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只瞟了一眼,默默的就合上了文件,任遥轩低沉的发出声音说。
“还考虑什么呢?BOSS!现在秦淡然为了吃下中东的大型油业,储购了大量石油后猛烈使劲哄抬价码想要迫使中东的几个家族就范。可是这样一来罗斯夫为了巩固自己家族在中东的利益,与秦淡然大打出手已经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听说这一次,两方在四百八十个小时内已经聚拢的资金达到了五千多个亿美圆的庞大数目!现在这只老狐狸来示好,无外乎是不想我们在他与罗斯夫那只笨熊争斗时,背后捅他一刀罢了。所谓趁他病、要他命,我们现在该做的,就是按兵不动,这样一来等时机一到,到时候不只是秦淡然,连罗斯夫也一并拿下!”
看着KEN越说越兴高采烈的样子,任遥轩却不由邹起了眉头。事情真的只是这么简单吗?如果真的只是这样的话,那就没有那么多顾虑与烦恼了!
“怎么了?BOSS!”终于发现了邹着眉头没有说话的遥轩,KEN收起了自己兴高采烈的兴奋,疑惑的问,“你不是想答应这门婚事吧?”
“你认为可能吗?”摇了摇头,任遥轩想都不想就回答到。自己就一个女儿,他怎么会忍心用利益来换她的一辈子幸福。
“那不就行了,还疑惑什么?”KEN拉出一张椅子来,顺势就坐下道。
“我疑惑的是,我们真的要这么一直打下去吗?”遥轩终于,把自己藏在心底很久的话说了出来。“世界上没有人不知道,当今的亚洲三巨头,‘东国的龙’、‘西亚的虎’、‘北陆的熊’,一直以来以互相争斗而闻名与世!结果呢?我们三个财团谁又得到了什么?嬴得了什么?不过是互相拉人后腿、挖人墙角罢了。这样下去,到底谁想过又有什么意义呢?何必斗的你死我活!”
“……”
“斗了这么多年,我这只他们口中的病猫,实在是腻了,也实在是烦了!”
“可是恐怕只有BOSS你才这样想吧!”
“或许是这样的吧!”
“那么只有BOSS你一个人的想法,又能改变什么呢?”
“但是你不觉得他们和我都是一类人吗?我为了立志尚武的‘任家’利益,秦淡然则为了拓展‘秦家’版图,罗斯夫更是代表了亚洲豪族‘索门特’的绝对影响力。我们三个人说到底,其实都只是一群为家族卖命的卒子罢了!”在这原本封闭的空间里,任遥轩的声音变的很虚无飘渺,他的眼中流露出的,却是一抹深沉悲哀的神色。
KEN没有说话,因为他也感受到了遥轩语气中的苍凉与悲哀。
KEN知道自己的老板不是个理想化的人!曾经不是,现在不是,将来也一定不会是。过于理想化的人,总会把事情往最好的方面想,然后输的一败涂地的就一定是他;遥轩不一样,谋定而后动的他的风格。有些话从有些人口中说出来是‘空穴来风、无中生有’,但是只要那些话是从遥轩口里说出来,那一定是有他的理由与考量。
“四十六年弹指间,皆如梦幻一般!”
很难想象,这样的诗词是出自遥轩之笔,但是事实上或许这只表面上风光无限、霸气凛然的猛虎,骨子还是能透出那种苍凉与悲哀的。
“恩,明白了。”不想在这件事上跟自己的BOSS辩驳,KEN只是低着头应了一声,“第二封文件,那一份是关于‘刺客’组织内最近的异动与不寻常的!”
“‘刺客’的异动?又怎么了?”遥轩对于这一点,倒是早有耳闻。
“不久前,‘刺客’的上层曾经突然决定罢免了一批我们安插进去的高层人员。那时候我们已经发出过一次抗议了。谁知道现在他们更加变本加厉,如今更是公然的驱逐了我们的人出组织,而且大肆的提拔新人上台。”
“哦,是这样啊!”
