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古色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第13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秋秋皱着眉头。
    他不认识眼前的这个男人,这一点她可以确定——
    但是,在看到他的眼神的时候,却不知道因为什么,自己的心一下子就碎了,很久很久,她都没有过这种感觉了。
    我,为何会心痛?
    秋秋握紧了自己的骨质长刀,黝黑的刀身上不知道是有血,还是有情!
    刀,无情。
    但是人,岂能也无情?
    不,自然不!
    前世,今生,是有说不清,道不明的缘分存在的,或许她们之间,就有这样的缘分也说不定呢?
    这个东西,还真让人说不透。
    “秋……秋秋!”
    千言万语,只化成了一句倾诉,简单的秋秋二字。
    天宝饱含深情的望着眼前的那个人儿,她是如此的美艳,动人,那熟悉的娇艳让人心碎。他似乎看到了秋秋是怎样陨落在元始天尊手下的!
    元始天尊?
    好了,在这里,你去死吧!
    不管这里是否只是梦境,也不管现实如何,能够再一次看到秋秋,就已经足够了!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已经足够了。
    如果这是一个梦,那就永远不要醒来。
    如果可以和秋秋在一起,就一辈子生活在梦里吧!
    甘心。
    情愿。
    他的爱已经痴狂。
    痴狂的人往往可以做出一些惊人的决定来。
    这,是因为他们无情!
    天宝无情。
    但是他却对秋秋动了情。
    一个动情的无情之人是可怕的,而一个爱到了疯狂的人,就更是可怕的。
    所以。
    他很可怕!
    “你是谁?”
    秋秋皱着眉头,刀伸到了前方。
    她的神态,充满了警惕。
    天宝苦笑。
    她果然不认得我!
    不过,这个不算什么,因为她是秋秋,所以她们的相遇时注定了的。
    这,是缘分。
    这一种说法是说不明,道不清的,但你却不能说它不存在!
    天宝希望这个是缘分。
    哪怕这个缘分,仅仅是短暂的一秒钟也好。
    “我,是你的宝宝啊!”
    看着秋秋的眼睛,天宝说道。
第二百一十四章 我爱你
    这一位动人的女子突然皱了一下眉头,她的眉毛是那么的xiu长,好看。|/|她的眉毛,嘴唇,都是让人那么的痴迷,哪一种美丽,惊心动魄,那一身黑衣,就好像是一只jing灵一般,让人心生战栗。
    就好像,是黑夜里的一束光,突然间穿破了黑暗!
    嗡的一下子,天宝张了张嘴,却没有再说出什么话来。而对面的那个女子,则是带着深深的疑惑,看着天宝。
    眼前的这个人,她并不认识!
    他是谁?
    他为什么要来到这里?
    他的目的是什么?
    他……
    这难道就是千辛万苦的追寻和苦求吗?
    秋秋的样子,天宝看在眼里,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失望。这种感觉让人难受极了,都想马上死掉,离开这个世界。如果是一个人千辛万苦的发现了一件珍宝,并且用极高的价值拍卖来了下来以后,才发现那根本就是一块石头的时候,表情也一定和天宝现在的表情一样——非常jing彩!
    很多人都无法想象这种从天堂一下子掉到地狱的心情。天宝寻找到了秋秋,但秋秋却不认识他。物是人非,虽然他知道是这样的一个结果,但是心里却根本就无法接受!心啊,怎么的就要死掉!
    记得,在李小龙的死亡游戏中,有这么一句话——
    死,是生的结束!
    他想死,伤心yu绝,更受不了秋秋的那种眼神。带着怀疑的眼神,秋秋的手指滑向了自己的刀,小心的后退了几步,戒备起来。谨慎的问道:“你究竟是什么人?如果不说,我就杀了你!”
    “我是你的宝宝啊!”
    天宝竭力的大喊,他的眼睛里都噙着泪水。
    男儿有泪不轻弹,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到落泪的时候。天宝的浑身都在颤抖,抽噎,就那么痴迷的看着秋秋,似乎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了其他的人,其他的色,只有一个秋秋,只有一个心中的挚爱。
    他要大声的对秋秋说,我爱你!
