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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顿饭一直吃到十一点,这才宾主尽欢的散了场,酒没少喝,肉也没少吃。从饭店里出来时,三人已经是勾肩搭背,称兄道弟。
李志扬和秦刚约好了给他送药的时间之后就回去了,心里却一直盘算着到时候怎么成事。
过了几天,正好周三,李志扬开着车直奔工体北路的盈克中心,这里有个大型综合商场,大西洋百货。这大西洋百货的一楼就有好多家金店,金店周边有很多家各式风味的快餐店,像什么吉野家,味千拉面之类的。
至于为什么把地方选在这里,就是因为李志扬要送秦刚一场功劳富贵。那天他们喝酒时,他听出秦刚话里的意思,他在单位好像挺不如意。现在他上面的队长老是压制他,给他找小鞋穿。前世秦刚能翻身,很可能和破获那起别墅抢劫杀人案有关,可是这辈子这房子已经被李志扬买了,他没可能破那案子了。那他怎样才能翻身,要知道李志扬费尽心机接近他,可不是向看到一个颓废不得志的秦刚。
于是他决定索性在搏一把,送他一场功劳。今天这个太平洋广场下面的金店,就将发生一起劫案。而抢劫这里的家伙,就是那天在芭娜娜碰见那个老外一伙。前世这天下午一点,李志扬正赶往这边的一家公司面试,结果被抢劫成功后逃跑的这帮老外,一把撞翻在地。
这一撞不但把他的工作撞飞,还把他的脚也给踩伤了。前世这天他大骂着倒霉回到家,结果一开电视,就在新闻里看见了这场劫案的报道。而且后来抓获这帮家伙时,据他们交待这帮家伙抢劫时居然用的是假枪,枪型的打火机。
所以李志扬也是壮了胆气,决定今天帮秦刚把这几个家伙按在这,送他一场功劳富贵。
抢劫案按原来的记忆是在下午一点发生的,所以李志扬把和秦刚见面的时间约在12:45,而且见面地点,就约在被抢金店对面那家味千拉面。
李志扬怕秦刚去的早,所以他故意晚到了一会儿,故意拖到12:50才露面。在进这家味千拉面之前,他还往对面那家金店看了一眼。这时候里面人不多,几个营业员,也是无精打采的,聚在一起聊天。
只有远处有一个顾客,李志扬在一细瞧,嘿!是一个老外,穿的文质彬彬,西装革履,一看很像是个有钱人。李志扬心里有了谱,这可能是那帮家伙里面的一个,这时候正在里面踩盘子呢!再往周边一瞧,没看见什么可疑的人。不过这里外国人不少,李志扬心里打鼓,要知道这帮人里,他可就认识那个脸上有疤的家伙,要知道这家伙可是踩他的脚,踩了两次。
不过他不着急,要是这帮家伙动手,那就把他们逮了。要是没有动手,那也无所谓,以后再给秦刚找其他机会。
李志扬还在那东瞧西望呢!突然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回头一看是秦刚。秦刚是个急性子,再说这事可关系他后半生的性福,所以早早就到了。等了李志扬半天,才看见这家伙,可是这小子到了以后,就是不进来,还在门口东张西望的,可把他急坏了。于是出来找他。
“跟这干嘛呢?有什么好瞧的,走进去说。”秦刚很着急,不过他看见李志扬手里拿的两个大袋子,也就放了心。
“呦!刚没看见你,早来了吧!不好意思啊!路上堵车。”李志扬赶紧和他打哈哈。
进了快餐店,服务生赶紧过来给他们点餐。要知道秦刚可是来了占座有半小时了,啥也没点,这时候正好是店里最忙的时候,他在这占着坐,却不点东西真是耽误生意,要不是看他面相凶恶,店员早就上来赶人了。
一人点了一碗猪软骨拉面,又点了秋刀鱼,鸡翅,泡菜豆腐等等几个菜。服务员这才表情满意的离开,点了这点东西,就花了二百多。
“怎么选这么个地方,破玩意死贵还吃不饱。”秦刚抱怨,显然对这地方怨气挺大。
