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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等了。”唐海潮摇摇头,接着一指最里面的两台电视机跟下面的红白机,“上次不是说去你家玩《魂斗罗二》么,既然我睡觉睡过头了没去你家,那咱们就在这玩那个吧。”
“也好。”孙海东乐呵呵的点点头,“嘿嘿,我可是高手哦。”
此时的家庭游戏机还很贵,比如一台红白机,零售价要七百块,游戏卡带也不便宜,一般的普通家庭是负担不起的,因此,游戏厅里才会摆上这种红白机。
尽管街机在画面音效等方面要比家庭游戏机好很多,但论游戏软件的数量,那还是远远不如红白机这种家庭游戏机,在93年,国内还是红白机最流行的年月,直到后来世嘉游戏机以及索尼PS机器的出现,红白机的热度才慢慢降温。
在游戏厅玩这种家庭游戏机,都是包小时算的,过去是两块钱一小时,现在因为开的游戏厅多了,竞争也大,行价都是三小时两块,一小时一块,甚至有的游戏厅都出了包周,总之特别的便宜。
但也就是因为是包小时,个人技术高低对时间性没啥用,加上画面音效等方面毕竟比街机差,所以对于时间紧张的学生来说,大都还是更喜欢玩街机。
还有一点就是,因为街机游戏的声音太大,围着的人也多,场面太杂乱,因此在这种环境下玩家庭游戏机感觉就差很多,所以一般在游戏厅玩这些红白机游戏的,大都是一些成年人,然后到了晚上人少的时候,一起过来通宵包场玩的。
也就因为以上的几点原因,造成现在这游戏厅里人这么多,却没几个玩那种家庭游戏机的,主要就是因为这里太吵了,效果不好。当然,这倒是便宜了唐海潮他们。
俩人坐在电视机前,熟练的插上卡带,开机,《魂斗罗二》的画面跟声音很快就出来了。
《魂斗罗二》也叫《超级魂斗罗》,在九十年代初,特别是93年,这是最风靡的家庭电子游戏了。唐海潮就记得,他初三暑假的时候,跟孙海东一起玩的最多的游戏,就是这个了。
整个游戏画面跟音效虽然比一代强不少,但其实并不难,唐海潮个人觉得比一代还要简单。这游戏一旦玩顺手了,一条命不死打通关是很容易的。而唐海潮虽然多年没玩这个了,但毕竟当年也是此道高手,现在再玩,第一次打通关只死了四条命,孙海东死了两条,到第二轮的时候,两人都是各自死了一条命过关。
当然,这种成绩在这里并不算啥,这里的几乎大多数玩家都能有这个成绩。而玩完两轮之后,孙海东虽然还是兴致勃勃想要来第三轮,但唐海潮却已经没兴趣了。
“算了海东。”当孙海东再次要求来第三盘的时候,唐海潮摇摇头,“反正这游戏你家就有,改天去你家玩就是,犯不着在这浪费钱。”
“那不玩这个,咱玩别的?坦克大战?沙罗曼蛇?”孙海东接着问。
“还是……”唐海潮刚想说什么,忽然旁边就响起一阵嗷嗷叫的声音,唐海潮跟孙海东转头一看,原来是有人在游戏厅中间打起来了。
只见那俩人先是互相揪住对方的头发、衣领、脖子,然后互相打来打去,就一起倒地,可倒地之后他们还不停手,还是互相揪住对方不放,使劲的相互斗殴。
总之,那俩人一看就知道都不怎么会打架,这整个就一场烂架。
尽管双方搏斗术很烂,但周围的人却很兴奋,都在嗷嗷叫的加油,也不知道是为谁加油,或者单纯为了看热闹为喊叫。
“有人打架!”孙海东看到这里后,脸上也是一阵兴奋,有一种跃跃欲试想去旁边看的冲动。
“你很喜欢看人打架么?”唐海潮转头静静的看着他问。
“也不是了。”孙海东挠了挠头,重新坐下,“这个,那个……我,我只是问,有人打架,我们还在这玩么?”
