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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根在水面上不断抽打,溅起冲天水浪。
见着这一幕,程空心里有些迟疑,大胡子此时却没有了那般恐惧,看了看正在折腾河流的树妖笑道:“树妖最怕水,我们终于安全了。”
大胡子的话顿时让程空不由得一愣,开什么玩笑,树妖怕水?对于树木这些东西来说,不是水越多越好么?
“木头也会被淹死的。”大胡子此时却说了一句意味声长的话。
似乎与大胡子的话语配合一般,那树妖见到眼前的肥肉到不了口,有些发急,随即试探着将身体朝着河里移动。
刚一下水,树妖那庞大的躯体就开始朝着水里倾倒,吓得树妖不得不奋力挣扎退回河岸。
看到这一幕,程空算是明白了。
倒不是说着树妖真的会被水淹死,问题是树妖在水里无法保持平衡,一下水就会倒下,横卧在水面,无法直立。
对于树妖来说,是无法接受的,毕竟这条河流虽说不算太深,仅仅只能淹没树妖的三分之一,但横卧在水面上后,树妖就毫无着根之地。
有了河水相隔,程空等人一直到体力尽数恢复,那树妖也没任何办法越过河水追击。
被树妖追得屁滚尿流,无疑让程空感觉颜面无存,再说了,如果能够将这头树妖干掉,吸收到的光球恐怕能够让自己再度进化一次。
有了安全的距离,程空随即试探着反击。
四十多米宽的河流,水流不急,程空举着长枪跳入水中,缓缓朝着对岸走去。
刚一下水,河水就几乎淹过了程空的头顶,凭借着自身剩下那点肥膘所带来的浮力,程空方才勉力能够将头探出水面。
见到程空下水,那树妖顿时激动了起来,原本收缩回去的树根转眼之间弹射出来,直到尽头,绷得笔直的树根方才垂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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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章、回家,领导未接来电
之前站在岸边没有多少感觉,可当程空真正面对铺天盖地般的树根扑来时,心头也禁不住泛出极度的恐惧。
如果不是在河水中转身困难的话,程空恐怕都转身逃跑了。
不到十米的直线距离,根须就在自己眼前落下,击打在水面,浪花如同喷泉一般冲上天空,转眼之间随之落下。
在这样的河水涌动之中,程空即便是水性再好也无法稳定住身体,不得不将长枪插入河底,稳定自己的身体。
树妖折腾了好一阵子后方才停息下来。
程空此时哪里还敢待在水里,拼命游了回去,想要从水下靠近树妖干点什么,看来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了。
接下来便是一段很漫长的僵持。
就目前而言,程空对树妖毫无威胁,而树妖被河流阻拦,空有一身实力无法施展。
不过,程空倒没有气馁,不断想出各种办法来对付树妖。
火攻!程空等人一并出力,砍倒数棵大树,将其编成木筏,其上堆满枯草,点燃之后将其顺水而下,朝着树妖撞去。
树木怕火嘛,程空原本自信满满,谁想知,那燃烧的木筏尚未靠近树妖,就被树妖溅起的水浪扑灭了。
在使出诸多办法后,树妖依然毫发无损,守在岸边,远远盯着程空一行。
无奈之下,程空不得不带着大胡子几人消失在树妖的视线范围内。
当然,程空并不是就此离去,而是想要等到树妖再度陷入沉睡中。
说实话,能够遇到这么一头落单的树妖,也算是程空的幸运了。
据大胡子所说,在拉斯城的记载中,每次将领们率领军队外出扫荡野物时所遇见的野物,即便是绿龙这等强大野物都不是单独一只存在的,至少两头,断难见到有独立流浪的野物。
树妖原本速度慢,如果没有大胡子等人拖累的话,树妖在速度上不可能与程空相提并论的。
再加上只有一头,这边给予了程空机会。
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给予树妖伤害,在长枪无法破防的情况下,着实让程空有点措手无策的感觉。
程空等人在树林里一直等到太阳即将落坡的时候,才悄然回到河边。
此时的树妖已经从河岸边消失,应该是回去了。
程空顺着树妖行走留下的狼藉一路追寻过去,最终发现了树妖,那头树妖回到了之前的地方,重新扎下了根,恢复了枯败树木的模样。
找到了树妖,程空一时半会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决定还是用火攻,随即下令,让大胡子几个四处搜寻枯柴,但要远离那树妖百米之外。
很显然,这树妖感应其它生物的范围是半径百米的圆形,程空只要踏入百米之内,就会有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出来。
这一带的树木由于靠近河岸,长得青绿可人,大胡子几人一直忙到月挂树梢,也就找来一小堆枯柴。
看来,短时间内,是没有可能找到足够的枯柴了。
程空围绕着树妖,四处转悠了一圈,没有发现其它野物的踪迹。
想来也是,有这么一头树妖蹲在这里,恐怕就算是有野物,也被这头树妖给灭杀了。
不过如此也好,待在这一带,只要不去招惹那头树妖,安全是有保证的。
毕竟大多数的野物察觉到树妖的气息后,都会远遁。