“可是先生,他们忘记了这么多年来到底是谁在默默的支持着他们的吗?现在等到羽翼丰满后,居然这样的对待我们,这是不是有点太过于忘本与自大了?”KEN对于这一件事情一直是耿耿与怀,毕竟这么久以来,‘刺客’在他的压制下什么时候曾有这么嚣张过!
不错,KEN口中的“刺客”,正是我们曾经提及“那装备之优良简直奢侈到令人发指”的某个组织,也就是亚洲组织排名能在前十位的大型杀手组织之一。原本,所有人都疑惑“刺客”的资金来源、装备来源、情报来源等一系列仅仅是一个杀手组织所不能完全单独完成的东西。现在好了,KEN的一席话,完全的能够解决一直以来所有人都感到疑惑的问题了,一切现在也已经可以迎刃而解!
原来,一切的一切,都是任遥轩这个世界级别的“金融巨头”,正在时刻的支援着他们。那么任遥轩做为一个商人,又为什么会对支持一个杀手组织呢?
“你要知道,即便是当初第一次资助他们时,我就并不是做为幕后老板而存在的!”遥轩这个时候却说了这么一句让KEN摸不到头脑的话。
“无论是谁,我想,做为一个财团的总裁走到了像我今天这样的一步,任何时候想要他性命的人都不会少吧!所以我在十年前才选择了刚起步的‘刺客’做为我的后盾,每一年将近投入在他们身上多达我西亚财团盈利额的百分之二十!”
“啊!”这个数目实在是太惊人了,就连从来没有听遥轩提起具体数字的KEN都吓到了。
世界前百强的西亚财团百分之二十的年收入额,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恐怖概念啊?
“百分之二十?这、这么多?难怪他们的装备可以奢华到这种地步!”
“对于我而言,那样的比例一点都不多,那只是我们任家运势的价码罢了!”
遥轩说的很直白也很轻巧,这让KEN也不得不佩服自己BOSS的大手笔。
“所以对于他们的任命之类的事情,我完全没有必要知道和插手,只要他们还是肯听我的话,肯服从调遣的一只狗就可以了!”
“是的,我明白先生的意思了,但是我害怕的是,让其这样发展下去,很快他们这只狗就要开始反咬主人了。倒不如……”
“不如如何?”
“不如由我亲自去帮BOSS去一趟‘刺客’的总部,让他们明白到底谁才是主子!”
“有这个必要吗?”遥轩摇了摇头,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KEN果然还是太欠缺经验。
紧接着,遥轩就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狗既然咬主人那只能证明狗还没吃饱。既然一顿喂他们二十块骨头他们还饿的话,我可以喂他们二十五块、甚至三十块。只要他们还饿,只要他们还肯吃骨头就行了!”
“什么?三十?可是那条狗要是越养胃口越大呢?”
“那么他就离死期不远了,我可以花二十块骨头去找一只狗,就不嫌麻烦花五十块骨头自己重新养一条只听自己话的狗!”
原来如此!KEN在这时候忽然恍然大悟。
就像是商业上的蚕食性融资一样。现在只要自己的BOSS现在加大对‘刺客’的投资,使得他们的体系、体积变的臃肿和肥大,那么自然他们胃口自然也就越来越大。可是这群家伙或许没有想过,假如是这样一来的话,万一哪一天他们到了连自己的收入无法支持自己那庞大臃肿的体系运转的时候,届时西亚财团支援一旦停止了供给,结果是怎么样的?
恐怕就会像大楼少了可以支撑柱子一样,一下子整撞楼就会坍塌的一点不剩吧!
届时,“刺客”组织永远也只能变成依附在西亚的一条狗了。可怜那群人还傻呼呼的以为自己老板是笨蛋,谁知道自己到最后才是什么都得不到却为别人作嫁衣的可怜人。
这就是BOSS的意思,釜底抽薪,好毒的一招啊!
