可爱的娘,满眼问号。
娘调皮的一笑:“你虽不是大家闺秀,但是也算得小家碧玉。这性子若是老这么癫狂,自然落得人家口实,反倒为以后增添了不少麻烦。”
“娘,你是怕我嫁不出去吗?”
“傻丫头,你长得比娘漂亮许多,怎么可能嫁不出去。只是你这散漫的性子……”娘抱着我,伸手一点我的额头,“你啊,真真是被为娘给宠坏了!”
我趴在娘的怀里,头埋的深深的。虽然,我不是原来的羽绫,虽然我撒谎说自己失忆,但是,寄居在这个身体里的灵魂,总有些冷漠和疏离。虽然,我总说要忘了前世的因果,但是,总怕付出真心会受到伤害。天下最不可能伤害自己的就是父母。我,怎么可以因为忻童,就怠慢慈爱的娘,威严的爹爹。亏我醒来时,还信誓旦旦地说,要护我娘周全,要忘记以前一切的不快……
“娘,我会乖乖听话的。再也不和隔壁的邋遢大王一起淘气了。”
“别乱给人家起外号。”娘瞪了我一眼。
“可是娘,每次出去玩回来,他都是脏兮兮的,我都是干干净净的。娘说他是不是邋遢大王!”
娘有些好笑地打了下我的小屁股,呜~~~~抗议!!!拒绝家庭暴力!!“你还说呢!小喜鹊掉到地上,你想把它送回父母身边本意是好的,你让阿尔萨兰帮你也没什么,可是你干嘛要挑衅小喜鹊的父母,让它们误以为阿尔萨兰要偷小喜鹊,啄得他从树上摔下来,他衣服能不脏吗?没摔伤就是好事。”
“我没有嘛…………”
“那你们去河边捞虾米,你干嘛把他推进河里?”
“是他说这样慢,我就想帮帮他。”
“那是谁说要吃鲜蜂蜜,央求阿尔萨兰去敲蜂蜜窝,结果主谋倒自己跑回家了?”
“因为人家肚子饿嘛……”
娘受不了地一拍我的脑袋,哼,我也会哭嘛……泪眼汪汪地拉着娘的衣袖:“娘,筠儿不是故意地。筠儿以后再也不和邋遢大王一起玩了。”
“嗯,那你明天来娘的厢房,娘教你绣花。”
青筋直接冒出俩,上辈子流行十字绣,我志得意满的对忻童说要绣个美人鱼给他——结果用了三年。忻童收到礼物的时候,超级惊喜。他以为我早就放弃了。唉,我真得对那种磨洋工的细活没一点天分。违心的点点头,扑在娘的怀里打滚,逗地娘抱着我直叫“我的儿。”
自那以后,我就再也不搭理额卓家的那个邋遢大王,成天就泡在娘的房间里学习刺绣。虽然爹是个商人,但是却一直羡慕读书人。所以家里便在他业有所成后起了一座藏书楼,名唤“文渊楼”。我不笑爹的死脑筋,因为在这个时代,重农轻商。再有钱,若是家里没有功名傍身,永远是被人瞧不起的。
我本就对竖版的书,不感冒。尤其是没有断句的没看起来更是头疼。所以“文渊阁”便少挨了数场灾祸。
只是,学习刺绣实在是让人眼也花花,头也疼疼,满手全是小针眼……可怜我的小胖手,几乎成了筛子。
两者相比取其轻,看竖版书和学习刺绣,我宁愿选择前者。所以,我遵循宿命的召唤,上午依旧在娘房里学习刺绣,下午钻到书楼去睡大觉,啊不,是看书。
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只是我们习家人丁稀薄。偌大个家产也没有个男儿可以继承。我虽然热切盼望着能有个弟弟,分担老爹对我的注意力,只是,娘她就是不给我弄个弟弟玩玩。可叹我满肚子培养接班人的天才教育方式,集体被送子观音大BOSS给驳回了。
不过,这里还是要表扬一下我威严的老爹。他威武不屈,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呃,错了,就是那个老老实实的守着我娘,没有一丝丝的意思纳个小妾。唉,本来我还想威风威风,欺负某个不开眼的女子,结果我爹直接把我邪恶的想法,扼杀在摇篮里。
好吧,既然这样,孝顺的我决定接过爹的班,把我们习家的字号推广到全……大清国。
“叭,叭!”该死的邋遢大王,竟敢来砸我家的书楼,看本姑奶奶的厉害。我举着我的小弩箭,猫在窗口的一侧,警惕地俯视着楼下的情景。
突然有人在我背后一拍,“啊”我尖叫着,再次让我神勇无比的小弩箭笔直的飞向阿尔萨兰。
阿尔萨兰一躲,箭当地一声钉到书架上。天咧,我得赶紧闪了。这可是老爹最心爱的“文渊楼”啊!我可再不要跪祠堂了……
偏生那个讨厌的邋遢大王一把拉住我的袖子,死也不让我走。
愤怒的盯着这个混小子,瞪得我眼泪都出来了。呜,我要找我娘啊,没有这棵大树的庇护,我会被劈死的啊!
