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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然不弱,却终究成不了虎豹,因此在慈航静殿的四大神功之中,金钟罩排名最末。
整个学堂里头,孙武是唯一选修金钟罩,并且刻苦锻炼至今,最早的时候还有村人关心来问,为何他不选择其他更强横的武技,却选了一门纯为防守而创的功夫?可是到了后来,人们都识趣地避上嘴巴,再也不问那个过于明显的理由。
“其实你真是一个很闷的人耶,别人十四岁的时候,满脑子想的都是修练绝世武功,以后可以出去**掳掠,而你就闷闷的练什么金钟罩,不觉得这样很无聊吗?”
“小殇,习武为的是强身健体,不是和人争强斗狠,梁山泊的生活那么和平,练绝世武功作什么?还有,我要慎重地说一次,人家修练绝世武功,不见得是为了**掳掠,你的思想不要那么灰暗啊!”
“这有什么办法?我是心理变态啊。”
“你还记得刚刚的话啊……”
少年脸上浮现早熟的苦笑,最早的时候他也曾经有过梦想,打算在学堂浩瀚如海的藏书中,找寻属于自己的绝世神功,修练有成之后变成大英雄,不过因为家门不幸外加交友不慎,自己很快就领悟到,绝世武功不如实用武功,倘使自己不早点挑一门抗击力强的实用武技,那么不但百分百没希望有武功绝世的一天,甚至很快就会没有明天。
不过,练功久了之后,孙武却觉得这样子很好,金钟罩是一门攻击性不强的武技,只要把金钟罩练好,自己就不容易受伤,如果有什么冲突,自己不受伤已经很好,能够不因此多伤害什么人,那就更好了。
从村子里一些长辈的口中,孙武有一个感觉,自己如果受一次伤,可能要几天、几个月,甚至是几年才能康复,但如果是结下一次深仇,那不仅仅是负累一辈子,甚至可能纠缠几世代,实在是很可怕。
所以,金钟罩这个挨打的狼狈功夫,其实是最安全也最好的武技,虽然说练习的时候要浸高热铁砂、要用碗口粗的大木棍连续击打身体,实在很不轻松,除此之外,还要另外作每天水平挥掌一万次的枯燥练习,非常难熬,但总之时间一久,人也就渐渐习惯了。
自己和村里的其他孩子一样,从小就开始习武,到现在已经满十年了,十年里头其他人都会搭配不同的技艺混修,自己却是无分春夏秋冬,日复一日地修练金钟罩,几乎不曾接触过其他武技,也许真是枯燥而老土,但是自己却喜欢这种反复熟练的感觉,仿佛不只是练武,而是有了一个相交多年的老朋友。
学堂长日前告诉自己,至于第六关以上的金钟罩,需要有资质、机缘的配合,并不是单单苦练就能成功,况且村里也没有第六关以上的秘笈,目前只能放弃了,但尽管金钟罩并不显赫,可是在慈航静殿的历代纪录中,要练到第五关以上,正常却需要二十年以上的苦修,自己小小年纪就能练到第五关,若是到了外界,那可是不得了的事。
进度意外超前,该说自己是天资聪颖呢?还是自己太过习惯逆来顺受了?唯独是这一点,想想实在是有点悲从中来……
“小殇,你今天不练习什么吗?”
