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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徒-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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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口的集市总是充满浓烈的腥臭味,熏得人挣不开眼睛。集市内面积宽阔,人头攒动,密密麻麻的摊档一眼望不到尽头,库泽斯卡尔地区所有水产货都在这里交易,到处都是水渍,地面铺满虾壳鱼鳞。叫卖声此起彼伏,货物琳琅满目,有水产品,还有异大陆的香料、布匹、牲口、陶器、武器、油料,林林总总,只让人看得两眼昏花,慨叹大陆物资丰富。
    附近站着一群等待活计的苦力,皮肤黝黑粗糙,扁鼻厚唇,强烈的太阳光下不知站了多久,也不觉得困乏,仍旧用期盼的目光看着每一个顾客。
    道路两边停满马车,苦力工不断往里搬运货物,这些是经销商收购到附近城市贩卖的。还有人拉来一车水果,瞬间被抢购一空,显然是消费程度极高,不愁卖不出去。
    怪不得这里是各方势力的必争之地,只要把集市掌握在手中,便是凭空一大财源,甚至在战略时机可以勒断邻近城市的物资供应来源。
    沈之默左右四望,集市内各色人种混杂其间,不光人类,还有凶恶的兽人,身材厚实短矮的矮人,仿佛宠物般的地精,他在这里倒算是最普通的一个,一点也不引人注目。他目光如炬,只轻轻一扫,便将周遭二十米范围情况尽数收入眼中,没看到仇家,心里略微安定,找到个叫卖鲜活黑耆豚的鱼贩子,在摊边蹲下,问道:“多少钱一斤?”
    鱼贩子搅动大盆子里的水花,让黑耆豚蹦了起来,摇头说:“我这不论斤卖,一条一银币。你要的话我马上装给你。”
    沈之默皱眉道:“一银币一条?太贵了。”他从前豪爽阔绰,酒楼上一掷千金乃家常便饭,原不是斤斤计较的家庭主妇,不过钱是在老铁匠手里拿的,家中生活困顿,自然要多为生计考量。
    这个世界一枚铜币能买一块老大的黑面包,一百铜币兑换一银币,普通家庭月开销不过二十银币而已,黑耆豚的价钱看起来确实有点贵了。
    那鱼贩子立时瞪眼道:“不买请走!连黑耆豚都买不起还问什么价钱?这里不缺你这种穷汉。”
    “哦。”沈之默也不生气,转身要走,却见路边过来两个穿戴鲜亮皮甲,器宇轩昂的男人,踢了踢水盆子说:“喂,摆摊费一个银币,快交快交。今天这么多人,不知要收到什么时候呢。”
    水盆险些倾翻,蹦出两条黑耆豚,鱼贩子不敢生气,手忙脚乱地拾起,赔笑道:“大人,今天还没开张呢。”
    另一个男人说:“哦,原来卖的是黑耆豚,那就多收一银币吧。”
    沈之默道是港口管理委员会委派的收税员,退到旁边,不欲多惹事端。
    鱼贩子满腔委屈,叫得比窦娥还冤:“两位尊贵的骑士阁下,已经过了半个上午,我连一条鱼都没卖出去,上哪找钱给您啊?”
    “没钱?你这种人我见多了,不给点颜色不行。”第一个人过去使出吃奶的力道就是一巴掌,打得又响又亮,那鱼贩子被耳光甩得原地转了一圈,脸颊高高肿起,头昏脑胀不知所措。
    第二个人一脚踢翻装鱼的水盆,十多条巴掌宽的黑耆豚随水流到地面,奋力挣扎,“噼里啪啦”之声大作,水珠四散。
    “啊,我的鱼!”鱼贩子立即恢复精神,一个鱼跃直扑而上,用比丛林猎手更专业的动作死死摁住一条看起来较大的黑耆豚。那男人横行霸道,不容他抢救,一脚踏了上去,重重踩着鱼贩子的手背,尖头厚跟的羚角麂皮靴硬度惊人,立即让这倒霉家伙手掌变形,吃力不住,连带着手里的黑耆豚一道承受不住重压,肠穿肚破,骨刺扎进肉里。
    尖利的嚎叫声顿时盖过集市内其他声音。
    不少客商纷纷转脸不忍看到这一幕。还有一些无动于衷的家伙则交头接耳,争着发表自己的议论。
    沈之默心道:“真是‘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世间皆是一般景象。这些看客却如此冷漠。”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05章 钱才是王道
     更新时间:2008…7…5 10:32:47 本章字数:3165
    一名看热闹的人对旁边人小声说:“唉,猛虎佣兵团的人要收钱就给他们好了,何必遭这活罪呢?多划不来啊。”
    旁人显然是第一次来港口集市的客商,吃了一惊,答道:“什么猛虎佣兵团?他们不是管理委员会的税官吗?”