想通了这一点的KEN,连看自己BOSS的眼神都不一样了。果然,猛虎就猛虎,就算现在很安静的坐在那里,冷眼的看着周围的一切而表面上没有任何的反应,但是他凶猛的本质是不会变的!
一切尽在掌握!或许这就是任遥轩最好的形容。
“还有什么事吗?”眼光平视着KEN,任遥轩的语气任何时候都是这么健淡的稳重与充满不怒自威的威仪。
“没有了!”站起身来,拍了拍自己的裤子,KEN也准备离开了。
“没有的话,多派几个人去找雯雯的下落!”
“对了,说起小姐,”一提到那个因为害怕自己被老爸拿来联姻而出走的任家大小姐,KEN,先是条件反射一样,立即打了个冷颤,“对了,小、小姐有消息了!”
真该死,搞了半天自己居然把这么重要的东西忘记了。
“在那里?现在还安全吗?有派人去保护她了吗?这段时间内过的还好吗?”在听及“小姐”这两个敏感的字眼后,只见遥轩立即“恍”的一下子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完全失去了平日宠辱不惊的形象。紧接着一连四个问号的语气连续变幻,更是显示出了这只老虎对于自己女儿的看重与珍视。
“在距上海六百多公里的南方一个叫做‘南市’的大都市里。现在非常安全,我已经通知了‘刺客’和我们自己的成员,以十万火急的速度从我们的私人飞机场往那边赶。现在那批人估计已经到了南市了!”
“这么重要的事情,你怎么到现在才告诉我!”任遥轩的语气充满了隐忍的怒意,假如不是平日里的修养好,他早冲上来撕碎眼前这个小子了。
“忘、忘记了!”粲笑着,KEN非常不好意思的说,直让人有掐死他的冲动。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在得到了自己那飘忽不定的女儿确切行踪后,反而遥轩又没了平日里那份急迫了。谋定而后动,这才是遥轩的本色!
偷偷摸摸的,KEN趁着遥轩思考的时候,开始慢慢的用脚向门外挪去。
刚才居然把小姐这么顶天大条的事情忘记了,他怕自己平日里温文尔雅的老板突然激动起来,上前杀了自己!
“KEN!”
“是!我没偷跑,呃!这个,我只散步,对,散步!”前言不搭后语的KEN吓了一大跳。
“吩咐下去,帮我从私人机场准备飞机!”
“啊?哦!飞机?飞去哪?”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的KEN,奇怪的问,
“南市!”
第十三章 偶遇
做为一个杀手,以什么样的方式才能给世人留下最强烈的印象呢?
答案那就是风格,一种只属于自己的风格,一种别人学不来的风格!有人喜欢在行动时不多不少抽上三根烟、在现场留下三根烟蒂,有人则喜欢在夕阳西下时候破出那一抹血色、留下那美丽的一抹残红,更有人会在行动之前为目标上最后的火烛,表示对目标的歉意与尊重。
这些就是风格,而且都无一例外是成名杀手特有的风格与特色!
这些风格的作用,就是能在刺杀行动之后,还没有确切的消息时就给人一种一定是“某某某”干的强烈感觉!
