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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天谱-第1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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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愿意继续给上三族人卖命,我也不反对,但那样就是我天马族人的死敌,所有的账一起算,不死不休。”
    他看着三千降俘,眼光所到之处,没一个人敢和他对视。吴不赊手一指:“想继续给上三族人卖命的,站到那一边去。”
    好一会儿,没一个人动。谁是傻瓜呀?虽然杀了上三族人后果难测,可站出来的后果却是明摆着的。
    “都愿做我天马族人的朋友啊!好,我欢迎!”吴不赊哈哈一笑,“现在请你们拿出诚意来,我以天马神的名义发誓,你们只要拿出诚意,杀了这些上三族人,你们从此就是我天马族人的朋友。你们可以走,也可以留下,来去自由。”
    还是没有人动,也没有人吱声。吴不赊举起手:“我五指屈起,再张开,五指全部张开时,若上三族人还有活着的,你们所有人都要死。”说着,他屈起了一个指头,三千降兵顿时骚动起来。当他屈到第三个指头时,一个降兵猛然冲了出来,狂叫着冲向上三族人,一拳就把一个中年妇女打倒在地。
    有一个带头的,跟风的就多了。吴不赊屈到第五个指头,三千降俘全冲了出去,场中哀号、惨叫声四起。降俘没有兵器,赤手空拳把上三族人打死,比用刀枪更加残酷。尤其这些上三族人大多是老幼妇孺,周围的天马军战士虽都是勇士,很多人脸上却都有不忍之色,花逐天便是其中的一个。
    吴不赊留意到了他脸上的神情,道:“不明白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是吧?”
    花逐天点点头。吴不赊嘿嘿一笑:“尸莲王号称百万大军,上三族军最多三十万,大半是下五族军。我杀上三族,放下五族,就在他们中间放了一把刀,再要下五族降俘杀了上三族俘虏,这把刀就见了血。有了这把见血的刀,尸莲王的百万大军,战力至少要降低三成。”
    花逐天大悟,慨然拜服:“族长深谋远虑,非我所及。”
    约有一炷香时分,场中哀号全息,五百多上三族老幼被三千降俘活活打死了。
    吴不赊大笑:“好!从此我们是朋友了。愿意留的可以留下,愿意走的,每人一匹马,可以带走你们自己的东西,但刀枪必须留下。”
    草原儿女,马是必须的,但能带走自己的东西,可是喜出望外了。三千降俘一哄而散,没一个留下的,连夜逃散了,也没人敢去找虎啸风,或是逃向其余四城,或是干脆逃出天马原。三千降俘,三千张嘴,他们逃到哪里,风声就会传到哪里。吴不赊这把见血的刀,就借这三千张嘴,狠狠插在了上三族和下五族之间。
    去了上三族和下五族人,城中基本上便是花马族人了,也有少量的黑马、白马等四族人,总之是天马族人,一个祖宗下的种,都是自己人。阖城欢腾!吴不赊下令打开府库,放粮招兵,得勇士五千人。吴不赊把这五千人编入天马军中,设一万户,以花逐天为万夫长,即日操练。别说只练一日半日,哪怕就是一个时辰,只要明了军纪,各归营伍,进退有序,战力便可成倍提高。同时派出斥候,打探虎啸风的动静。
    虎啸风虽然亲率大军平叛,走得却不急。救兵如救火,他这个不是救兵,只是平叛的兵,一天也就走了两百多里。第二天一早拔营,晌午时分,花马城中的败兵赶上来禀报,城中发生剧变。虎啸风闻报惊怒交集,下令大军立即掉头,火速赶回花马城,这会儿才是急如星火了。他是镇守使,丢了城,那是要掉脑袋的,更何况城里还有他的家人。他却不知,他和所有上三族军官的家人都已被下五族降俘打成了肉泥。报信的是防卫镇守使府的几个上三族兵,后来降俘打杀上三族家眷的事,他们不知道。至于那三千降俘,肯定不会来给虎啸风报信。
    骑兵快,两百多里,真个跑起来,不过一两个时辰的事。吴不赊得报,出城二十里迎战。九千天马军,编为九个营,左翼三个营,右翼三个营,中间三个营。吴不赊一挥手:“不要战阵,不要战法,有进无退,杀!”