    那首先说话的人长着一个硕大通红的酒糟鼻,十分醒目,得意洋洋卖弄自己的见识说道:“你连猛虎佣兵团都不知道还敢来这里瞎混?他们是港口最大的佣兵团,已经接管了集市,由他们直接负责向领主大人纳税。而来到集市的每一个商人则必须把钱交到他们手上。”
    客商不自觉紧了紧腰包,说:“那么还不是他们想收多少就收多少?别人没讨价还价的余地?”
    “那是当然!”酒糟鼻说:“看得顺眼的就收少点,看不顺眼的,连你摊档一齐打烂。猛虎佣兵团势力庞大,好几百号人呢,每一个人都身手不凡,曾经在星霜森林猎杀魔兽,在幽暗沼泽出生入死。你看到那人没有?他叫‘开膛手’爱德华,据说生擒过奇拉花斑狮,还剖开过敌人的肚皮。去年有个不知好歹的牛头人从泊米尔城拉来十箱玉米酒贩卖,仗自己力气大不肯交钱,结果你猜怎么着?被打得满地找牙,连角也折断了一只。可以说,猛虎佣兵团就是集市里的秩序维护者,没有人敢不听话。”
    客商脸色变得煞白,喃喃道:“还有这么多讲究,领主都不管吗?”
    “领主大人每个月从猛虎佣兵团手里拿到巨额费用,根本不愿理会。你若给得出那么多钱,自然也可以像佣兵团一样横行没人敢管。”
    沈之默正听着两人讲述港口的势力划分,那“开膛手”爱德华径去掏摸鱼贩子的腰包,扯出一个小布袋掂在手里试了试分量,说:“起码有七八银币,就当做对你不服管理的惩罚,通通没收。”鱼子万分不舍,苦苦哀求:“先生,大人!那是我一家五口半个月的口粮,家里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等着吃饭呢,您就给我留一点吧!”爱德华眼睛一瞪,说:“你不是还有鱼吗?”
    沈之默看到另一个佣兵沉甸甸胀鼓鼓的腰包,暗想:“他们刚走到半路,至少也收了两百名商人的税金,起码不下两百枚银币,我不如做一回劫富济贫的好事,接济接济我和老哈马尔这两个穷人。”至于佣兵团势力庞大,他从前在江湖上呼风唤雨,独力单挑济南长乐帮,举手覆灭宁海海鲸派,压根儿没把这个类似地痞流氓的小小帮会放在眼里。所谓老骥伏枥,志在千里,虎死余威在,虽然内力消失,仍有傲视天下的气概。
    鱼贩子哀求几句,爱德华耐烦不过,又赏了他几记沉重的耳光,另一个人则把地面上翻滚蹦跳的黑耆豚通通踏成肉泥。有不少围观者义愤填膺,却不敢多作一声。
    沈之默分开众人,走到两名恶霸面前,冷冷地看着对方说:“爱德华先生,集市上一天能收多少税金?”
    “小子!你管不着,识相的滚远点,不然我会让你后悔生到这个世界上!”