“呵呵,吃完我去逛商场,给你,这时你的药。一个疗程的,一次一瓶,一共十瓶。”李志扬看着秦刚期待的眼神,就知道他一直惦记着药呢!直接把装药的袋子推给他,这药他早做好了,和给周杨的一样,都是半分剂量的一瓶,一共十瓶。
“呵呵,这回可有希望了,是死是活全指望他了。小李兄弟,这药多少钱。”秦刚喜笑颜开的接过来,一边问价钱。虽然他知道,李志扬不可能和他要钱,可是这面子上的事还是得做。
“别跟我提钱,咱们酒都喝到那份上了,还提什么钱,在跟我提钱,我立马就走人了啊!”秦刚会做戏,李志扬也不差。
“那好,小李兄弟,咱们一见如故,这次的恩惠你秦哥我记下了,以后有什么事,你言声。”秦刚显得义薄云天。
“好,不多说了,吃饭。”等的就是你这句话,李志扬心想。这时饭菜已经上来了,李志扬也不多罗嗦,张罗着开始吃饭。
俩人谈笑风生的开始吃饭,不过李志扬却心不在焉,他一直留意着对面那家金店的动静呢!
事情都已经被他算计到这份上了,要是今天这事不发生还好。要是发生了,而他却把这事给拌砸了,那颗没后悔药吃。
秦刚没留意李志扬的神情,他这会儿正低头猛吃他面前那碗拉面呢!狼吞虎咽,显然是饿了。不一会儿,就把他那碗拉面吃完了。一抬头,却见李志扬的面根本没怎么动,人还一个劲的往对面瞧。他也转头瞧了一眼,可是没看见什么。就回头问道:“我说兄弟,看什么呢?赶紧吃啊!要说这里味道还行,可就是这量少了点,吃不饱。”
话音还未落,就听见对面传来几声,女人的尖叫声。接着外面是乱了套,这会儿大中午的,来逛商场和在这附近的快餐厅里吃饭的人都不少。这时就好像见了鬼似地,都呼呼啦啦的往商场外面跑去。
李志扬刚才秦刚和他说话时,就把头转了过来,听了秦刚的话,刚想应付他几句。可是就在这时外面出了动静,李志扬抬头再一看,心里一喜,该来的还是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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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擒贼(2)
店外的人群尖叫着,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几个女人的高跟鞋都跑飞了,也是全然不顾。
李志扬起身往金店那边一瞧,回头冲着正一头雾水的看着店外乱跑的人的秦刚说道:“金店那边有人在抢劫。”
“什么?”秦刚腾的一下,就站了起来,往金店那边瞧去,那表情简直就是个怒目金刚。
这时这家店里有不少人正在这吃饭,看样子有不少是在这附近上班的白领,还有几个外国人。这时听见外面的动静,好多人都挤到朝向外面的玻璃窗附近,往外看呢!
李志扬这一声,金店那边有人在抢劫,可是不少人听见了。顿时不少人抻着脖子,往那边瞧过去。不巧有两个女白领视力还是‘六点零’的,一眼就瞧见对面金店里抢劫的家伙,手里拿着把黑乎乎的家伙这指着店员往一个大旅行袋里装东西呢!
“有枪,他们有枪。”女白领尖利的嗓音开始发挥作用。
这一下店里可就炸了锅,要知道华夏国对枪支的管制可是极其严格,好多人一辈子也只是从电视里见过枪。再说那帮家伙拿着枪在对面抢劫,那金店距离这里也就十米不到,这子弹可不长眼睛。谁知道这几个家伙会不会丧心病狂,要是发了疯,搞不好今天可就交待到这了。
顿时店里的人也跟没了头的苍蝇似的,嗡嗡叫做一团。有的人想出去,跟着大家跑。有的人认为应该锁紧店门,然后藏好,报警,等待警察的到来。一时间是想干什么的都有。
“都别吵!大家不要怕,我是警察!”这时候秦刚一声大吼,是把这帮人全镇住了。
一听见这里有警察,本来闹哄哄的人群,安静了下来。仿佛有了主心骨,都眼巴巴的等着秦刚发话呢!