    我爱你。
    爱你,不是一生一世,而是千万的轮回,直到世界毁灭,直到生机灭绝,天地合,岂敢与君绝!
    他是一个伤心的男人!
    秋秋能够感觉出来天宝的伤心,难过,还有一丝的绝望。也许一个人的面容,眼睛可以骗人,但是这种伤心和难过,却是不能够骗人的。秋秋的脑电波能够清晰的感觉到天宝的情绪。
    这,算不算是心有灵犀?
    天宝敞开了心扉,把自己的心毫无保留的bao露在了这个女子的面前,他希望,他奢望,秋秋可以获得那一份根本就不存在的记忆。
    相爱的人,是疯狂的。
    天宝,此刻就好像是一个疯子——很多别人看起来幼稚可笑的东西,对他来说却郑重无比,甚至于超过了自己的什么。这个应该就是感情——没有人可以无视他!
    天宝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竭力的喊道:
    “秋秋,我爱你!”
第二百一十五章 天地合,岂敢与君绝
    我爱你,需要理由吗?不,不需要,这一句话需要的仅仅就是真诚而已';而真诚却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宝贵的东西,尤其是现在,现在这个社会。见多了尔虞我诈,那真诚,比钻石还要昂贵。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秋秋却可以感受到天宝的真诚!
    不明白,既然不明白,那就让自己用刀来问一个明白天山的人,没有一个是好于的,哪怕现在秋秋有疑惑,但是她手中的刀却没有疑惑。
    人都说正道虚伪,实际上天山也的确算得上是妖。
    秋秋不会滥杀无辜,但是这一次却显然是一个例外了。因为天宝这个陌生人,让秋秋不由的举起了刀,但是下意识里,她却并不想一刀将天宝杀死,这样的心情矛盾的无以言表,非常的痛苦。
    “你究竟是谁?”
    秋秋后来还是问了一句,她想要天宝找出一个活命的理由。
    天宝有些苦涩的看着秋秋,相见不相识,有比这种痛苦更加折磨人的吗?尤其是现在,秋秋居然对着他举起了刀!天宝深深的吸了口气,眼中带着以往柔情的说道:“秋秋,你是想要杀我吗?”
    这,是否是一个梦?
    这,又是不是轮回中的一种宿命。
    上一辈子秋秋因他而死,这一辈子,他就要死在秋秋的手下。或者,这个根本就是还债的,他欠秋秋的,他要还!
    死就死吧。
    如果秋秋愿意,那死又算得了什么?
    天宝闭上了眼睛。
    “你!”
    天宝在秋秋的眼中,无疑是一个古怪的人,至少现在感觉上是古怪的,非常的古怪,古怪的令人窒息。天宝在等待着死亡,这一刻,他竟然感觉到死亡并没有想象中的恐惧,反而是一种解t
    当你的离开灵魂,灵魂tuo离了以后,你还会有痛苦,恐惧和喜悦吗?没有,什么都没有了,但是天宝现在却什么都有。
    他在等待,却迟迟不见秋秋的刀落下!
    天宝睁开眼睛的时候,那一位俏丽的女人已经不见了。在他身前,脚下,写着一行熟悉的字迹,那是秋秋的字,独一无二:
    我恨你。
    我回找你的。
    天宝看着那熟悉的字体,喜极而泣,泪水淹没了视线。
    他跪xia身子,虔诚的好像是一位圣徒,轻轻的用手抚mo着那些字迹,然后用嘴唇轻轻的在地上轻吻,似乎那根本就是一个女人一般。他是如此的虔诚,却全然没有发现在隐蔽处,一双隐蔽的目光!
    这是一种怎样的虔诚?
