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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唐》
作者:喜来乐儿
'霸唐 / 喜来乐儿 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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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介绍:
喜来乐儿的历史小说小说新书…………一个北大古文研究博士王子书,意外重生在唐朝,那里美女如云,繁花似锦,人才济济,千万机会背后同时又险象环生。傲视文坛,视死疆场,置身宫闱,王子书利用自身条件,创造出种种奇迹,为大唐史话增添了波澜壮阔的一页。
………………章节内容开始…………………
聚美录 灵昌公主
更新时间:2008…11…4 15:22:23 本章字数:489
诗句为证:
白石岩扉碧藓滋,上清沦谪得归迟。
一春梦雨常飘瓦,尽日灵风不满旗。
萼绿华来无定所,杜兰香去未移时。
玉郎会此通仙籍,忆向天阶问紫芝。
简介:
李隆基之女,久居宫闱。生性叼蛮任性,总喜欢无理取闹,但却心地善良,待人仁厚,究其原因,全为皇身而累,总以公主自居,痛恨不良官僚和居心叵测之人。
与王子书第一次见面场景:
一袭男装打扮,观其皇榜,无名,怒意而生,迅撕皇榜,正遇考生王子书、王昌龄和孟浩然,三人不平,王子书上前与之评理,遂两人大大出手,王子书不慎碰到灵昌酥胸滑乳,虽隔薄衫,但触及处身,身为金枝玉叶,就此记下王子书,怀恨在心。之后与王子书再次碰面,观对方,并非孟浪,感玄宗,使丽妃心病顿结,李瑛成就太子,对其刮目。又破玄案,为皇后平反冤情,脱其冷宫之困,暂不说改变历史,就是这份风流倜傥,聪颖才干,再加日久生情,动其芳心,已属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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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美录 苏毗玉枝
更新时间:2008…11…4 15:22:25 本章字数:889
诗句为证:
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
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珰。
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
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
简介:
初为苏毗国小女王,原名苏毗玉枝,因喜大唐文化,起一汉名:玉娘!脾气与灵昌公主相仿,都因身在皇家,难免养尊处优,生性任性!
与王子书第一次见面场景:
为免两国之争,玄宗割爱,将金城公主远嫁吐蕃,子书作为亲随,与采萍和姚彝一同前往。不料,吐蕃王子见妻心切,策马狂奔而来,途中不幸坠马身亡,金城公主伤心欲绝,碍于两国隔阂之故,只能委屈而前,途中受到吐蕃人民热烈欢迎,途径一河,纵跨两岸,无桥,吐蕃百姓以肉身而设,供金城踏其身而过,金城深受感动,心情稍缓。来到吐蕃,被吐蕃赞普——赤德祖赞英雄气概所动,无奈之下,许诺嫁于赤德祖赞。
新婚那夜,吐蕃邻国纷而至之,以表庆贺,其中就有以女王治国的苏毗国。使子书未料所及的是,苏毗国小女王——苏毗玉枝对自己十分崇拜,从大唐商人口中得知子书不少传奇经历。子书见她秀发披肩,发丝上有许多兰花镶嵌,头顶还带着一顶鹅毛无顶帽。身穿白色貂皮袄,脚踏猩红软底靴。颜怒春桃,云堆翠髻,唇绽如樱颗,榴齿似含香。纤腰楚楚,娇站舞雪。子书见到这般美女,不禁多看几眼。玉娘以为子书实属孟浪,但她却并不知晓子书身份,眼红之下,两人来了一场诗词比拼,得天独厚的子书自然不会输给玉娘。得知子书身份,玉娘又惊又气,转身而出,第二日回国之时,玉娘娇气未消,在子书胳膊之上狠狠咬下一口,至今子书有时还会觉得被咬之处,会传来隐隐疼痛,是心,还是身,只有子书自己知道!