    “杀!”花逐天拔刀出鞘,当先杀了出去,两眼血红,霎时兽化。身后九千勇士狂呼乱叫,如决堤之水,狂泻而下。
    吴不赊自己却没有动,他喜欢找一些刺激、有挑战性的事来玩,仅仅冲锋陷阵,没什么意思,不就是砍人吗?血糊糊的,有什么好玩?一刀又一刀,单调。
    小四儿做了他的亲卫队长,带着一百亲卫跃跃欲试。吴不赊不动,他也只有忍着,满脸的失望。
    虎啸风手中有一万大军,其中两千上三族兵,八千下五族杂兵。人数比天马军还要多一千,战力也不弱,真若两军对圆了,天马军即便能胜,也必定损失惨重。但虎啸风这会儿心急赶路,一万大军拉成了一条长蛇,两千上三族兵在前,八千杂兵蜿蜒在后,根本来不及组阵。另一个要命的是,急赶了两百多里,已是人困马乏,吴不赊这么不管不顾地迎头一棒,正打在虎啸风的软肋上。
    虎啸风能做到一城镇守使,倒也不是草包。吴不赊大军一发动,他立知不对,却也不惧,此时或避或退,都不是良策,不如迎头对攻,各凭勇气。两千上三族兵在前,几千乱哄哄的暴民,还不是一冲就散。他即刻下令:“冲上去,冲散他们。吹号,让后军跟上来,两面包抄,一个也不要放过。”
    他信心十足,两千上三族兵也和他们的主将一样,嗷嗷叫着往上冲,但一接战,才发现坏了。敌人的刀并不像他们想象中的那么软弱,自己的刀却又没有自信中的那么锋利。在天马军怒潮般的冲击下,两千上三族兵霎时就给冲散了。至于后面的杂兵更是不堪,一接锋就放了鸭子。八千只鸭子,可也够天马军捉的。
    上三族兵战意顽强,虽被冲散,仍各自为战,但在千军万马的大战场上,没有组织的散兵,哪怕个人武技再高、战意再强,也起不了什么作用,点点星火,很快被扑灭。小半个时辰,战斗结束,两千上三族兵,千余战死,受伤被俘的还有七八百,中间包括虎啸风,还有那个倒霉的虎勾鼻。
    正如吴不赊所料,撕耳之痛、狗叫之辱,让虎勾鼻恨到极点,也顾不得耳朵上的伤了,跟着虎啸风就来报仇。只是他怎么也没想到,仇没报成,自己又落在了吴不赊手里。一成了战俘,他心里可就琢磨开了:是不是再学一次狗叫,保下狗命呢?他还犹豫呢,上次学狗叫,周围没有自己人,学狗叫也不丢人,这次被俘的可有好几百人,若学狗叫,这么多人听到了,以后还怎么见人?不过反过来又想,学狗叫才能活命,能活下来的,就都是学了狗叫的,大家彼此彼此,白狗哥莫笑黑狗哥。一时想通,心胸大开,古话说,朝闻道,夕死可矣,他以前不明白,这会儿突然就感悟到了那种心境,一时自己都被自己感动了,只等着吴不赊现身。失望的是,吴不赊却根本不理他。
    八千杂兵,倒有六千做了俘虏,还有一些跑散了,真正战死的没几个。吴不赊把六千战俘拢到一起,老办法,让六千下五族战俘去打死八百上三族战俘。上三族战俘死,他们活,不敢动手的,自己先死,而且还举了城里杀俘的事做例子。