“那你说呢?”唐海潮反问。
“这个……”孙海东看看游戏画面,再看看那边还在打架的热烈场面,一时间居然难以取舍。
“唉,我看算了,别玩了。”唐海潮再次摇头,“你看,都快五点了,天也不算早了,再说这里又这么混乱,等下可别殃及咱们这些池鱼……咱还是出去逛逛吧。”
“可是咱时间还没到啊。”孙海东指了指游戏画面,“咱可买了俩小时的,时间还早呢。”
“时间是死的,人是活的,不能被这个约束住。”唐海潮摇摇头,“海东,咱不缺这一块两块的,你要心疼,下次我请你好了。”
“不是钱的问题,只是觉得可惜。”
“可惜啥啊。”唐海潮笑了笑,“等咱以后有了钱,咱自己开个游戏厅,到时候你想玩什么玩什么,玩个够,成不?”
“嘿嘿。”孙海东忽然咧嘴一笑,“原来你也有这想法啊?哈哈,我也是啊,我也想着以后自己开一家游戏厅,我想玩什么就玩什么。哼,到时候游戏听是我的,看谁敢别跟我抢机器!”
听到他这么说,唐海潮一阵默然。他知道,孙海东这句话看似没啥,其实却包含着怨气。据他所知,这孙海东这时期因为身材长相性格等原因,在游戏厅总是弱势群体,经常会被人抢游戏币跟机器,他更多的时候是在一边看,亲自动手玩的机会少之又少,比如先前那个曾经在厕所欺负他的陈志军,就是代表之一。
“海东……”唐海潮拍拍他的肩膀,“我们走吧。”
“啊,真走啊。”听唐海潮这么说,孙海东看看游戏画面,又看看那两个明明已经打累了,却还互相揪住对方头发怎么都不放的人,于是就点点头,“那咱就走呗……不过,咱接下来去哪儿啊?”
“嗯,去哪儿啊……这是个问题。”唐海潮略微一想,立刻就道,“既然来了文化宫这边,要不去文化广场那边去看看吧,看看有什么新书跟流行歌带。”
“行,就去那!”孙海东点点头,脸上又兴奋起来,“我得去看看有啥新的武侠小说,要是有好的,咱就买几本。对了你也是,自己看看有什么合适的,就买了,我出钱!”
正文 第009章 《小芳》的触动(求推荐票)
更新时间:2010…7…14 0:40:50 本章字数:4372
这时期的文化广场,就是市文化宫前面的那一片空白广场。
原本这片广场是要给广大市民休闲活动用的,但从八十年代末开始,文化宫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把前面的文化广场整个改造成了一个主营图书音像品的大市场。
在这个广场上,再也不是跟过去一样是一片平地了,而是跟大菜市场一样,被一片塑料棚整个遮盖住,然后这里面都是一个接着一个的摊位,这些摊位都会出租给一些私人业主,用来卖一些图书或者磁带什么的。换句话说,这个本该给公众休闲娱乐的文化广场,此时已经变成了一个图书音像品交易市场了。
当然,这个市场到了98年的时候,再次全部拆除,重新恢复了广场的面貌,而且还经过了绿化改造,成为人们闲暇之余去进行活动的好地方,每天晚上都能看到一群老头儿老太太在那跳集体舞或者扭秧歌,不过那已经是后话了。
跟孙海东一进入这大市场,立刻就感到一片热气跟乌泱泱的吵杂声迎面袭来,里面一些卖图书的商贩大都不断吆喝自己的书如何好,还有一些卖磁带的,则把录音机音量放到最大,吸引顾客前来购买他的磁带。
这种环境比安静的新华书店等地方差远了,之所以还能有这么多人来买图书音像制品,主要是这里的东西便宜。
为啥便宜呢?其实很简单,因为这里不但是烟海市图书跟磁带的交易批发市场,还是一个全市最大的盗版图书音像品交易市场。换句话说,这里的图书跟磁带啊,大部分都是盗版的,所以才便宜。
“你是不是要找书看啊?”进来后,孙海东忽然对唐海潮道。
“差不多吧。”唐海潮点点头。
“那你跟我走,我知道个地方,东西好,又便宜。”孙海东拉了拉唐海潮,然后就当先向前走去了。
跟着孙海东走了没多远,立刻就来到一家规模不大的摊位面前,这摊位外面放了台录音机,此刻正在大声地播放一首歌,而这首歌唐海潮也熟悉得很,正是当年火遍大江南北的《小芳》。
“老板!”刚到这,孙海东就直接走进去,“有什么新小说到啊?”