“店长呢!这里后面有没有通道?”秦刚逮着一个看似店长的家伙问道。
“没……有,就一个前门,平时大家都从这门走。”那个店长,说话有点哆嗦。
李志扬看他的表现,心里暗喝了一声彩。好!这家伙遇事不慌,不怕事,还算是一条汉子。
要知道一般人听说有抢劫案,劫匪手里还有枪,那肯定是手足无措。就算是警察,要是没种,也不一定能站出来。
“那好,等会儿,我先出去,你赶紧带着大家疏散。”秦刚说的斩钉截铁,显然心里有了决断。
“秦哥,我和你去。”李志扬一看秦刚一脸决绝的样子,就知道这家伙肯定是不打算让这帮劫匪就这么跑了。
“你?不行,你是平民,我是警察,别胡闹,等会儿跟着大家伙一起走。”秦刚锁的斩钉截铁,不等干李志扬回答,就推门出了店门,手里早就把他那把64拿在手里。
店长趁机开始疏散人群,那几个店员则带着这些顾客,开始往紧急出口跑去。李志扬当然没有随大流,而是悄悄的跟在秦刚的后面,往那金店那边摸过去。
这时这几米宽的走廊里挤满了四处乱跑的人群,大家都听说这边有劫案,劫匪还有枪。都一窝蜂似地想离开这个是非之地,都怕万一歹徒发疯,要是伤了自己那就不值个了。
李志扬往那边金店里瞄了一眼,四个劫匪,一个正拿枪指着一个店员往旅行袋里放东西。另外三个也正自己动手呢!拿着大锤子,把金店的柜台都砸开,然后往旅行袋里面搂东西呢!根本就没人看门。
这是个家伙,极其嚣张,连面具都没带,和李志扬看过的外国电影里的劫匪不一样。李志扬再一想,也是,戴面具有个屁用。这金店位于商场里面,你要是早带着面具走进来,一路上得多少人看见,这些人就是再傻也知道不对头。估计还没等到金店,外面就得乱了套,这外面要是一乱,这金店里的人还能傻等着你上来抢?估计你连大门都进不来。
那你说进了金店在戴面具,可这不是脱了裤子放屁吗?你一进金店的时候,就已经被金店里的摄像头照下来了,带不带面具还有什么区别,所以这帮家伙,干脆就不戴面具。
秦刚已经悄悄的摸到了金店的大门口,手里拿着枪,偷偷的探出脑袋,往里面观察情况。李志扬这趁此机会,偷偷的摸到了大门的另一边,脑袋上还戴着一个摩托车头盔,手里拿的却是他早就准备好的那个强光手电筒型的电棍。他来的时候,这些家伙就都准备了,一直放在另外一个袋子里,秦刚当时并没注意。
他今天可是有备而来,别看他手里就一个手电筒,可是腰里还别着一根甩棍呢!他今天里面穿的特别多,要是华夏国能买到民用防弹衣,他恨不得也弄一件来穿穿。不过这家伙留了个心眼,里面的身上还穿了一件厚厚的‘牛皮坎肩’。这件坎肩,是他特意去买的,质量差,皮质硬的和武装带一般。老板号称这是纯牛皮,可他知道这还不一定是什么材料做的呢!不过胜在结实,锋利的尖刀在上面轻划一下,也就是一道白印。简直和古代士兵穿的皮甲差不多,就是穿在身上很是磨得慌。
这一套当然来源于他上高中的时候,他上高中时经常打架,一个社会上的老混告诉他的。要知道他家那边的北方小城,民风彪悍,普通人打架,就动刀动枪的。经常闹出人命。想李志扬他们上高中时,那帮学校里的小崽打架,基本也是舞刀弄枪的。
那会儿打架的一帮小崽,才十五六岁就敢拿刀砍人,武装上这‘盔甲’,只要对方不拿尖刀捅你,不用枪崩你,砍刀砍的话,一般第一刀是不会受伤的。能增加不少的防御力,而且不影响灵活度,就是穿在身上难受点。
前世李志扬看新闻,这帮家伙被抓后坦白那段,他们说拿的是假枪,也没什么其他的凶器。可是他们现场抢劫的时候,并没被抓,事后说的话谁知道是真是假,所以他还是多留了个心眼,把自己武装的严实点。
秦刚这时候也发现了他,一看他这副打扮,有点哭笑不得的感觉,可是还能说什么。让他走,他死活不肯。