“你为什么不找我玩了?”邋遢大王拽着我的袖子问。
使劲扽了两下,我似乎幻听到衣帛的撕裂声,为了防止春光外泄,我泪眼婆娑的任那个邋遢大王欺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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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来无事再开一坑,每天一更。
第一卷 第四章 稚梦
更新时间:2008…8…5 1:01:09 本章字数:2382
“你,你别哭啊。”邋遢大王紧张地说,“是不是你怪我上次没有给你弄到蜂蜜,所以不理我了。”
“呜……我才不要呢!”
“你别生气啦,上次我被叮得满头包,回家还让阿玛罚我跪了三天。你是不是担心我,去咱们平日约好的墙根找我,我不在,你生气了?”
谁找你啊,不过是想看看你如来佛祖式的新造型。我撇着嘴,掉着眼泪,这个邋遢大王好大的力气,拽得我好疼啊。
邋遢大王见我哭得越发利害,连忙放手,讪讪地说:“你,你别哭了。哭得我头皮都发麻了。”
我能不哭吗?我那小藕一般的胖胳膊准让你捏青了!“呜……”
邋遢大王献宝似的从怀里掏出一个面人,“唔,给你,算是赔罪。别哭啦,胖丫头!”
我……咧!差点被这小子直接噎死,本姑奶奶这叫珠圆玉润!哼,咱们断交!我转头不理他,也不接过他手里的玩意。上辈子我每年都去天津卫,泥人张的绝品我收藏了无数,谁稀罕你的破宝贝!
“胖丫头,别生气了。赶明我就要去学堂了,以后能和你玩的时间就更少了!”
那更好,最好再也不见。讨厌鬼!
“胖丫头,别生气了。再过十天有集,我带你去赶集!”邋遢大王举着面人跳到我面前,笑嘻嘻地说。
你不是说没有时间陪我玩嘛,还说要带我去看集,我自己不会去吗?我一扭脸,还是不理他,心里倒是打起小算盘,怎么能逃开娘的眼线偷跑出去。
“胖丫头别担心,我带你出去玩,要是习叔叔习婶子怪罪你,我替你担!”邋遢大王拍拍胸脯向我保证道。
这还差不多,这个讨厌鬼还是有可以利用的地方哈!我一把抢过他手里的面人,一指还在书架上的箭矢,“去,帮我把它拔出来。要是让书架倒了,我们就绝交!”
阿尔萨兰见我总算是收了他的礼物,开心地去书架那里取回了箭矢,“胖丫头,你这箭法还是得练练啊!”
你!我瞪起眼睛咬牙切齿的说:“你再敢说一个胖字,我习素筠发誓,我要是再理你,我就出家去!”
阿尔萨兰笑呵呵地说:“那我就去做和尚,我们结伴。”
老天,尼姑和和尚虽然是一个系统,但是没有结伴游方化缘的吧。这个呆子!我不理他,仔细端详着手里的面人。
手法粗糙,面部一片模糊,准是放在他怀里被压的。不过看衣服,倒像是个女子。
“这个面人你让师傅捏的谁?”
阿尔萨兰一咧嘴:“你猜。”
“嫦娥?”
“不是。”
“王母娘娘?”
“不是。”
“观音菩萨?”
“不是。”
讨厌,到三次了,不猜了,没意思。我举着面人说:“以后你要是下午来找我,就到书楼来,不许再拿石子砸窗户。”
“唔,好。”阿尔萨兰点点头。“你不请师傅,能看得懂这里的书吗?”
呃,我总不能说,我还是认识几个字的。前世抽风,也是个爱书的痴人,家里收藏了不少繁体字的旧书,虽然都是为了给忻童看的,但是我也偶尔会找本画本或者小说,拿来怡情不是!
“我喜欢在这里睡觉不好吗?”我转身,走到娘给我准备的贵妃榻上一卧。
“我教你认字吧。”阿尔萨兰跟着我走到榻边,席地而坐。虽然头顶的秃秃有些傻,但是绝不妨碍他难抑的风度,真不知道长大后会迷死多少小姑娘。
“不用。”我断然拒绝,拿着手绢盖在脸上。我要睡觉了,他总该走了吧。
身上一暖,应该是他帮我盖上了绢被。没想到,这个毛头小子还有点温柔劲。“你中午刚用完饭没多久,这么早躺下消化不了食。我给你讲讲我以前在叶赫那边的好玩的事情吧。”
“嗯。”我把手绢拿下来,转头看着坐在地上的他。“没看到那边有个蒲团吗?真是邋遢大王,这么脏!”