随着孙海东的进入,唐海潮也跟着进去,发现里面除了孙海东外,还有一个脸色黑黑的瘦小中年男子,正拿着个鸡毛掸子,来回的扫尘。
“哦?是海东啊。”看到孙海东进来,那脸色有些黑的瘦小中年男子放下鸡毛掸子,很熟悉的笑着点头打招呼,“又来了?呵呵,你三天两头来,我这也不可能天天进新书啊。对了,新武侠书我这今天是没有了,不过我这刚新进了几盘新磁带,你要不要听?”
“磁带?”孙海东皱眉想了想,“谁的?”
“好像是一个新出道的歌手。”那中年男子乐呵呵的拿过一盘磁带,“就这个,李纯波,最近这年轻人特别火,呶,我录音机播放的就是他的新歌。”
“李纯波?谁啊?”孙海东接过磁带随便看了看,发现封面是表情木木的家伙,撇了撇嘴,“切,长得可真磕碜……对了,有小虎队的新歌没?”
“哎哟,我的小祖宗。”听孙海东这么说,那中年男子立刻就笑了,“你又不是不知道,那小虎队不是都解散老长时间了么,哪来的新歌啊?他们的歌你不都有么?”
“唉……”孙海东听到这里,放下了那盘磁带,“我就喜欢小虎队的,其他的不爱听。”
“别的啊,你听听再说。”那中年老板再次鼓动他道,“你也听到那录音机了,歌唱的多好啊,‘谢谢你,给我的温柔,伴我度过那个年代……’旋律多美,歌词又多好啊,唉……”
说到这里,那中年老板似乎很有感触,微微叹了口气,眼光也有些迷离,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真的心有所感。不过他的这一阵迷离很快就消失了,脸上再次挂上了招牌式的笑容:“海东啊,你也听了,这歌真的不错,另外那张专辑还有其他流行歌,比如《千万次的问》、《涛声依旧》什么的,里面都有。我这是录音机不行,你们家那双卡的,肯定效果比这个好。怎么样,买盘听听?我肯定算你便宜。”
“这样啊……”孙海东皱了皱眉,轻轻点了点头,然后他忽然转头看向唐海潮,发现对方正愣愣的看着自己手中的磁带发愣。
唐海潮的确在发愣,实际上在他听到那录音机里的《小芳》,再看到这盘录音磁带的时候,他就开始发愣了。不,也不能说是发愣,更确切的说,他是受到了触动!
《小芳》这首歌,是带着一种浓浓怀旧气氛的歌,唐海潮记得,在1993年的时候,这首歌一开始上市还没啥,毕竟这首歌刚上市的时候,《北京人在纽约》刚播放完不久,当时最火的歌还是《千万次的问》。可俗话说得好,江山代有人才出,一代新人换旧人,流行歌也是一样,总会有新的流行更替旧的流行。果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大概到了五六月份,《小芳》这首歌突然火爆,大街小巷到处都在飘这首歌,你到哪儿都能听到她,以至于《小芳》这首歌简直成了那个时代的一个见证。
唐海潮记得自己后来每次听到《小芳》,第一时间就能想起1993年,想起那年的一些是是非非。
当然,现在自己是亲身回到了1993年,再次在这个时代重新听这首歌,心中有所感怀,也是在所难免。
就在心中感怀不已的时候,他突然又想起一件事,那就是他以前是当过多年酒吧歌手的,脑袋里记了大量的后世流行歌曲,如果现在剽窃出来的话,这些东西可都是钱啊!而且从性价比上算起来,剽窃歌曲可比自己辛苦剽窃写小说要合算多了。
可不是么,自己昨晚上熬了一夜,才写出三篇小说,就这三篇小说,投稿后哪怕全部获得一等奖跟二等奖,加起来也顶多能赚个两万块奖金。
但剽窃歌曲不同,一首歌顶天歌词也就几百字,加上曲谱,作业量不是一般的小,但一首流行歌曲所能带来的价值,就不是一两篇小说能够比拟的了。从字数作业量来说,剽窃流行歌曲的性价比远远高于剽窃小说。
不过,剽窃歌曲虽然性价比高,但却有个关键,这关键不在于你记不记得歌词,而是在于你记不记得曲谱!