    天宝的嘴唇上,脸上,鼻尖,都沾满了灰尘,却浑然不觉。
    他哭。
    轻声的啜泣着。
    那声音,如风一般,轻轻的,冷冷的,却让人心颤……
    隐蔽的角落之中,秋秋的心中也是砰然一动,轻轻的颤抖了一下,她目光复杂的看着天宝,感觉到这个人似乎有些熟悉。但是实际上,她似乎根本就不认识这个人啊,为什么他们会有熟悉的感觉?
    为什么,她不知道为什么!
    “天地合,岂敢与君绝——”
    脑海深处,突然有一个声音说出了这样的话,轻轻的,却坚决无比,她的目光中,天宝正在目光呆滞的轻喃,他的思绪,不知道已经飘到了何方。
第二百一十六章 主说你有罪
    不管怎么说,酒有时候也都是一种排遣心中不快的好东西。天宝恍恍惚惚的,不知道怎么就进了酒吧,然后要了酒……酒保问他要什么酒,他也不知道,牌子那么多,而且他也不是经常去酒吧的人!
    随便,不要烈一些的酒。
    酒保,确切的说是一名女性的调酒师,高挑的身材,姣好的面容让她几乎无懈可击,几瓶不同颜色,不同味道的酒在她的手里不停的晃动。最后在一个二十厘米高的高脚杯里形成了一杯琥珀色的酒。
    酒里面,有轻微的噼啪声,就好像是爆炸一般。
    那种绚烂的颜色,清脆的声音,翻滚的小气泡却没有让天宝看一眼,他仅仅就是端起了酒杯,一口喝下。一股好像岩浆一般的炽烈的热流直接从喉头冲进了肠胃。他嘴里除了苦涩,根本就品味不出其他的味道。
    she头,也好像是被针扎了一样,麻麻的,非常的疼!
    烈酒烧心。
    真奇怪怎么有人喜欢这样的感觉?他平素都是不喝酒的,而第一次喝酒,就是这么烈,这么霸道的酒,就感觉有些受不了。一口酒水冲的他咳嗽了一下。
    “再来一杯!”
    不过,奇妙的是他感觉到这种酒很好。
    真的很好。
    一杯又一杯,撕心裂肺。
    他看到了秋秋,秋秋却不认识他。那一片赤诚的灵魂,被无情的击打成了碎片,让天宝的jing神有些受不了……他。难受的想要死掉,但是他的心理,却放不下秋秋,真的放不下,所以也只有借酒消愁了!
    李白说过——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这似乎就是人之常情,天宝喝的多了,不断的要酒,不停的让那一道炽烈的流冲进自己的脏腑……“秋秋……秋秋……”他趴在吧台上,竟然是睡了过去。第一次喝酒,竟然就这么醉的一塌糊涂。
    秋秋……
    梦中,那一道人影无情的离去。
    他呼唤,希望秋秋可以回来。
    这是一个伤心的人啊,而且更是一个痴情的人——短短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里,他竟然呼唤了一个叫“秋秋”的女子七十多次!美丽的调酒师也不忍心把这个家伙赶走,就那么任由他趴在吧台上。
    不过,事情终究是有例外的——
    有几个本地的混混,抽着烟朝这里走了过来,其中的一个一把就把天宝揪起来仍到了一边,口中骂骂咧咧:“ma的,不会喝酒还喝,死了还要占位置……”天宝依旧顺势躺在了地上,酒太烈了,烈的他此刻什么都不知道。
    “秋秋!”
    他轻轻的呓语。
    那美丽的调酒师眉头一皱,道:“喂,你们怎么可以这样?”
    一混混道:“ma的少管闲事,给老子上酒!”这混混一拍桌子,很是嚣张。美丽的女酒保道:“这里不欢迎你们,你们走吧!”
    “ma的biao子,敬酒不吃吃罚酒——”
    一个混混抬手就朝着调酒师的头发抓了过去。
    不过,那个混混的手才抬到了半空的时候,就突然被一只铁钳子一般的手给抓住了,一个身高一米九的黑人大汉面无表情的站在了那几个混混的跟前,冷漠的说道:“主说你有罪,所以你们可以下地狱了!”