    围观者都在说:“圣光在上,这个人一定嫌命长了,居然敢惹佣兵团的人。”还有不少人讥笑他自讨苦吃,打算继续看好戏,纷纷发出嘲笑的话语,沈之默所学的词汇量不够,听不太懂他们都说了些什么。
    沈之默把鱼贩子扶起来,说:“你们恶意行凶,圣光之神不会宽恕你们的。”
    “哈哈哈,你脑子进水了,圣光之神说,世界必须要有维护秩序的力量,于是我们便负责维护秩序,不允许任何人扰乱市场。”
    另一个人说:“跟他废话什么,给我往死里打。这么多年我还没见过敢胡搅蛮缠的蠢货,让他知道猛虎佣兵团是干什么的。”
    爱德华果然说打就打,没半分客气,显是耍威风的习惯早已深深印进脑海,没有任何顾忌。朝前一脚,向沈之默踢来。
    只听得“咚”的一声闷响,爱德华的脸面与店铺前面的走廊柱子来了个最亲密的接触。
    是沈之默傲然出手,看也不看,单手伸出,直接抓着他的头发撞过去,使力十分巨大,柱子好像晃动了一下,脑袋仿佛被奔袭中的狂暴迅猛龙狠狠撞击,鼻梁、脸颊部位的感官细胞骤然失去知觉,皮肉破裂,喷溅出一团腥臭的鲜血,整张脸和陷进石柱里没什么两样。
    众人这才发觉,黑头发的沈之默身材高大,虎背熊腰,周身肌肉纠结,线条异常匀称,每一寸肌肤都浸透“完美”这个词语,整体更是散发出侵蚀人心的彪悍气息,尤其是他准确无比的眼力、敢与佣兵团“开膛手”单挑的胆识让众人都倒抽一股凉气:“欺负人也是要看对象的,这种铁板说什么也不能随便乱踢。”
    爱德华是个在塞尼亚帝国首都伊利达城骑士学校毕业的骑士,精通格斗搏击技术,随后加入港口猛虎佣兵团,与他们一同接下不少刀口舔血的危险,更积累极多临敌经验,直到后来才被团长委派来集市收税,其人性格鲁莽凶暴,用剑破开过俘虏的胸膛,是以得了个“开膛手”的绰号,别人都不敢惹他丝毫。谁料竟在如此情况下被打成猪头惨状,根本来不及反应,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围观者爆出一阵惊愕的叫声。
    沈之默从来不会给敌人留任何余地,跨前几步,掐住爱德华的咽喉,左臂二头肌上的青筋如同蚯蚓般蠕动,单手将他整个人提了起来。
    爱德华双脚悬空,乱踢乱蹬,面色涨成酱紫,眼睛像是黑耆豚一样暴鼓,口涎和脸庞的鲜血顺着下巴滴落下来,嘶声叫道:“畜生,放开我,不然叫你好看!”
    爱德华身体非常壮实,身高一米八十左右,体重起码也有一百九十来斤,那人单手将他提起,还要控制其中挣扎产生的力度,却似乎不费吹灰之力,不禁令众人汗毛倒竖,悚然而惊,纷纷倒退了几步。
    沈之默又是当面一拳,伤上加伤,爱德华的牙齿终于承受不住连续击打从嘴巴里撒落出来,面皮好像被野猪拱过的大白菜,糟蹋得不成样子。
    “给我住手!你知道你在冒犯猛虎佣兵团的威严吗?”另一人气急败坏,把长剑拔了出来。
    “很抱歉。”沈之默说,随手丢开爱德华,再添一脚,如同踩番茄似的把他踏在脚下。
    那人愤怒地叫道:“你的行为不可饶恕!”
    沈之默看出这人气势很大,两脚分开站立,肩膀不见晃动,目光坚定,有些不凡之处,绝不是软蛋爱德华可以比拟的,于是收起小觑之心,焦灼的太阳底下两人冷冷对立。
    酒糟鼻叫道:“他拿的是徘徊之剑!他是帝国血帆舰队第六分队的队长西蒙阁下。”
    没见过世面的客商又问:“西蒙阁下?是谁?”
    酒糟鼻鄙夷地看了他一眼:“首都圣光大教堂青鸟圣骑士团听说过没?西蒙阁下就是骑士团的成员,曾经在血帆舰队任职,后来中了海盗们的奸计,作战失败这才离开骑士团,后来加入佣兵团。”
    “青鸟骑士团?那可是圣光的荣耀啊……”
    “当然,帝国所有的年轻人都以加入青鸟骑士团为荣。”
    客商有些不以为然:“尊贵的骑士阁下怎么会在港口收税呢?”
    “小声点,别让他听到,不然你会死的。”酒糟鼻小心翼翼地打量远处的西蒙,继续说:“听说西蒙和教会的人关系不好,战败以后被他们取消了贵族资格,猛虎佣兵团这才把他请来,一个月的薪水可不少呢,至少能有几百银币以上。”
    “那他也不该抛弃骑士的荣耀啊……”
    “屁话,这个世界钱才是王道,你懂什么?你能不吃饭不喝酒不吊马子?”