    面对生死时,任何人都一样,何况吴不赊还举了先前的例子。六千下五族战俘略一犹豫就动了,这八百上三族战俘可不像城里那五百人一样是老幼妇孺,一场好打,也更加残酷。半个时辰之后,八百上三族战俘终于死绝,虎勾鼻临死悟道,却终是没能学得一声狗叫,很有些死不闭眼。八百上三族战俘的临死反击,竟也给下五族战俘造成了四五百人的死伤,虎死不倒威,就整体而言,倒比悟得狗叫之道的虎勾鼻要硬气三分。
    和城里那三千降俘一样,吴不赊挥手放人,每人一匹马,五千多降俘一哄而散。城里的三千加上这五千,八千多下五族人,八千多张嘴,这下天马原热闹了。
    吴不赊随即派人回西洼给花长眉送信,同时向花马各支系派出信使,约各族来花马城会盟。
    吴不赊刚打下花马城时,还有人观望,等他全歼了虎啸风的大军,花马族便整个儿沸腾了。花马族共十余大支,数十小支,接到信使的没接到信使的,族长、长老、英雄好汉,不分昼夜地往花马城赶。对了,还有美女,纤纤小手都狠狠捏着马鞭子——草原上的风俗,姑娘喜欢一个男子,就把亲手做的马鞭子送给他,他接受了,便算是答允了亲事。大英雄花摇尾还没成亲呢,那还不带着鞭子去?可怜吴不赊问东问西,地势、河流、城池全都问到了,却就是没问过人情风俗,突然间无数美女冲他抡鞭子,着实吓出他一头冷汗。
    花马族所有支系加起来,有二十多万人口,报名参加天马军的男子就有五六万。吴不赊选其精壮,得了三万多人,加上先前的九千勇士,天马军已有四万挂零,编为四个万人队。花逐天外,花摆尾、花左耳、花扬蹄全做了万夫长,便小四儿这个亲卫队长也水涨船高,一百亲卫增加到了五百,整天昂首挺胸,神气得像只刚学会打鸣的小公鸡。
    吴不赊请花长眉做了花马城的城主,一帮长老辅佐,民政的事全交给他们,他自己只管军事。他放出风声要攻打黑马城,随后整队出征,走了一日,第二日却转了方向,催动大军向另一面的白马城狂奔。
    花逐天十分奇怪,问吴不赊。吴不赊反问他:“你若是白马城的镇守使狮长毛,得到我要去打黑马城的消息,你会有什么反应?”
    花逐天想也不想:“出兵攻打花马城啊!花马城是空城,不管最终能不能打败我们,他收复花马城就是一功。”说着,他猛然就明白了,“原来族长故意放出风声说要攻打黑马城,就是诱狮长毛出城,然后打他的伏击。族长好计谋!”
    吴不赊“嘿嘿”一笑:“我们虽有四万勇士,兵力是白马城的两倍有余,但缺少攻城的器械。狮长毛若依城坚守,会非常麻烦,出了城,打起来就容易多了。”
    花逐天兴奋地道:“狮长毛全军就一万五千人,哪怕一个兵不留,全军出动,我们也能轻轻松松一口吞掉!”
    “一口吞掉,尝不了味道,为什么不做两口呢?”吴不赊眼睛微微眯着,里面奸光闪烁,“距白马城两百里有一条白马河,我们留两万人在河这边埋伏,另两万潜去城外。等狮长毛大军一半渡河,我们突然冲出,一口吃掉一半。他另一半必急着回城,进城时,城下两万人再冲出来,连残兵带白马城一口吞下。你说,那样是不是更过瘾些?”