在接下来的数日时间里,程空几人不但积累着枯柴,还开始挖掘一个足以将树妖装下的大坑。
对于程空几人来说,这算得上是一个大工程了。
程空最初的构想是将河水引到沟渠里,阻止树妖移动,但后来一想,想要阻止树妖的移动,所要挖掘的沟渠恐怕就不下一条河流了。
毕竟那树妖的根须够长,若是沟渠宽度不够,恐怕树妖就轻易攀沿过去。
最后,程空还是决定干老本行,挖坑,不过这一次的大坑则是用来堆积枯柴,待到树妖进入后,引燃枯柴,将其烧死在里面。
至于这个想法能否实现,程空自己也不太确定。
但就目前而言,则是程空想出唯一对付树妖的办法了。
不管有用与否,先试一试。
三日之后,大坑雏形初现,枯柴也堆积了一些。
不过对于程空来说,却是离开这个世界的时间到了。
对于这些,程空也有了一些经验,比如在离开之前,总会有一点昏晕感觉传来,如果不注意的话,就会忽略过去。
在仔细吩咐完大胡子等人接下来的任务后,程空便躺在了地上,等待着离开的那一刻出现。
按照他的经验,躺在地上离开时,比较舒服一点,如果站立的话,会感觉头眩目晕。
等到程空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果然如此,程空出现在床上,看了看时间,在神秘世界里度过了七日,而现实时间则是经过了二十四个小时。
还好,程空在进入神秘世界时,是星期五下班后,因而现在也就星期六旁晚。
比上次停留的时间增加了四日,程空算了算,眉头不由得一皱。
看来这停留的时间长短与自己在里面进化的等级有些关系。
不过想要确定的话,还得看下次进入后的情况了。
电脑依然开着,程空试着点进了G盘,在进入广场后,程空有些遗憾,与上次一样,那进入大门的光辉已经消散,只剩下靠近地面那一丝光辉闪耀着,这些光辉以肉眼所不能涉及的速度朝上缓慢的扩散。
想要再度进入的话,就需要等到进入大门之上的光辉完全恢复才行。
出了广场,程空将手机拿起,看了看,有几个未接来电。
其中一个竟然是王书记家里的,将程空吓了一跳,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急事,看了看时间,是星期六中午打的。
想来,王书记会想,自己的胆子也太大了,才上任没多久,连自己的电话都不接了。
程空不得不酝酿了一下措辞,随后回拨了这个电话。
不管王书记是怒骂,还是冷哼,自己都得必须打这个电话,如果等到星期一,恐怕就惨了。
三十三章、单初恋
刚听得手机里传来接通的声音,程空便急忙低头说道:“是王书记吗?我是小程啊,手机丢在寝室了,现在才看见。”
尚未等程空这一番话说完,电话里就传来银铃般的女孩笑声,程空顿时一愣,但转即就回忆起来,这是王书记独女王雪晴的声音啊。
要说以往,程空可没这么好的记性,也不知道是不是在神秘世界里进化的缘故,现在脑子感觉比以往好使多了。
“小雪,别闹了。喂,我是王朝东。”程空正待说话,从对面传来王书记那雄厚的声音,似乎一股官威迎面扑来。
“啊,王书记,我是小程,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去办的吗?”
程空不由自主的身体微弓,手机掉寝室里也不说了,直接询问领导有什么指示。
“哦,是小程啊,你不打电话回来,我都忘记了,是这样,星期一记得去县委一趟,有几份文件需要领回来。”
“是是是,我记住了。”程空连连点头,看来王书记并没有生气,真是万幸。
不过到了结尾,王书记还是点了一句:“小程啊,作为办公室副主任,保持通讯畅通可是最基本的,不要忘记了。”
王书记这句话一出,程空背后冷汗都出来了,恐怕就算是树妖再度出现在他面前,也不至于给他这样的震动。
程空可不傻,这是王书记在敲打自己,潜意思就是,如果有下次的话,可就不好说话了。
“嗯嗯,王书记,我保证不会犯错了。”
程空急忙点头哈腰,直到电话挂断为止。
放下手机,程空方才感觉到后背的冷汗已经将衬衣打湿。
看来这个办公室副主任不太好当啊,难怪办公室主任有着大内总管的别称。
领导有事,尤其是主要领导,书记乡长两位大佬,有事,办公室主任要随叫随到才行。
矛盾就出来了,程空进入神秘世界的话,现实里至少要过去二十四个小时。
看来得继续攀爬才行,至少也要混个较为自由的位置才行啊。
程空琢磨了一阵,就算是当个排名最后的副乡长也要比办公室副主任强太多了,至少自由度高,就算是书记相招,表面上也是客客气气。
想着想着,程空的心就有些野了,但过了一会,程空轻叹一声将心事放下。
想要从办公室副主任爬上去,办公室主任是不可忽视的位置,自己现在最多也就是个股级干部,有级没品,只有办公室主任才算开始有品级了。
喝了一口水,滋润了下有些干渴的喉咙,程空将寝室门关好下楼,来到天色昏暗的街道边,等了一会,来了一辆回城的士。
“回城五块。”的士司机说了价格,程空随即上车,在关上车门后,的士车好似一匹脱缰的野马奔驰而去。
说实话,如果不是必要的话,程空可不愿意坐的士车,A县的的士车为了多拉几趟,飚得太疯了,出的车祸也不少。
就拿自己坐的这辆的士来说吧,前面车窗两条裂缝,车头的防档都凹了。
车速之快,在这昏暗的夜色里几乎让程空看不清外面经过的景色。
还好,程空今天运气不算太差,总之,平平安安到了县城。
刚下车,正准备回家,程空的手机就响了。
嗯?杨临这小子的来电,难道这小子知道我回来了?