“我没有什么好练习的。”
在所有的学生里头,小殇的武修科目一直是个谜。不仅能够维修法宝,小殇本身还是各类法宝的开发师,平时身上起码佩带十几件法宝,这么大的装配量,即使不使用,还是会持续耗损元气,就算是一个体格健壮的武术好手,都未必承受得住,但小殇似乎从不修习什么固本培元的内功,无视常理地恣意使用法宝。
不可思议的事情,还不只是这一件。法宝开发师,这种人才万中无一,如果是在太平军国时期,早就成为两国竞相争夺的超级人才,孙武自己也想不通,为何许多一生钻研法宝技术的工匠,数十年累积都不见得可以成为开发师,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竟会有足够知识与技术,将他们轻而易举地超越?这实在是很不合道理的事。
尽管是青梅竹马,孙武仍不敢说自己很了解小殇。自己是还在襁褓中,就被姊姊带来梁山泊,懂事以来就不曾离开,但小殇却不是,而是自己六岁时候,某一天村里来了新移民,一个在登上云路天梯到梁山泊村口,就毙命于石碑前的蓝衣汉子,还有一个表情冷漠,站在染血尸体旁边的四岁女童。
小殇是这么来到梁山泊的,后来在村长老爹的安排下,帮她盖了一间小屋独居,孙武的姊姊凤婕怜她孤弱,常常让孙武带三餐与日用品过去,起初小殇完全不愿意接受,但是当凤婕亲自出马,把木屋的房门踢破拆毁,无视女童的反抗,强行把人押回家里,绑在椅子上用餐,从此小殇便很大方地接受了凤婕的好意,常常到孙武家里用餐,间接也让孙武的生活一片黑暗。
“我到现在还常常觉得……其实你姊姊还真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而且完全不考虑手段正当性呢。”
“我也觉得……她对你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
不经意地感叹,道尽了少年这些年来的心路历程,但虽是如此,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孙武还是很自然地邀请小殇一起回家,吃个晚饭。
“今晚运气好的话,可以吃到姊姊的拿手菜喔。”
“先决条件是人还没醉倒吧,十天里头,凤姐难得有几天是清醒的……”
凤婕号称梁山泊第一酒豪,嗜酒与善饮都是出了名的,多年来就是这么醉醺醺地把弟弟给带大,但多数时间里,负责在家中烧饭、打扫、洗衣的都是孙武,毕竟当姊姊一回家就醉趴在地上,少年实在也不能指望她作些什么,一切只得亲力亲为。
从学堂走回家的路并不长,路上也遇到许多结束耕作回家的村人,扛着锄头,三三两两地走路说话,见到孙武都露出笑容,和他亲切地打招呼问好,相约今晚一起到他家里去喝酒。
孙武很喜欢这种感觉,自己父母双亡,与姊姊相依为命,但却从不觉得孤单寂寞,或许就是因为这种感觉,村里每个人都很和善,对自己也很好,整个村子就像是自己的大家庭,所以才会从不觉得寂寞吧。
但这些叔叔伯伯也不是只有一张和善面孔,自己是在不久之前,才很遗憾地知道他们还有另一副表情……
“小、小殇大人!”
“您……您也来了吗?”
“哈哈哈哈,那我们就不打扰了,小殇大人您慢走。”
本来温和笑着的村人们,表情立刻变得惊悚而不安,像是见到猫的老鼠一样,立正请安之后,马上头也不回地溜走。这一幕曾让孙武为之瞠目结舌,但现在他也已经习惯了。
“到底是怎么做人才会作到这样?其实我一直很好奇……”
“没有什么特别诀窍,凤姐说过,管人就像是管狗一样,你把客人当作神,客人就是神﹔你把客人当作狗,客人就是狗。”
“所以……我们家的酒店,生意一直都……”
在两人说话的时候,他们已经回到家了。孙武的居所,是一间两层楼的木屋,上层是住处,下层却是卖酒的酒铺,悬挂了一个菱形的“酒”字招牌,迎风招展,还没走近,清风就送来一阵香醇的酒气。
这是孙武一家在梁山泊的谋生途径,贩酒维生,凤婕本身是酿酒能手,在屋子地下挖了地窖作酒,时日一长,酒窖中珍藏着上百坛佳酿,都是人人争购的抢手货,但虽然品质上佳,货物的流动性也高,酒铺的收入却不怎么样,多数时候只是刚好打平,甚至小幅亏损,因为老板娘自酿自饮,兴致一来,就开了货物与村人们共饮,结果当然是不用收钱,这种做生意的态度,帐面上当然很难打平。
“喔喔,小武,你回来了!姊姊好想你啊!”