秦刚刚才往里瞄了一眼,里面只有一个店员,正在帮那持枪的歹徒,往袋子里面装东西。其他三人都在自己抢,而其他的店员都被逼到金店的角落里。这帮家伙看是打算速战速决,抢完就跑。
如果这时候进去,他们有可能狗急跳墙,劫持人质,所以他决定等他们抢完了,往外面逃走的时候在出击。而这次行动的关键就是,他要在出击的第一时间,就制住那个持枪的歹徒,因为这四个人里只有他有枪,属他最危险。
他跟李志扬简单交代了一下他的意思,这时候外面还很乱,很吵,所以也不担心里面的人听见。李志扬听明白他的意思,也点点头,就等着那四个家伙抢完往外走了。
不一会儿,那几个家伙就抢完了东西。四个人互相打了声招呼,就开始往外跑。其中一个刚推开门,李志扬一电棍就捅了上去,那家伙顿时手脚抽搐这倒在地上,没几个小时别想缓过来。另外三个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搞得发懵,要知道他们在华夏抢劫了好几次,都是顺风顺水,没什么意外发生。
就在这个时候,秦刚突然闪身出来,用枪指着那三个,大喝道:“不许动,我是警察!”
那三个,一看这架势,就知道今天要栽了。其实他们真的是没有枪,那个持假枪的这时一看见真枪,立刻蔫了。这回算是假李鬼遇上真李逵了。
这三人虽然听不懂秦刚的喊话,可是一看见枪,也就知道是遇见警察了。拿枪的和另外一个走在前面的乖乖的放下手里的假枪和东西,举起了手。而在后面的一个,却是眼珠子乱转。
李志扬早就留意他了,因为这家伙正是踩他脚那个疤脸恶汉。李志扬刚想提醒秦刚小心,那个疤脸就在后面使劲把前面两个同伙,往李志扬他们身上一推。然后借机逃跑。
这前面这俩,可都不是瘦子,一个个都壮的像头牛似的。秦刚被这俩一撞,也是往后一趔趄。那家伙挤开一条缝,趁乱就想往外钻。
李志扬反应快,正好避开撞过来的两个,可是这时候那疤脸已经跑过来了。李志扬只觉的脚上一阵剧痛,我擦你妈!又踩到老子脚上了,居然踩的还是同一只脚。
李志扬怒了,他反应不慢,反手就把手里的电棍挥了过去,拿手电筒电棍的前端,闪着蓝光,发出“滋啦”声响,就奔那疤脸的后背去了。
电棍结结实实的捅在疤脸的后背上,那疤脸应声倒地。李志扬被踩的那只脚是疼的厉害,于是一瘸一拐的走过去看他。要不是一只脚受了伤,他恨不得狠狠的踢这家伙几脚,妈的,踩人还老挑一个地方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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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英雄
十分钟之后,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纷纷赶到现场……
李志扬和秦刚打了招呼,早早就离开了现场,他可不想被报纸媒体炒成英雄,被放在放大镜下生活。
秦刚虽然很奇怪他的决定,这年头没人不想出名的,可是李志扬就不愿意。人家帮了他,现在又不想再什么新闻媒体上露面,这么简单的要求他要是不答应,那他以后还怎么混?
于是‘无名英雄’趁着‘英勇的警察’在制服看管几名罪犯的时候悄悄的溜走了,‘英勇的警察’也没发现他是什么时间溜走的。拉面店的客人,那时候根本也没注意他们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