阿尔萨兰站起来掸了掸身上的土,拿过蒲团放到我的榻边,跌坐上面。娓娓道来他年幼时,在山林里打猎嬉戏的生活。
“奥我清初,肇长白山。扶虞所锤,不显不灵。周八十里,潭曰闼门。鸭绿、混同、爱滹三水出焉。帝用女天妹,朱电磁波是吞。爰生圣子,帝用锡以姓曰觉罗,而徽其称曰爱新。是翦是除,匪安匪康,乃有叶赫、辉发、界藩。。。。。。”
“停!”我一睁眼看着阿尔萨兰,又没让你痛说革命家史,你怎么从爱新觉罗怎么来得都要累述,我要是转生到那个时候,哼……咬牙切齿的胡想。
他见我不喜这些轶闻,便把胳膊趴在我的榻边,伫着下巴,“长白山天池的美是独特的,它像一块蓝色的丝绸,比我在江南见过的所有布料都要充满着丝滑的质感。记得小时候阿玛带我去天池,水面偶有大风拂起的微波,虽然风是那样刚劲,但那波纹就像额娘温柔地笑,又像是绒布上面的丝理。随着长白山不同山峰的映衬,天池也呈现着颜色微妙的变化,大部分是湛蓝,少许有些泛着黄绿的色质,有些地方还映出山峰的倒影……回望四方,云层在天边低沉地聚集,大片的森林在没有阳光的地方呈深绿色而有阳光的地方呈浅黄色,但整个视野是那样的苍茫,这里就是我们满族儿女深爱的故乡……”
“雄鹰在碧蓝的天空翱翔,它的脚下是白皑皑的山脉。阿玛会带着族人在群山峻岭里,挖人参,抓林蛙,捕紫貂……”
“后来,阿玛被去盛京巡游的圣上钦点成百长,后又被派到了江南,我们全家就这样离开了长白山……”
“丫头,你睡着了吗?”
我早已听不见他的呼唤,而是化身成苍鹰高高飞翔在长白山圣洁的山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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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W,本文没有任何鄙视或诋毁满族想法,只不过有些哀其不幸怒其未争。
毕竟,清宫戏里大多都是穿越成那些王公贝勒军机重臣之后,只是我家素筠就是个汉族的大脚丫头。没心没肺,只想做历史车轮下的泥沙,无心无力去做什么沟沟坎坎。至于何人是她真命天子,没想好。
大家说我是抽签呢?抽签呢?还是抽签呢?
嘻嘻~~~~
第一卷 第五章 欲离
更新时间:2008…8…5 1:01:09 本章字数:2424
时间飞逝,我在绍兴这个宁静的小镇生活了足足有六年的时间。
六年,让我从一个胖胖的八岁小丫头,长成为“知书达礼”的闺阁女儿。
六年,让隔壁的邋遢大王,长成了文武双全的满族勇士。
六年,我们没少做坏事,调皮捣蛋——全绍兴的人都说我们两个是“小魔煞”。
六年,我们从未无事生非,尊老爱幼是我们坚持的美德,全绍兴的孤寡老人都说我们是观音菩萨身边的“金童玉女”。
阿尔萨兰,是我童年记忆里最重要的玩伴,亦是我最信任的朋友。虽然,他依旧当我的挡箭牌,替我挨两位老爹的炮火。
我……不是,没有发现过他眼中的情意。毕竟,他比我痴长两岁,这男女之间的情事他也早该懂了。
娘问过我的意思,我笑着摇摇头。满汉不能通婚,这是大清王朝自建国以来的道理。他们生怕其高贵的血液被稀释,却又不得不建立汉军旗,圆了他们统治,圆了他们的狂妄。
习家,是响当当的汉族,不在汉军旗之列。老爹,也从没意思没想法被抬进汉军八旗。我,习素筠,也没意思没想法嫁给一个满人。就算N年以后,少数民族可以加分,我也不要为子孙后代牺牲如此。
忻童,这些年,我已经很少想起他。不知道他是在高科技时代无忧的生活,还是和我一样跌入历史的漩涡。只是,时间就是最真实最不可抵抗的力量。被它淘尽,剩下的只有祝福。
“小姐,老爷唤您去书房,有要事和你相商。”安安在“文渊楼”下喊道。我自从可以进“文渊楼“开始,从不许下人进来,这个地方,是我唯一的灵魂休憩地。当然,除了那个经常不请自来的阿尔萨兰。
整了整衣裙,慢慢走下书楼。安安搀着我慢慢向老爹的书房走去。
对了,这六年,还有一个令我很开心的事情,就是……我没有缠脚。哈哈,这个是我斗争的结果!我可不喜欢被后世评为“温、软、糯、香“的三寸金莲。只要想到被哪个色男人色眯眯的把玩我的脚,我就想把发明缠足的混蛋飞踹到银河系的边缘。
为了这双脚,我哭,我闹,甚至还拉着阿尔萨兰陪我离家出走。老爹被我折腾的赔了一大笔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