也就是说,剽窃歌曲的关键在于你懂不懂音乐,会不会看谱子。恰好的是,唐海潮以前就是靠当歌手混饭吃,虽然不是资深音乐人,但好在是个懂音乐,会看谱子的人,他不但记的住歌词,还记得大量的曲谱!
唐海潮一直认为,在现代社会中,一首好歌最重要的部分不是歌词,而是音乐的旋律,也就是乐谱这部分,相对而言歌词只是起画龙点睛的辅助作用。
俗话说,音乐是世界的语言,一首好曲子没有歌词一样是好曲子,可以被世界各个国家的人广泛传唱,但一首好的歌词要是没有曲子来帮助,那么顶多在文学价值上有点作用,而且只能是会这个语言的人才能听懂,至于其他不懂这门语言的人,就没法明白意思了,这自然就没法国际化,顶多能算本土音乐。
也就是说,对于流行歌曲来说,一首歌好不好,关键还得看作曲强不强。
但不管是作曲还是作词,毫无疑问的是,歌曲是相当凝练的东西,就跟古人作诗一般,最愁的就是如何用最精短的字数跟旋律,谱写出最好的歌词跟曲谱,以此来打动人的心灵。这种精益求精的困难之大,以至于很多流行歌曲,都是在大量废稿中挑选得来,甚至有些歌曲都是自偶尔的灵光一现中诞生,也就是妙手偶得之。
可以这么说,那些著名的写歌人,就跟古代著名诗人一样,都是要有天赋的,没有这个天分,你根本就写不出好曲好词,就算你有天分,也必须冥思苦想的去构思、去酝酿,最终就跟憋大便一样把一首好歌憋出来。
不过自己是剽窃,这个冥思苦想的构思酝酿过程就不需要了,直接拿来用就是了,而这种拿来用的方式,单纯从作业量来说,这么点的东西写出来费不了多少劲。
可名歌就是名歌,既然曾经大热流行过,就一定有她的道理,所以现在自己写出来,肯定还是会火,那些唱片公司看了,也一定会高价买自己的歌。一旦歌曲火了,自己的名气高了,身价立马也会翻倍,再写一首歌,价格可就不是原来那个了。
就是因为想到了这里,才让唐海潮有些懊悔,他觉得自己怎么不先想到剽窃歌曲呢,居然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剽窃小说,太浪费精力了。反正唐海潮原本就只是想着赚钱而已,根本就没想过当什么大作家。
“怎么就没想到剽窃歌曲呢,唉,失策啊,要不然的话,我一晚上得剽窃出多少歌曲啊?卖钱的话,又得是多少钱啊?算一下,一晚上我起码能写个三十首流行歌,就算是在国内目前不尊重歌曲版权的状况下,最少也能卖个十万八万的吧?”
就在唐海潮心中懊悔不已的时候,旁边的孙海东忽然过去拽了拽他的衣角:“唐海潮!你怎么了?发什么愣?摇什么头?是看上哪盘磁带了么?钱不够?”
“哦?”被孙海东这一打断,唐海潮反应了过来,对他微微一笑,“没有,我只是忽然想明白了一点事。”
“想明白了一点事儿?”
“嗯哪。”唐海潮点点头,接着又兴奋的道,“对了,你买到你想要的东西了没?”
“这个……暂时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