譬如在“洛”,其成名之后,338LapuaMagnum的ArcticWarfareMagnum和口径为9mm的Glock18的两种枪械搭配成为传奇。
敢于大庭广众下狙击目标的狂放风格,在现场只残留下唯一的一颗的子弹的恐怖枪法,更能消失在所有人的监视下的神秘莫测。
这些特征,在这很长一段时间也是洛特有的标志。
——摘取自《杀手的风格》
第十三章偶遇
南市,市中心内环线
一辆车体火红的红色法拉利飞驰在这里“咻”的一声掠过,只留下一连串红色的残影。很像当初在外环道上“风神”飚车的景象……
可以肯定的是,就南市而言,马力高达三百的车辆,绝对不只“风神”和现在这款正在肆虐公路的“火影”,但是敢在环型路上飙到两百码作为自己日常时速的人,却肯定不会超过三个人。
在这三个人里,萧哲是其中之一,喜欢跟萧哲飙车的楚公子也是一个,剩下一个,则就是这辆火影的主人:任雯雯。
做为任遥轩膝下唯一的爱女,任雯雯自幼就被冠以“西亚财团”的公主与掌上明珠之名。不过,与雯雯这样恬淡的名字不符的是,我们的这位公主与明珠,却破天荒的喜欢极限运动和驾御跑车。特别是像其座下这款“火影”一样,速度极快的流线型跑车。
众所周知,法拉利创建于公元1929年,总部位于意大利…摩德纳,是现今世界上最闻名的赛车和极限跑车的生产厂家。在其麾下出厂的汽车大部分采用手工制造,因而产量很低,全世界范围内年产量只有4000辆左右。所以凡是法拉利的跑车,就绝对可以冠以珍藏版之名。不过,现在任雯雯所驾御的“火影”,却绝对是珍藏版中的限量版:不要说是寻找类似,哪怕是全世界你也看不到第二辆。
在这一款法拉利公司为任雯雯量身订做的“火影”上,花费了两年的心血可不是白费的。以它最独有的外貌,和从一级方程式赛车处直接借鉴的空气动力学效应,完美的12汽缸引擎和6级手动传动,力求不管在弯道还是在直道上都成为超越巅峰的典范,并且在追求速度的同时亦没有忽略美学的作用——这辆“火影”可以说是只为了被倾心塑造成只为“极致”目标而存在的跑车。
人如爱车,而任雯雯也就像这辆“火影”一样,无论走到何时何地,漂亮而耀眼的一头染色金发;都是永恒的唯一,引人注目。
“Areyoulonesometonight;doyoumissmetonight”21声道扬声器的音箱内悠扬缓慢的传出“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的那首“你今夜否是否孤独”,非常享受这种极限速度的任雯雯,也非常享受着爱车带给自己的极速感觉。
优雅的基因遗传自自己的母亲,而霸气十足的强势则是遗传自于父亲。一头金发的任雯雯,天生似乎就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
“不是吧!又堵车?”一个清脆的声音,就在此刻享受着就在享受着速度与安宁的矛盾同时,忽然在车厢内响起,却让人立即了解到到这辆“火影”的主人那鲜明的个性。
“堵、堵、堵、堵,每天堵烦不烦啊!”狠狠的拍下了自己的喇叭,爱车发出一阵刺耳的喇叭声响,“这里是中环线啊,这样都能堵!”
性格分明的任雯雯非常生气的看着自己眼前的那一条车龙,再慢一点的话,她就赶不上招聘会了。
“这可是自己首次当主考官啊!”闷闷的想着,这位已经翘家几个月的大小姐,第一次感到汽车公路果然没有自己的私人飞机方便。
“上帝,快通车吧!”打开自己车内的小冰箱,雯雯随手拿出一个水果,一边啃着水果一边咕噜的发出快要崩溃的声音。
果然不愧为世界级名车,小冰箱、香槟槽和21声道扬声器等都是绝对推崇和值得羡慕的人性化设计。
不知道是不是上帝真的听到了任雯雯的祷告,就在任雯雯祷告不久之后,果然那条原本静止不动的车龙居然又慢慢的启动了起来。
“哦耶!”慌乱的将手里的果核扔进车内的小型垃圾桶,任雯雯立即启动了引擎。
一如主人的任性与火暴,那辆红色法拉利绝尘而去只剩下一抹轻烟。可是谁也不知道,这个冒冒失失离家出走到南市的任家大小姐,会给别人甚至是南市带来什么样的故事!
有人一生下来就是富贵满堂,而有人一生下来则要为生活而忙碌。恐怕,现在我们的文静应该属于后者。
正拿着一张地图,百分之百的吸引着回头率的当事人,正辛苦的寻找着双子楼的方向。
没有人会认出自己——文静对此非常有自信,因为这是她第一次以自己的真面目见人!善于化装隐藏自己曾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