程空接起电话,刚喂了一声,电话里就传来了杨临那独特的淫荡声:“程空,你小子这几天跑哪里去了?快来帝王歌城,速度!”
“速度个毛啊,老子在水龙乡!有话快说,有屁快放,老子还有事呢。”
程空可是被杨临整蛊过,去年有一次,都十二点过了,叫他去唱歌,还有美女相伴,结果等他屁滚屁滚的跑到歌城,毛都没一根。
不但没看见杨临那小子,就连歌城都关门了,结果一问,高考期间,娱乐场所不得通宵营业。
总之,从那次之后,程空就不吃这一套了,因而听到唱歌,立马就反应了过来,杨临这小子又想整蛊老子了。
再说了,就算是真的,程空今天也不会去,他正寻思着找个网吧上网寻找一些能够对付树妖的办法。
“草,今天是同学聚会,上个月就通知了,你小子忘了?”
杨临一听程空的口吻就知道,程空这小子以为是骗局。
“同学会?草,我还真忘了。”程空这时候,才想起今天还真是同学聚会。
由于这段时间的事情太忙,程空早就将同学聚会这件事情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对了,忘记给你说了,云小飞今天来了。”
杨临此时的声音骤然降低,似乎身边有人了。
什么,云小飞来了?
杨临这句话犹如晴天霹雳落在了程空的脑海里。
一串串回忆随即浮现了出来。
那个喜欢穿着白色连衣裙的乖巧女孩,那个脸上总是恬然微笑的女孩,那个做事总是出人意料的胆大女孩。
“你好,我叫云小飞,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是同桌了。”
“程空,帮我盯着老师,我看一会小说。”
“程空,这是我带的油条,吃不完,你帮我吃掉吧。”
“程空,我发现我喜欢上了田耀,你能帮我将这封信交给他么?”
曾经有一个很美,美得让人无法直视的女孩成为了程空的初中同桌,从初一到初三,都是同桌。
当时的程空应该算是一个青涩男生,对于美好有追求,但却不知道怎么表达,再说了喜爱席绢小说的云小飞,其梦想可是灰姑娘遇上大少。
因而两人同学三年,只能算是异性好友。
直到上高中,程空去了A县高中,而家庭条件更好的云小飞则是去了果市的重点高中。
从此,两个异性好友分道扬镳,程空那封写好许久却没有机会送出的情书也成为了打火机下的灰烬。
原本以为这一辈子都不可能见面,谁想知,就在程空春风得意的时候,杨临带来了这个消息。
“喂喂喂,程空,你到底来不来啊?你不来的话,老子找云小飞去了啊。”
杨临那猥琐的言语顿时将程空从回忆中惊醒了过来。
三十四章、酒
“滚!帝王歌城是吧?老子马上来!”
程空将手机挂断,随即招手,一辆的士停了下来。
“师傅,帝王歌城!速度!快!”
到了这个时候,程空哪里还有上网的心思。
最美不过初恋,更别提程空就这么单初恋了一会。
接过程空递来的二零卷,司机高兴的应了一声:“要的,坐好!”
轰,的士就如同离弦之箭冲了出去,刮起的风甚至将一个空垃圾桶都带飞了出去。
帝王歌城名字听来霸气无比,实际上就是一个歌城,也就是在A县这个穷地方名气不错,若是A县之外的人,看见这帝王歌城都会摇头。
帝王歌城原本是县川剧团的场子,在川剧团彻底被解散后,就被现在的老板租用了。
当然在开业的那几年,这个歌城成为了县城青年男女耍朋友的必去场所。
但现在,不管从装饰还是面积,帝王歌城比其它真正有名气的歌城差远了。
最关键的问题在于,这里已经变味了,不太干净。
不少社会小青年混迹在里面,什么麻古,什么粉粉都有人贩卖,据不完全统计,最近三年,帝王歌城里打架斗殴造成的伤者不下数十人了。
总之,帝王歌城就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不过由于县城的娱乐地点太少,这里的生意始终不会太差。
下了的士,程空又打了个电话,询问了一下包厢号,朝着帝王歌城里大门内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