    “族长高明!”这不是马屁,是真心叹服,一仗仗打下来,花逐天是越来越佩服吴不赊这个假花摇尾了。
    正如吴不赊所料,狮长毛在听得花马族造反,夺了花马城又出兵要去攻打黑马城后,又惊,又怒,又喜,当即亲率大军掩袭花马城。他打的好算盘:花马族去攻打黑马城,花马城空虚,他必能一举破之。然后,趁势与黑马城镇守军前后夹击吴不赊,必可一击而胜。即便不能击溃吴不赊,而夺得了花马城,他也会得头功。他却不知道,他的算盘小了点儿,整个儿就落在了吴不赊的计算中。
    狮长毛行军至白马河,架起浮桥渡河,军马才过得一半,吴不赊两万大军狂潮般杀来,尸莲兵猝不及防,人数也少,过河的六千多人,哪是吴不赊两万大军的对手。尸莲兵大半被杀,小半投降,只有极少一部分从浮桥回了对岸,还有一部分则淹死在了河里。
    天马军冲出时,狮长毛尚未过河。浮桥狭窄,他既不能把过河的大军迅速撤回来,河这边的士兵也无法快速过河支援,眼看着六千大军被天马军摧枯拉朽般歼灭。狮长毛气得直欲吐血,却也知道犹豫不得,一把火烧了浮桥,残军火速回城。他手中还有六千人,城里还有三千人,近万大军,依城坚守,还不至于一败涂地。
    狮长毛率残军一路狂奔,差不多半夜时分便回到白马城,叫开城门,前军堪堪进城,忽然地皮震地,无数骑兵四面杀来。
    后面的追兵绝不可能有这么快,即使再快,也应该会有响动,这么悄无声息地杀至,必是早已埋伏在城外的伏兵,等的就是他开城的这一刻。狮长毛霎时想通了前后关节,却已是回天无力,城门被塞,人困马乏,既关不了城门,也无力挥军阻击,此时便有通天之能,也是死路一条。他倒也干脆,腰刀一横,自己抹了脖子。
    城内城外共有尸莲兵九千余人,降者六千多人。其中,五千下五族杂兵,一千多上三族兵。吴不赊还是老规矩,让下五族杂兵打死上三族兵后,放他们回家。
    夺了白马城,大集白马族众,封白马族德高望重的老族长白飞尾为城主,另请几个长老辅佐,白马城的民政全交给他们。白马族从族长到族人,尽皆大喜,族中青壮纷纷要求参加天马军。白马族也有二十多万族人,青壮五六万,汰除一些热情有余而体格不足者,又得四万勇士,尽数编入军中,随即回军攻打黑马城。
    先前听得吴不赊要打黑马城的消息,黑马城镇守使熊推山是又惊又喜,惊的是吴不赊竟能全歼虎啸风大军,实力惊人,喜的是吴不赊竟要送上门来。他摩拳擦掌地等着,结果左等不来右等不来,突然又得到消息,说吴不赊打白马城去了。熊推山大怒,随又大喜,当即出兵,杀向花马城。他就和狮长毛一般心思,想趁着花马城空虚,占个便宜。唉!世上人都是这样,却不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便宜不是那么好占的。熊推山堪堪杀到花马城下,吴不赊大军回来了。尸莲兵差点儿被包了饺子,熊推山丢下三四千具尸体急往回撤,到黑马城下,城头已换大王旗。原来黑马族听得花马族扯旗造反,不但成功打下了花马城,还要来打黑马城,黑马族也骚动了。熊推山在,他们还不敢怎么样,熊推山率大军一出城,黑马城阖城尽反,杀了留守的尸莲兵,夺了城池。
    熊推山一看不妙,急率残兵要跑,却哪里跑得掉。天马军在后面追,黑马族勇士又开城杀出,两下一夹,尸莲兵就是个饺子馅儿。
    黑马族推了乌去厚为族长,与吴不赊会盟,阖族愿听吴不赊号令。吴不赊便请乌去厚为城主,管理黑马城政事。黑马族人口有三十多万,青壮便有七八万,吴不赊倒不好厚此薄彼,也只挑了四万人入天马军,随即便杀向青马城来。
    此时声势已大,军到中途,青马族族长青山照便率族中勇士迎了上来,言说青马族愿追随吴不赊造反,夺回青马城,而且也联系上了城中勇士,只待吴不赊大军一到城下,便可里应外合夺城。
    吴不赊大军十多万,再有青马族人做内应,夺城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吴不赊插在尸莲兵上三族、下五族中的那把刀也起了作用,上三族兵是咬牙切齿加疑神疑鬼,下五族兵则是出工不出力加兴灾乐祸。一万五千人的守军还绳分两股,那还有什么打的。吴不赊军一到,青马族人开门夺城。吴不赊几乎嘴巴都没动一下,青马城就到手了。
    太容易可就不好玩了,吴不赊热情不高。别人热情高啊,马不停蹄,簇拥着吴不赊便往红马城来。军到中途,红马族族长烈红达率族人迎了上来。一问,好么,红马城镇守使逃跑了,红马城已重回红马族怀中,吴不赊都用不着去了。
    吴不赊以四千勇士起兵,旬月之间,横扫天马原,夺回天马五城,武功之盛,前无古人。五族会盟,共拜吴不赊为天马汗,整个天马原,陷入了欢乐的海洋中。
    吴不赊追求的是刺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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