苏毗玉枝另一个贡献,就是向吐蕃敬献锡石,子书看赤德祖赞并不当宝,据为己有之后,带到长安,造出新式铜镜!此女场戏虽少,但性格和地位都有很大发展空间,喜乐已做了适当安排,在之后场景之中,子书命运也许就因为她而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请各位大大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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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美录 江采萍
更新时间:2008…11…4 15:22:29 本章字数:823
诗句为证:
水精如意玉连环,下蔡城危莫破颜。
红绽樱桃含白雪,断肠声里唱阳关。
白日相思可奈何,严城清夜断经过。
只知解道春来瘦,不道春来独自多。
简介:
五岁母亲亡故,因家境贫寒,其父痛心把采萍卖于醉云阁,而后自杀,以谢其罪。天资聪颖,为人好学,多才多艺,稍涉书画,尤爱琵琶,嗓音如黄莺,琴声胜绕梁!最为惊奇之处,乃是对酒精过敏,有千杯不醉之能。生性贤德淑慧,善结人意,温柔体贴,举止优雅,谈吐大方,是众女之中之魁首也!
与王子书第一次见面场景:
王子书先来长安,七岁与母王张氏、青梅竹马张姝和义气兄弟杜连义一下江南,是夜,连义迫请醉云阁,得以与采萍为之相遇。只见采萍生得纤肩细腰,高挑身材,粉面含春,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采精华,见之忘俗。头戴金丝八宝簪,身披乳白连衣襦,羞涩欲滴,尤物已雏。
见此佳人,子书不禁钟情,呆傻原地,问其姓名,才知是未来玄宗之爱妃,因喜梅花,定名为“梅妃”。但子书“天生异身”,条件优厚,遂献其殷勤,与采萍合作,设计陷害纨绔子弟温本心,为使朱鸿和柳儿长相厮守,终成眷属,结为百年之好,怎耐老鸨作梗,子书被逐出门。之后,子书又得机死守姑苏,仿效诸葛空城,一吓败退钟大眼,二助姚彝生擒此贼,作为交换,刺史温本山把醉云阁移至子书名下,顺水赎身,使采萍脱离红尘。
二人日久生情,子书闯荡吐蕃,采萍又支身相随,伺候在旁,历经苦难,毫无怨言,足见情深义重。之后,又用自身千杯不醉之优势,喝退天下兵马都元帅郎星切,一起与子书在吐蕃建起不世之功。可上厅堂,能下厨房,孝敬长辈,宽待他人,生得王帆和王张氏喜爱,遂做媒,与子书订婚在先,不久之后,定可与子书长相厮守,白头偕老,是子书“后宫”之贤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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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美录 张姝
更新时间:2008…11…4 15:22:32 本章字数:702
诗句为证: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襛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
简介:
前朝宰相张柬之之养女,出身贫寒,父母早亡,被迫流落街头。因张柬之无儿无女,两人第一次相遇,张柬之就把其收为义女。其名就是从张柬之诗词之中而来——“窈窕凤凰姝,倾城复倾国”。
第一次与王子书见面场景:
武则天被迫下位,既然退出朝政,就想每日诵经念佛,聊已度日。遂,让张柬之去甘肃招回义净,为自己讲解佛经。这时的子书已是义净之弟子,其地之名人。张柬之第一眼见子书天资聪颖,能口善辩,甚得其心。
子书得知张柬之之身份,就想顺藤攀越,就此萌生进驻长安之想法。来到长安,张柬之就把义净和子书安排在自己家中,一路上子书就知道张柬之有一幼女。见到张姝,只见她生得柳叶眉,杏核眼,樱桃小口一点点,杨柳细腰赛笔管,说话燕语莺声。粉香处弱态伶仃。嘴不点而含丹,眉不画而横翠。如描似削身材,怯雨羞云情意。举措多娇媚。淡眉如秋水,玉肌伴轻风。
这是子书第一次见到如此美女,不禁多看几眼,才发现,张姝含羞似草,每每启唇而笑之时,嘴角两旁就会出现两颗晶莹剔透的小小酒窝,看着甚是可爱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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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雏龙舞唐阁 第①章 【流鼻血,如堕仙尘】
更新时间:2008…11…4 15:22:35 本章字数:4904
…………改了一些不适之处,请见谅!……………
【引子】
一件装饰朴素,但却稍显大方的屋子!上空漂浮着两个鬼魂一样的东西,一老一少,青年人一身现代人打扮,那个老者则穿着一身猩红朝袍,头戴金丝黑纱帽,皱纹丛生,双眉紧锁,虽有笑容,但一脸的狰狞!