才刚踏进门,屋里传来一个甜美柔腻的女声,跟着就是一阵飓风狂飙出来,撞倒木椅、推翻桌子冲来的硕大黑影,仿佛是丛林中的大黑熊,一下子将孙武扑倒在地,紧紧地拥抱住。
酒铺的生意不彰,凤婕只得兼差赚外快,每天早上担任村里的早安广播员,甜甜的磁性嗓音,确实如她所自称的那样,是梁山泊的第一性感偶像,不过……只限于声音。
如果说小殇的才能是梁山泊第一谜题,那么凤婕的嗓音就是第二号。初次听见早安广播的人,绝不会相信那个磁性嗓音的主人,会是生得这么一副肥胖臃肿的丑陋模样,远远望去,双目如豆,蒜头鼻子,圆肿脸庞像是一张大饼,过百斤的肥胖体型,看来便似一座会走路的肉山,发怒时候更仿佛是某种巨大猛兽,力大无穷,拔山倒树。
就好比此刻,被姊姊给亲密拥抱、又亲又吻的少年,完全喘不过气来,也绝对没有半分香艳的刺激,连全身骨头都痛得仿佛啪啪作响,从远一点的地方来看,这百分百就是所谓的“熊抱”扼杀,一种拟似被巨熊给勒住腰部,重重扼紧,终至骨折身亡的恐怖杀着。
“呜,姊姊,你的手……我的腰……”
“小武、小武,姊姊在家里想了你一整天了,为什么你到现在才回来嘛!没有你,姊姊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呜呜呜……”
“姊姊你身上全是酒味,又从早上喝到现在了吧?你这么高兴看到我,该不会……”
不用推测,眼前所看到的就是事实,孙武望进门内,屋里乱得一塌糊涂,桌椅倾倒、酒坛酒瓶满布、垃圾扔得到处都是,还有几个早已醉得不醒人事的酒客,怎么看都是一场狂欢酒会结束后的残迹。
倒地的几名醉汉都是酒铺常客,其中两个与孙武一家最是友好。姓胡的魁梧大汉,是村里的屠户兼肉贩,常常拿些猪肉牛肉之类的东西来换酒,解决孙家的日常生活问题﹔姓李的白袍文士,在学堂任教维生,有空就会教导孙武一些诗书文字。他们两人都未婚无子,所以与孙武特别亲厚,只不过两人虽然常往酒铺跑,酒量却没有多好,现在一个人横趴地上,一个人仰躺窗口,半个身体还垂了出去,用孙武的眼光来看,就是全都喝到往生去了。
“每天都是这样喝到挂……唉,姊姊你把我放下来吧,我的腰快要断了……”
“呜呜呜,小武你和姊姊都不亲,我们姐弟两个人相依为命,姊姊辛辛苦苦把你带大,你现在还没成年,就已经不要姊姊了吗?呜呜呜,我好苦命啊……”
“……不要故意装可怜,小殇就是和你学的,还有……再不放我下来,就没有人可以帮你打扫这些东西了……”
听到这个致命警告,巨熊终于放下猎物,老老实实地退开到一旁,很快端起了未空的酒坛,跟着就发出一阵恐怖的长鲸吸水声。
孙武满身冷汗地踉跄后跌,差点又一跤坐下去,姊姊在酒后的力气实在太大,那一抱又来得毫无预兆,虽然自己极力运金钟劲抵抗,但只要时间再长一点,金钟劲可能就硬生生被勒爆,造成伤害了。
“凤姐的拥抱,好象比大木棍打身体要有效,你那么快就把金钟罩练上第五关,她帮了你不少吧?”