第二百一十七章 传说中的轻功
    那名高大的黑人,显然并不是什么平常的保镖,更不是看场子的——是一个人就知道,这种人惹不起,也用不起,更不会是什么没有身份的混混。|/一个外国混混来了中国,那也都是友好外宾了,而事实上也还真的就是这样的。
    外宾,怎么可能做这种没有脸面的职业?
    一般来说,就是再学历低下,人格恶劣的外国人来了中国,那工作也不是问题的,你可以去学校做外教,也可以自己开一个英语学习班,还可以做一个亲善大使什么的混吃等死。
    简单的国就是一个集中营——安置发达国家的无业游民,流氓地痞混混,牺牲自己来为发达国家的社会和谐创造条件,并且减少他们的失业率。还有一些不发达的国家,那纯粹就是来这里淘金的。
    国人待遇和非国人待遇,那差距是明显的。
    一个外宾可以在日本死了一个多星期没人知道,也可以在中国碰破了油皮而引起轩然大波,这个就是一种大环境,所以外国人都说中国好——废话,要是这样又给钱,又让你当爷爷,你还说中国不好,就欠抽了,而且那些外国人也不是那么没有良心的不是?
    所以,中国的国际地位提高了。
    一句古老的话揭示出了这一切最为本质的思想——宁与外贼,不舍家奴。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意思就是说家里的钱哪怕是给了贼,也不能给自己家的下人,让他们好过了。这个很狗屁的思想,或者说是哲学,在现在社会表现的更是淋漓尽致。国内企业就要百般刁难,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能开起来,国外的却一路绿灯,比孙悟空的筋斗云还来的快,来的与时俱进!不过现在的情况,却也算是好多了的。
    即便是这个好,你要是不花些心思费一些钱,把大鬼小鬼都打发了,那也是一样的郁闷,而且是郁闷到家那种。你根本无法相信,世界竟然可以黑暗到这种程度,黑暗的让人眼前一抹黑,以为昏厥。
    某牛人曾经在一个帖子上问:鲁迅为什么会从教科书上滚蛋?
    然后,他就发表出了一系列的说明,为什么呢?因为鲁迅大大书中的那些猪脚居然复活了,他们自然不需要鲁迅这个来揭示他们伤疤给人看的人。虽然鲁迅把阿Q头顶的脓疮夸耀了一个天花乱坠,而且写出了孔乙己的博学——他知道茴香豆的茴的四种写法,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可该滚蛋还是要滚蛋的,因为他不够。
    而且很快的就有人说了一句接近真理的话——鲁迅曾经是在跑路的,因为国民政府讨厌他的不过要是鲁迅生活在现代社会,那一定是跑不了的,事实证明,在有高层关注的事件中,政府的效率不是一般的高,而且科技进步的厉害啊……
    所以,他注定是要牢底坐穿的!
    不过这些都可使题外话了,万一河蟹大神出现,那我可就要倒霉了,所以咱也就适可而止,大家都心照不宣,咱们继续来说说那个黑人,这个黑人是什么人呢?根据天藏风的内部消息来说,应该是一个雇佣军!
    是的,就是雇佣军。
    这个绝对是内部消息,上面我已经为大家分析了他不是酒吧保安的可能了,那么他这个雇佣军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答案,应该是和那个mei女调酒师有关了。这里还是内部消息,这个mei女调酒师的家世可非比寻常啊。
    那个黑人是谁?
    坠落天使皮特。这位mei女是谁?杨若素。
    坠落天使,那是一个说出名字,就能够让佣兵界抖三斗的牛人,据说他曾经还是教廷里面的骑士长,后来被人穿小鞋,所以才跑路出来了。而这位杨若素是谁呢?如果看过金庸,看过神雕侠侣,那你应该不会感觉到陌生吧?那可是老杨家的后人啊,而且还是神雕侠杨过辛辛苦苦的用自己的jing那个子培育出来的后代的后代的后代,血统高贵的很。
    这两个人的交集也很简单,就是杨若素的父亲曾经救过皮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