“王子书,看见那个刚出生不久的婴儿了吗?”老者指着一个婴儿说道:“你,王子书,就是要附在他的身上!”
“灵魂附体?陆判,你不要让我重生吗?”王子书满脸不悦,在空中叫嚷道,当然,屋子里的所有人都听不到它们两人的谈话。
“都差不多,反正又不是让你附在老年人身上。”陆判说道:“而且哥哥这样做也是对你好!”
“此话怎讲?”王子书看着陆判问道。
“呵呵……”陆判一脸坏笑,解释道:“这样你就可以还保留你之前的那些记忆,还有一部分的身体机能!”
“记忆?也就是说我在现代过目不忘,附在他的身上之后,还会一样?”
陆判一脸骄傲的点了点头!
“而那身体机能也就是说……”王子书张大了嘴,抓着陆判的手臂,兴奋道:“我一出生说不定就可以讲话和走路,是这样吗?”
陆判急忙扭过身来,拍着王子书肩膀笑道:“哈哈……对啊!是不是很不错,我说过,哥哥一定不会亏待你的!”
王子书使劲儿推开陆判,斥道:“那还不让他们把我当成妖怪啊!”
陆判苦笑道:“这些能力都是你的,你想发挥就发挥,不想让他们知道,你就收敛一些,我说过,只是一部分的身体机能,毕竟你附在婴儿身上,但是说话和走路,一定没什么问题!如果顺利的话,他们不仅不会把你当成妖怪,还会把你捧为神童呢!”
王子书思索一凡,觉得陆判的话也很有道理。这时,陆判看到王子书手上拿着一本书,疑道:“王子书,你手里拿的什么?”
王子书笑着说道:“哦!这个啊!我是学古文研究的,所有就在街摊买了一本盗版《唐诗宋词元曲三百首》,自杀的时候正好带在身旁,想想既然重生在古代,我想这个东西一定可以派上用场。”他又象想起了什么,问道:“陆判,我这个东西在我重生之后,会成为实体,出现在我身旁吗?”
陆判摸着自己的胡须,皱眉说道:“这个我倒是勉强可以帮你做到,但是那样你的父母更会把你当成妖怪!”
王子书说道:“没关系,反正现在襁褓之中也没有这本书,一会儿我附体之后,你把他变在我的身旁就是。”
陆判说道:“这么说,你是答应附身在这个婴儿身上了?”
王子书深呼一口气,一脸正气,坚定的点了点头,笑道:“恩!”
陆判阴谋得逞,拱礼,开心道:“哈哈……那就预祝贤弟,此去唐朝,一些顺利,马到成功啊!”
“谢谢陆判大哥!”王子书也充满了对重生之后生活的期望,他回头最后望了陆判一眼,笑道:“那我这就去了!”
陆判摆了摆手,笑道:“去吧!”