“……我的腰刚刚差点就折断了。”
这就是必须修练金钟罩的理由。以前白天在学校,小殇动不动就搞一些危险爆破,下午回到家,喝醉的姊姊又跑来熊抱,假如不让身体坚硬如铁,自己可能早就变成伤残人士。
上乘轻功也曾是考量之一,但姊姊喝醉的时候,有如狂性大发的野熊,不抱到人誓不罢休,追逐奔跑的结果,就是把屋里家具摆设毁得一塌糊涂,最后自己还得去砍柴伐木重做,代价太大,还是修练好金钟罩让她抱一抱,把发酒疯所带来的伤害减到最低。
“胡伯伯,醒醒,酒铺打烊了,明天再来吧。”
“呵呵,小武,又给你添麻烦啦,胡伯伯明天再送猪肉给你。”
“李叔叔,回去再睡吧,你今天实在喝太多了。”
“小武,谢………恶恶恶恶恶恶恶~~~~~”
“………可能的话,大家请不要吐在这里……”
把醉倒的客人唤醒送走,将凌乱的屋子打扫收拾,同时要开始晚餐的料理,就看到孙武从水缸里舀水,一面开始烹煮菜肴,一面利用空档擦桌扫地,整个动作异常地熟练。十四岁的少年在屋里屋外忙进忙出,仿佛是一个手巧之至的魔术师,没有几下工夫,屋里的脏乱就一点一点消失,桌上则多出一道道热气腾腾的菜肴。
当孙武脱下围裙,把最后一道香喷喷的烤鱼给端上桌,小殇已经把酒醒的凤婕给扶上桌,三个人围在小小的圆桌旁,点着烛光,开始晚餐。这个熟悉的画面,多年来一直都是如此,有姊姊、有小殇,就像其他的人家一样,如果不是惯常的餐前祈祷,孙武几乎就忘记自己其实是个孤儿。
餐前祈祷主要是向三个人致意,已逝的父母,还有目前不在梁山泊的村长老爹。凤婕对孙武说过,自从父母死于江湖仇杀后,她就带着襁褓中的孙武来到梁山泊投靠远亲,而那个远亲就是在这里的村长老爹。
餐厅左面的墙壁上,悬挂了三张画像,首两张是孙武已逝的父母,但却没有具体的图像,只是用潦草的笔法画了两张鬼脸,看来相当有喜感,不过用来纪念已故的父母却显得很不敬。两张画出自凤婕的手笔,孙武小时候问过姊姊父母的长相,但凤婕却答得很含糊,问到后来甚至翻脸发怒,让孙武明白她非常不愿意提起父母、提起外界的事,后来也就不问了。
最后一张却不是画像,而是用法宝拍出的黑白留影,图片中是一个白须白发的军装老人,看起来年纪已经很大了,但却非常地精神抖擞,腰杆挺拔如松,眼睛炯炯有神,脸上、手臂上露出的刀疤,说明了身经百战的过往,但开怀大笑的表情,却让人感受到他的风趣与开朗。
老爹的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太好,尤其到了夜里,一些陈年痼疾让他虚弱不已,有时候甚至像变了个人似的,但只要到了白天,阳光出来,老爹就像天上的太阳般热力四射。
村长老爹的口头禅,是“男人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要追求梦想”,尽管年纪老迈,却是热血活力十足,过去最喜欢的嗜好,就是带着孙武与小殇,脚下踩着特殊的法宝滑板,在村外的云海上乘风冲浪,直到几年前才被新嗜好取代。
图片中的老人并不是站着,也不是坐在椅子上,而是跨骑在一辆高大的机械法宝上。这种名叫“哈雷”的重型机车,快逾奔马,还能够短暂地浮空飞行,太平军国之乱时是重要军械,覆灭后流散民间,梁山泊仅有一台,是村长老爹的私人珍藏,本来已经朽坏,但是被小殇给修复,从此村长老爹就骑着哈雷外出云游,每年只回来一两趟。
以前村长老爹还在的时候,非常喜欢孙武与小殇,整天与他们又笑又闹地玩在一起,或是冲浪、或是对村人恶作剧。热血而奔放的老人,完全没有年纪与身份的隔阂,玩乐的时候完全放开架子,旁人看来甚至有点为老不尊,孙武当时觉得很不好意思,不过当村长老爹长年旅游在外后,他却开始觉得寂寞。
姊姊和自己虽然亲密,但是村长老爹……就像是一个自己所没有的父亲,有他在的时候,心里的某个部位得到填补,完全不会想到要离开村子。但是这样子是不对的,自己年纪越长大,就越觉得男孩子应该要**起来,不可以倚赖别人,即使亲如家人也一样,如果离开村子是**的第一步,那自己无论如何也要跨出去。
老爹的哈雷机车需要维修调整,每隔一段时间,他就会结束旅行,回到梁山泊来作维修,那个日子别人不晓得,但负责维修的小殇却算得极准,照理说也