    客商一想也对,便不再说话,专心望着场上动静。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06章 武术逞威
     更新时间:2008…7…5 10:32:48 本章字数:3389
    单从气势上看,沈之默就已经输了一截。西蒙体态修长,手中的“徘徊之剑”长达一米五,重约三十八斤,镶嵌着十二枚并非只是装饰作用的黄水晶,剑刃流光,锋芒闪动,在阳光下冷辉暴长。同时,他的皮甲非常得体,每一个细节都经过精心设计,彰显骑士气质。锥形护肩增添威猛气势,皮靴的马刺提供不俗的杀伤力,腰部扣环里面暗藏小刀,关键时刻还可派上用场。
    相比之下,沈之默可就寒酸多了,只穿一件肮脏油亮的衬衣,粗糙的土布裤子,裤管很宽,但裤口却很细,紧勒肚皮。扎上一条牛皮腰带,足蹬哈马尔穿过不知多少年的长统皮靴,靴皮早已剥落得不成样子,靴头还镶有尖锐的金属。大家都对他不怎么看好,认为接下来一定会被西蒙活活打死,有位看客把《圣诗集》兜在怀里,用悲戚的语气说:“仁慈的主会给你指引。”
    西蒙略微放松一直提紧的情绪,握着徘徊之剑说:“年轻人,我会用圣光会洗刷你身上的罪孽。在你身上,我感觉到了异端宗教的黑暗气息,你注定要被清除。”
    沈之默严肃地瞅瞅眼前这位不可一世的圣骑士,从众人态度和慎重的表情可以看出这名对手与之前的爱德华有很大差距,不是他们可以比拟的,或许就相当于这个地方的一流高手吧。
    徘徊之剑冒着丝丝寒气劈了过来,刚劲威猛,大有千军万马一往无前的气势,竟是要将他斩成两半。沙尘漫天扑起,西蒙前一刻还在静静伫立,下一秒已经出现高高跃上沈之默的头顶,剑锋笼罩他身周八个方位,只要稍有差池,便会被搅成肉泥!
    酒糟鼻双掌交击,不禁叫了一个好字,赞叹不已。这种令人肉眼难辩的速度、轻易挥举三十多斤重剑的力量、还有惊人的敏捷,准确无比的洞察力,无不在显示,这是一个学过刺客技能的圣骑士,而且还将两者技能完美结合,使自己的力量与敏捷兼备,比单一的一者更强大了数倍。猛虎佣兵团收罗到这样的人才是他们的幸运,也是集市商贩们的大不幸。
    沈之默本想迎难而上,给对方予以沉重打击,但西蒙身处半空正是力量最盛的时候,只好选择暂避其锋芒,匆忙间骂了句兔崽子,缩着脑袋就地一滚,使出一招下三滥小混混常用的“懒驴打滚”,模样很是狼狈,但至少脱出西蒙的杀伤力范围。
    但接下来的事让沈之默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西蒙重重落回地面,脚下随即“兴”的一声,冒出左右旋转缭绕的光环,密密缠绕住身子,使得他穿着的皮革都泛出朦胧的光华。人也会发光?莫非他是佛祖在番邦布道传经的典型例子不成?
    不过转念一想,一路经历的奇怪之物不在少数,兽人、矮人这些中土书籍从未记载的东西都有了,他装神弄鬼发个光算什么?
    酒糟鼻叫道:“惩戒光环!西蒙发出了惩戒光环,黑发小子要倒大霉了!”
    沈之默空荡荡的内力就像一个大瓶子里只有两三滴水,但至少也还是水。提起内力,使出少林寺七十二绝技之一“盘龙腿”,当先一个威猛无俦的“探海式”直踹西蒙胸腹。
    中原武林绝学,招式怪异,封死对方前进后退的所有角度,西蒙根本无法躲避,被重重踢在胸口的硬皮革处,砰的一声闷响,两人同时向后倒栽。沈之默暗骂倒霉,一时轻敌居然中了阴招,皮靴已经破开,靴尖的金属扭曲,显然承受了相当大的力量。脚面血管爆裂,经脉刺痛。
    原来那个光环是圣骑士的专有技能,会对攻击自己的敌人产生伤害反弹,攻击越大,所受的反弹也就越大。
    谁也想不到,西蒙会比他更惨,在沈之默的脚劲下,胸甲全部化做碎片,激射飞开,人群躲闪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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