………………
“吗的,死老头,你色迷迷的看着我干什么!恩?你还敢笑!我打你。”王子书一抬手,就看到自己粗壮有力的胳膊现在却变的白皙如乳,细如枝杈,一个拳头还不如他的嘴大。
“哎呀!夫人啊!你看这小家伙多机灵,一出生不哭不笑,而且双目有神,活泼可爱,老天对我王帆真是不薄啊!”说着抓住王子书小手,没命的往脸上贴了上去。王子书倒真想把手从那张满是皱纹的老脸上拿下来,但他现在却是个刚刚出生不久的孩童,哪有如此气力。
别抓我!别抓我!王子书一个劲往外抽手,王帆看自己儿子抽上了劲儿,和老顽童一般的,笑着说道:“我儿啊!想不到你如此力大!”
“老爷,你可千万别把咱儿的手臂拉坏了。”一旁床榻之上躺着一个四五十岁的老夫人,看见王帆这般用力,不禁担心说道。
“哈哈……夫人放心,上天让我王帆老得贵子,我又怎会舍得对咱儿下此重手。”
啊?不是吧!难道我真的死了吗?王子书仔细回想一凡,这才顿悟,原来之前在地狱和阎王爷、黑白无常大麻将不是在做梦,这一切都是真的。我一个北大才子就这样死了?汗……
王子书是个北京大学古文研究院博士,一天突然感到身体不适,去医院一看,才知自己患了癌症,命不久矣。
与其那般受苦等死,还不如图个爽快,既能减轻自己痛苦,还可使父母少花些冤枉钱。最后,毅然跳楼。落地魂起,就有一黑一白使者来到王子书面前,自称是黑白无常,拉着自己就向地狱走去。
社会进入现代化,地狱也是一样,吃喝拉撒,都和人间没什么大的分别。而且,王子书处世之道相当纯熟,三言两语就和地狱上下熟识起来,阎王还非要留下王子书当个判官。
陆判官一听甚是着急,急忙劝说王子书不要答应阎王,王子书自然知道对方是怕自己抢了他的饭碗。
“小兄弟,你放心,哥哥我不会白让你担待的!你想想,这个破地方有什么好,我是习惯了,离开还真的觉得不舍。所以,恳求兄弟帮我个忙,当然了,做哥哥的一定给你安排个好人家,保证吃香喝辣,穿金戴银。”
王子书心想:说的也是,你说这个鸟地儿有什么好,我才不会待在这里!抬头对陆判官笑着说:“也好,那就劳烦哥哥了。”
陆判官没想到王子书这么快就答应了,心里顿时大悦,搂着王子书肩膀,称兄道弟,自不必细表。
巧的是,王子书还算一个大善人,就说最近一次,他死后还不忘写封遗书,上面除了倾泪劝说自己父母不必为自己太过伤心之外,还说明自己死了之后,定要把身上好的内脏捐献出来,为其他有难“同僚”有个帮助。
之前几世,同样如此,死后死前,都是个顶瓜瓜的大好人。
阎王翻看《生死薄》时,看到一段还不时掉下眼泪。王子书问之细节,才知自己死因多样,有几次还是英雄形象。
沙场为保主公,横枪大战几百兵卒,最后力竭而亡;战场为了人民解放,不惜牺牲自己生命,貌似和董存瑞很象……
这一凡感动,再加上陆判官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游说打气,阎王当机立断让王子书重生一次,地点就是唐朝丝绸商人王帆家里。
“吗的,阎王,你居然骗我,还有那个陆判官。说是让我不愁吃穿,定是大户人家,却把我弄成一个老头的儿子。这家伙都能做我爷爷了,让我一个几岁孩童叫他做爹爹,我都觉得脸红。”
王帆把王子书抱到那个老妇人面前,笑着说:“夫人,你看这儿子,生得眉清目秀,真和你年轻之时一样。”王帆老来得子自是高兴,嘴上也象摸了油一般,对“功臣”当然要一夸再夸。这位老妇人便是王帆之妻,张蓉。
王张氏慈祥一笑,接过王子书,抱在怀中,从她脸上笑容,就知道心里是多么高兴:“恩?老爷,这是什么?”王帆从王张氏手中拿过一本书籍,上面赫然写着《唐诗、宋词、元曲三百首》。
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